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航运中心起航

记者 高改芳

摘自《中国证券报》 2009年03月23日

  消息人士透露,国务院关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有望近期公布。在上海航运中心建设方面,着重指出要发展包括船舶保险在内的航运金融业。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上海的航运金融业还远远达不到“国际航运中心”的要求。而航运企业的国际船舶融资几乎100%是在伦敦、纽约、汉堡、新加坡和香港进行的。因此,上海发展航运金融业的空间巨大。其中,船舶保险和船舶融资是航运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船舶保险需突破

  据透露,此次国务院关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涉及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政策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集疏运体系;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对航运保险、航运融资租赁等领域实行减税措施,着重发展包括船舶保险在内的航运金融业;大力发展邮轮经济,对于外资油轮公司在上海的投资予以鼓励,并减少有关费用等。其中最关键的是在洋山港建立国际航运综合试验区,并使用第二船籍和启运港制度。

  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方案中,发展航运保险是重要内容之一。业内专家呼吁,随着中国在亚洲乃至国际上中心航运地位的提高,改善相对滞后的船舶保险业现状刻不容缓。如果缺失了航运保险等航运金融方面的支持,上海无法成为国际航运中心。

  “航运保险只是我们很小的一块业务,在全部业务中的占比不到5%。”大地保险的相关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船舶险业务在中资保险公司中的占比小,各公司未给予船舶险及其从业人员应有的重视和地位。同时,我国的大型航运企业又都在外资保险机构投保,造成了资源和税收的流失。

  太保产险上海分公司水险业务管理部经理徐峰认为,上海发展航运保险,硬环境有一定缺陷,比如入驻航运公司的数量,业务量及业务规模;但最缺的是软环境,比如法律体系。

  知情人士称,这次上海向中央争取的航运中心建设的政策包括,短期内争取政府财政补贴。比如投保在上海本地的航运保险可予以财政补贴,或将保费双倍计入成本;中期政策包括一些人才上的培养政策,以及把外地业务吸引到上海。

  业内专家认为,建设国际航运中心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包括修改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形成船舶管理的完整体系,共享船舶信息;培养既懂航运又懂金融,既通晓国内船舶保险又对国际上船舶保险的通常、成熟做法了解的复合型人才等。这些不是靠几个优惠政策就能做到的。

  船舶融资发展空间巨大

  目前我国在船舶贷款融资、船舶长期租赁、融资租赁等方面,与国际上还有较大差距,整体融资规模与我国日益崛起的航运大国、造船大国的地位十分不相称。

  中远集团相关人士介绍,中资银行资金充足,正积极拓展船舶贷款业务。但还缺乏专业的航运金融人才,相关产品设计、条款也缺乏竞争力,大多只能成为造船项目银团贷款中的配角,尚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因此,需要尽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金融机构。

  该人士还建议,可以通过成立船舶产业基金,吸收国内富余资金有效投入航运市场,并通过基金管理的结构设计,实现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的分离,依托资本市场巨大的财富效应满足航运市场的成长性需求,同时增强我国在国际航运业的竞争力,分享我国经济增长带来的航运盛景。

  他认为,境内船公司运营成本相对较高,除需缴纳5%的营业税外,还需缴纳进口船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27.5%,以及所得税。而香港、新加坡等地区通常免营业税,而且企业来自该地区外的利润免所得税。此外,银行在境内放款也需缴纳5%的营业税,导致银行境内发放贷款的成本高于境外。“如果能在有关政策管理、市场引导上有所突破,吸引航运企业和银行在上海开展相关船舶业务,必将有效推进上海的航运中心建设。”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9-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