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前景看好的融资方式

记者 尹平平

摘自《经济日报》 2008年06月18日

   在全球资本市场上,金融租赁已经成为连接金融资本、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纽带,是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三大融资工具之一。随着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在上海的开业,我国首批五家试点商业银行全部完成了金融租赁公司的组建工作。

  金融租赁的基本运营模式是: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向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指定的固定资产,并在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向承租人收缴租金,以租金作为条件,把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在一个时期内让渡给承租人。

  据介绍,金融租赁有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售后回租三个主要产品类型。

  今年年初,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大新华快运航空有限公司签署了五架ERJ145LR飞机的融资租赁协议。双方约定,租赁期满后,大新华快运航空有限公司将以公允价格回购飞机。这充分体现了融资性租赁的特点:在租赁期结束后,出租人将租赁资产自动转让或以象征性价格出售给承租人。融资性租赁的申请手续简单,租期、租金可以根据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灵活安排。

  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最大的区别在于,租赁物的收益权和风险不发生实质性的转移。在租赁期结束后,出租人保留而不是自动转让租赁资产;或者以市场公平价格而非象征性价格,将租赁资产出售给承租人。在经营性租赁的交易中,承租人的租赁资产不用计入资产负债表,其所支付租金将计入财务成本抵税。经营性租赁通常被企业用于固定资产采购。

  采用售后回租的承租人可以将自有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保留资产的使用权,然后再以融资性租赁的方式从租赁公司租回来,这样既能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金融租赁形式逐渐从传统租赁向现代租赁过渡,金融租赁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对银行而言,设立专门经营金融租赁的子公司,能够延伸其服务领域。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高波表示,租赁业务将带动银行向资产证券化、产业投资基金、资产信托、理财产品等新兴业务发展。此外,租赁资产的流动性和可转让性都比信贷资产强,能帮助降低银行的坏账风险或资产处置风险。对于租赁公司本身而言,除了依托银行的网络发展客户以外,还可以吸取银行的经营经验,与之在业务上协同合作。目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是融资难,而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这一需求。

  对企业而言,金融租赁的出现使企业摆脱了单一间接银行融资的束缚,通过金融租赁进行融资,企业能够用较少资金投入,实现较大产出,加快其投资速度。对供货商而言,金融租赁则有利于他们增加销售,快速实现货款回笼,拓展下游用户,可以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对生产型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还能改善资产负债比例,均衡现金流,提高资本金比例和利润。

  在发达国家,金融租赁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1981年我国正式引入金融租赁,但目前仍处于行业起步初级阶段。据统计,2006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设备投资总额为10.99万亿元,如果金融租赁能达到10%至15%的租赁渗透率(指租赁额占全社会设备投资总额的比率),其规模应该在1万亿至1.6万亿元之间,而2006年底,市场实际规模仅有0.05万亿元,租赁渗透率不到2%,金融租赁业市场的发展前景可见一斑。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