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买船不如租船

 

摘自《金羊网》 2008年08月26日

   本报今天消息 买船不如租船,至少宁波海运(600798)是这样认为的。今日公布半年报的宁波海运,其董事会审议通过船舶融资租赁议案。

   公告说,公司在建的新船共4艘计18.2万吨载重吨,需投入资金11.2亿元以上,加上船舶建成使用后的配套流动资金共需资金12亿元左右。经研究,公司拟将原以自募资金新
建船舶实施融资租赁,为此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拟订了3艘船舶的《融资租赁合同》及与融资租赁相关的《船舶抵押合同》,公司、交银租赁、造船人签署了《三方协议》。上述3艘船舶的总价为70320万元。公司将上述《船舶买卖合同》项下原属于公司方的权利义务中除与领受船舶有关的属于购买人权利外均转让给交银租赁,再由交银租赁将上述船舶出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分为在建期限和经营期限(5.45万吨标的船不含在建租赁期限),2.98万吨标的船和4.30万吨标的船的经营租赁期限为84个月;5.45万吨标的船起租日自船舶交付日起96个月。

  为确保《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公司将在浙江天时造船有限公司建成后的5.45万吨级的散货船抵押给交银租赁。同时,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对所有租赁船舶(包括抵押船舶)交付之前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8-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