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和讯网》
2008年08月13日
华财讯深天健全资子公司市政公司拟购买两台地铁盾构设备合同总价为1.0908亿元。与此同时,市政公司两台盾构机以出售回租的方式与国银金融开展出售回租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为8,181万元。
深天健8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于2008年1月中标深圳地铁2号线东延线2222标段工程,市政公司承担一站三区间盾构区间施工,工程造价约2.9亿元,购买盾构机成为此次履行合同承诺的关键因素。
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在当期紧缩金融信贷政策形势下,避免将大量资金一次性沉淀到资本性投资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市政公司购买2台地铁盾构设备,合同总价为1.0908亿元。同时,同意市政公司将tonge-SHME-0001号《设备采购合同》项下的2台盾构机以出售回租的方式与国银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出售回租业务。
上述融资租赁金额为8,181万元。融资期限为5年,含宽限期1年。租赁利率为同期五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97%(目前为7.5078%)。租赁管理费每年85万元,首次租赁管理费的支付时间为第一笔租赁本金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以后各次管理费在相应年份的该日支付。
公告显示,融资租赁优点是,融资方案不占用公司银行信贷额度,每年承受较小的付款压力,可以缓解一次性大笔贷出、大笔归还的财务压力。同时,公司可以避免一次性将大量资金沉淀到固定资产投资中,使资金保持流动状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对公司而言,在目前从紧的货币政策形势下,是一种新融资方式的尝试,可以丰富公司的资金来源,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
与此同时,此次融资租赁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租赁标的合同价为1.0908亿元,由于市政公司承担了首付25%(2,727万元),实际融资租赁金额为8,181万元,因此《买卖合同》中约定,国银租赁向市政公司购买设备的价款总额为8,181万元,由于出售价格低于市政公司购买价,因此,从法律角度,公司存在一定损失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