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水运报》
2008年06月04日
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包括花旗、美林、瑞银等美国和欧洲金融机构都遭受了巨大损失,次贷危机余波蔓延全球,造船业很难独善其身。
资金链告紧 首季新船订单量锐降
中国船舶工业研究中心船舶市场研究部首席研究员包张静道出了业界对于美国次贷危机给中国造船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忧虑,次贷危机给造船市场带来影响,不可小视。
中船重工经济研究中心行业分析师蒋日富称,由于金融机构损失巨大,2007年底以来,世界船舶融资的形势也日益严峻。韩国、印度一些二、三线中小船东因为资金不足而取消订单。而我国船东融资的难度已经显现,取消合同时有发生。
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兼行长李若谷指出,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冲击航运市场,进而影响新船融资安排,加大了造船融资风险。从2008年起,国际主要船舶融资公司活跃度在降低。
同时,由于次贷危机可能引发美国经济衰退,乃至全球经济贸易受到影响,因此航运业的整体前景也会受到一定程度冲击。对航运市场的担忧,也使金融机构调低了造船业的盈利预期,加大了对船舶融资的风险意识。其一方面提高了船舶融资贷款的利率基点,另一方面则从紧审查船舶融资贷款项目。这些举措客观上使船东资金筹措难度加大,将影响新船订造。
据克拉克松研究公司发布的市场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1~2月,国际造船市场新船订单量为637万载重吨,比2007年同期的1000万载重吨下降36%。而国内造船业首季新船订单量为815万载重吨,与2007年同期的2010万载重吨相比悬殊。
西冷东热 国内银行看好造船业
船舶融资虽然陷入困境,但并没有形成“环球同此凉热”的局面,相比欧洲银行苛刻的融资环境,亚洲及国内的船舶融资环境相对宽松的多。在国内金融界看来,国外金融机构收紧借款条件,一些中国船东的国外融资受阻,对国内金融机构不啻是开启了机会之门。
前不久,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就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贷款规模达360亿元人民币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在未来5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向大连船舶提供外汇经营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结售汇等全方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做大出口贸易,此举表明国内金融机构依旧看好船舶业的发展前景。
据介绍,一直以来在船舶融资领域,中国进出口银行一直占据龙头老大位置,拥有大中型国有造船厂的大部分船舶融资业务。然而现在情况有所改变,国内六大商业银行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入到船舶融资业务,交通银行金融租赁交通运输部高级客户经理徐伟表示,融资确实趋紧,但有好的项目我们不会放过。在他看来,危机也可能是机会。
近几年,伴随着中国造船业的兴起,关于船舶融资的金融需求也正在急剧扩张,以前通常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与进出口银行进行合作的民生银行,开始发展船舶融资业务。
据悉,民生银行于2005年着手实施经营转型,加大了对船舶行业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同时,为进一步推动船舶融资业务发展,民生银行成立了船舶融资专项业务小组,并聘请业内知名专家作为业务顾问,以求尽快打造一支在船舶融资及相关领域具备较强专业背景和丰富操作经验的业务团队。
目前中国大多数银行对航运企业采取直接贷款方式,但业界开始留意到航运市场的良好发展前景,一些大行如招商银行和工商银行等都积极发展船舶融资借贷或租赁业务。
融资难上加难 中小船厂期待更多关注
次贷危机带来的资金从紧环境,对于中小民营船厂来说是雪上加霜,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地方船厂建造船舶量占国内份额的44%,占承接新船定单量份额的60%,占承接造船定单量的52%。尽管在后两项指标方面,超过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两大集团,但在融资方面,地方船厂却难以得到资金支持。
民营企业福建华东船厂总经理林国珍表示,国内船厂的融资手段比较单一,基本上都是向银行借贷。国有大型船厂在获得银行信贷方面优势明显,可林国珍经营的是个民营船厂,银行对其放贷的条件很严苛,2007年底以后,更是收紧。林国珍表示,若实在不行,他们只好放弃造船,转向修船和改造船。
我国银行业向来是船舶工业发展的强大后盾。其提供的一项直接服务就是为船厂向船东开具保函,以保证预付款的安全。但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信贷安全考虑,银行通常只愿为国有、大型船厂提供融资服务,而对特别需要资金发展的中小型船厂的融资要求缺乏热情。
另外,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担保人不得为经营亏损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这也使得一些中小船厂难以获得银行提供的对外担保。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银行是否愿意为亏损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是一个平等主体之间的纯商业问题,应留待他们自己互相协商解决。
根据《海商法》规定,如果船厂未能得到银行开立的保函,建造中的船舶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即船厂可以将在建船舶抵押给银行,并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但实践中虽然有法可依,却无序可循,缺少程序上的细化规定,所以少有成功的案例。例如,江苏省在建船舶抵押的相关立法工作开展得较早,2006年出台了《江苏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点办法》(下称《办法》)。但上海海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林江认为,该《办法》缺少法律权限,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对在建船舶价值变更的登记工作缺少效率;最重要的一点是,该《办法》仅适用于大型船厂,仍然难以解决中小船厂的融资问题。
林江表示,银行如何为中小船厂融资应得到更多的关注。
破除单一模式 发展融资租赁现曙光
蒋日富在不久前召开的2008年中国船舶与金融论坛上强调说,次贷危机使我们要重新评估船舶行业与金融业的关系,要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当次贷危机的影响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时,也为金融业带来机遇。面对中国船市万亿订单的诱惑,中国船舶金融服务期待更多创新。
中国船舶工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朱汝敬表示,由于船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订购新船和建造新船都需要大笔的资金,长期以来,我国船舶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次贷危机提醒我们,如果过于依靠银行贷款一种融资模式,在金融体系发生问题时,船舶融资很容易面临风险。
在融资模式单一与船东融资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大力发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成为必然,目前,国内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已全部成立,并强调将船舶租赁作为重点发展业务。在国外船舶融资银行因次级贷危机而收紧银根的情况下,这一消息对于造船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业内专家指出,这种尝试将为航运业提供更充足的订船资金,为国内造船企业创造更多的接单机会。
据介绍,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是依托于银行的船舶基金或者船舶租赁公司,相当于买船的船东,由于有银行这一强大的金融机构做后盾,其订船资金和长期购买力无人能出其右。与此同时,通过控股租赁公司。银行成为船舶所有权的实际拥有者,可以分化自身的金融风险,由此激发他们订造新船的积极性。尤其在当前美国、欧盟金融业受次贷危机影响紧缩银根,唯独中国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国内银行通过金融租赁公司这种全新模式进军船舶融资领域,不仅可以降低自身的金融风险,而且可为全球造船业提供新的造血机能。
此次国内5家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的控股银行全部涉足造船企业船舶融资,将进一步增强他们与国内船厂的依存度,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一旦金融租赁公司发展壮大成为一个资本雄厚、信誉良好的“船东客户”,国内船厂也能近水楼台获得稳定的订单来源。同时,航运企业可以向银行租船,达到灵活快捷地改变运力的目的,摆脱因订造新船而形成的高资产负债率的包袱,降低资本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国内银行在船舶融资领域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未来,中国的银行业将有希望像中国航运业和造船业一样,在国际上扮演重要角色。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也将促进中国造船业进一步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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