中联重科:发力融资租赁
增值税难题破解可期

记者 叶碧华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2008年01月03日

   工程机械装备制造领军企业——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联重科”),正在融资租赁业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中联重科总裁助理、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事业部总经理万钧4月26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融资租赁作为机械装备制造商的未来发展方向之一,在中联重科中所占比例将会越来越大。

  在此前的4月21日,中联重科推出了预计募资56亿元的非公开增发预案,其中融资租赁体系建设14亿元,用于对中联重科租赁(香港)有限公司增资。此外,为扩大产品销售,加快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中联重科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联重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联重科租赁(香港)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美元设立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未来中联重科所有中国的融资租赁业务都会集中在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万钧说,在这一思路下,中联重科在每一个目标市场都会成立相应的子公司来负责其融资租赁业务,如俄罗斯公司、澳大利亚公司等。

  发力融资租赁业

  有数据显示,工程机械行业全球老大——美国卡特彼勒公司在全球60%以上、在发达地区80%以上的销售都是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的,其发展模式受到了全球众多工程机械企业的追捧。而目前,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融资租赁率仅有8%左右。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操作平台——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0日经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商建发[2006]195号),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第一个获得融资租赁资质的企业。

  “融资租赁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而且适应现代市场发展的销售模式,已经成为现代营销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形式。”万钧介绍说,融资租赁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引入我国,20多年间,其积极作用似乎一直得不到充分的体现。直到最近几年,随着国内建设工程的蓬勃发展和工程机械市场的变化,这一情况才有所好转。

  “2007年,我们在融资租赁这块的收入是5亿元,大约占集团总收入的7%-8%;2008年尽管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我们的收入已经增长到25亿元,占集团总收入的17%-18%。”万钧认为,这就意味着市场已经越来越认可建机融资租赁这种模式。

  中联重科刚刚发布的2008年财报显示,公司录得净利润15.69亿元,较2007年增长17.68%。对此,ALTA集团中国区总裁周剑振认为这与中联重科强劲增长的融资租赁业务不无关系。

  “2009年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业的收入将超过50亿元,起码可以占到集团总收入的20%。”万钧如此预测。

  据了解,新成立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将成为中联重科发展中国融资租赁业务的平台,而中联重科融资租赁(香港)有限公司将被打造成为全球性的融资租赁总部。“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目前负责的业务将平稳过渡,逐渐淡出,最终归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来运营。”万钧说。

  4月26日,万钧率队参加了广东省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协会的成立仪式。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公司总经理的黄群表示:“中联重科将会在今后时间里,深化与广东省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协会的合作,为广东地区的广大租赁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

  此外,据中联重科相关人士介绍,至目前,中联重科还成立负责俄罗斯、澳大利亚、意大利等国际市场的融资租赁公司。万钧透露,4月24日,中联重科融资租赁(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在布里斯班本签订了海外融资租赁的第一单,“虽然金额只有两三百万,但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到海外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增值税抵扣难题待解

  在全面布局国内外融资租赁业务的同时,万钧透露,困扰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增值税抵扣问题可望于年内解决。

  按照增值税转型的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新购入设备可直接抵扣增值税,很多企业对此欣喜不已,但融资租赁企业及通过融资租赁获取固定资产的企业却面临难题,因为新政对融资租赁行为是否“视同销售”并未明确。

  据了解,2008年整个租赁业新增规模是1500亿,业界预计今年如果没有增值税转型改革,全年有望达到3000亿至4000亿的规模。但现在不少租赁公司的业务已经停止,特别是外资租赁公司。

  近段时间以来,包括租赁业协会在内的多家租赁业组织和企业向财政部、国税总局建议,希望尽快研究并妥善处理直接租赁业务模式中承租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明确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的进项税额的抵扣办法;建议将有融资租赁经营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出售回租业务视为一项融资服务,不另行征收增值税;租赁期满承租人留购,或融资租赁公司收回货物出售的,按照相关规定征收增值税。

  据本报记者获悉,4月16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下称租赁业协会)就增值税转型再次召集融资租赁公司献言建策,财政部、国税总局等相关人士均莅临现场;次日,银监会又联手几大部委召开相同会议。

  “6月底之前国家应该会有比较明确的解释。”万钧说,“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不是由于说监管部门认为这个不应该解决,只是认为增值税改革以后涉及到的问题太多,有很多行业都需要改革,都需要有一些细则,那么在工作日程上需要点时间,但不等于说不解决,已经在解决了。”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