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财经》杂志
2008年10月28日
《财经》实习记者 方会磊 记者 张宇哲
根据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未来医疗器械将以政府采购为主,这对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采购方式、交易和盈利模式都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方会磊 记者 张宇哲】表明医疗设备采购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甫一出炉,也将一丝焦虑传递给了融资租赁业。
“我们注意到,根据新医改方案,未来医疗器械将以政府采购为主,这对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采购方式、交易和盈利模式都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10月28日,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如是说。
在10月14日由国家发改委全文公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即明确,对于医疗设备采购,新医改方案也表示将以政府投入为主,并且要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
考虑到新医改方案可能会对融资租赁业产生的影响,征求意见稿公布后的第三天,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即向会员单位和租赁同业下发通知,希望融资租赁企业尽快提出修改意见上报协会,亦可自行通过公开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14日。
屈延凯表示,尽管目前各家会员单位尚未上报书面修改建议,但已经进行口头交流,具体来看,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于两点:
其一,虽然新方案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但并未明晰具体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
“如果完全依靠财政预算,在中小城市迅速完善医疗卫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很多地方肯定力所不及。”屈延凯认为,在明确政府筹资的同时,还应考虑引入社会资金。如果利用既有的融资租赁机制,通过融资租赁平台可减少政府在医疗设备采购中的一次性投入。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统计,近十年来,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近200亿元。
其二,如果未来医疗设备以政府采购为主,融资租赁业的交易主体将面临改变。屈延凯表示,过去租赁企业开展医疗设备租赁业务,直接与医院接触。实施政府采购后,融资租赁的交易主体是政府的卫生主管部门,还是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国有资产管理或经营管理企业,此点尚未明晰。
“融资租赁公司直接与医院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医院往往用医疗设备治疗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等于租赁公司参与一定的经营风险,也就获得一部分效益分成,业务称之为‘或有租金’。”屈延凯解释说。但在政府采购为主的情况下,如果是政府部门为交易主体,这种经营模式就不太适用。
在屈看来,未来融资租赁业如为政府采购提供资本投入服务,政府以财政预算和医院上交的医疗收入为偿还租金的来源,融资租赁公司将不再介入医院经营和风险收益。
名词解释:
所谓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是指在医院确定相应的医疗设备供应商与医疗设备并办妥相关医疗设备引进审批手续后,租赁公司根据医院要求购进医院选定的医疗设备并交付医院使用。使用期内,医院享有设备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并向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租期结束时,医院仅支付较低的设备残值后即可获得设备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