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融资租赁开禁
机床租赁企业踌躇满志

 

摘自《慧聪网》 2008年03月28日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将开展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万向租赁有限公司、西北租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被批准为全国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这意味着被冷遇20年的内资租赁企业终于获得融资租赁资格,对于发展缓慢的租赁业特别是目前还处于发展期的机床租赁业,无异于打了一剂强心针。

    机床租赁本该大有可为

    租赁业务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而在发达国家租赁在所有固定资产设备投资中的比例(市场渗透率),一般在10%~30%之间。20世纪80年代,租赁传入我国,目前在大型设备上该业务开展得较好,如飞机、航空设备、工程机械等,市场份额不到200亿。而机床同样作为投资类产品,近几年来不仅交易额巨大而且年增长率在10%以上,2004年机床全行业工业总产值和产品销售收入已突破1000亿元大关。如果按照租赁占到30%的销售份额来看,机床一年的交易额应该达到30亿元,而实际却远远没有达到这样的数字。

与国内租赁业务的清淡相比,国外的租赁业务却开展得十分红火。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有关法律条文的不断出台,如《合同法》中关于融资租赁的规定等,国外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及跨国公司均看好中国现代租赁业的发展前景。一些欧美的大公司如西门子、惠普、美国GE开始进入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美国IBM、德国大众等也正在进行市场调研。十几年来,国外厂商已通过现代租赁方式垄断了我国飞机租赁市场,抢占了通讯设备市场。2004年的租赁成交额达9.62亿美元(其中不包括项目租赁的标的金额)。外商不仅在中国境内开拓租赁市场,而且在向中国企业出口产品时,也积极采用租赁手段。截至2002年底,外国银行、厂商通过其设在中国的合资租赁公司,带动国外设备进口到中国近90亿美元。

   机床融资租赁是未来的方向

    租赁业在认知上,一般分为出租、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3个层次。出租是对物件的有偿使用。经营租赁是指开展经营性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归出租人所有,在租赁期结束后可选择转让或不转让于承租方。融资租赁是指标的物所有权在租赁期结束后一定要转让于承租方,也即是通常所说的现代租赁。

    目前,我国的租赁公司只要分为3种类型。第一种是金融租赁公司,数量为12家,由银监会监管。第二种是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由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有30多家,现由商务部监管。第三种是非金融机构的内资租赁公司,据不完全统计约有4000多家,一般注册资金都很小。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前2种公司具有融资租赁资格。而数量更多的内资租赁公司在此之前则一直没有融资租赁的资格。

    融资租赁于20世纪50年代初出现在美国,和经营租赁相比一个明显的优势就在于,它的风险更低。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仍然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仅仅是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但是并没有转移其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而不能够作为承租人的破产财产来处置。这一点,极大限度地保证了出租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为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而给出租人带来的风险。

    融资租赁不仅是一种金融创新产品,更是一种设备营销机制。租赁对于设备销售具有促销功能,这一点已逐步成为设备生产厂家的共识。美国租赁项目的80%是由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租赁促销的功能十分明显。租赁专家沙泉说,由于最近工程机械行业的销售情况不如前几年,生产厂家开始希望借助租赁业务来促进工程机械产品的销售。但由于前几年他们对租赁业务不重视,现在再想回头来做租赁业务,显然有点临时抱佛脚的感觉。因此,希望机床行业要具备战略眼光,提前筹划,才不会重蹈工程机械行业的覆辙。应该像国外同行那样,不将租赁作为一种应急手段或者是停留在可有可无的阶段,而是将此作为一个长期的目标,纳入营销体系中。

    机床租赁企业踌躇满志

    应该说,租赁行业虽然总体上的发展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在重型设备方面,比如飞机、航空航天方面、重型发电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领域,每年还有一定的租赁额。但是机床租赁方面相比之下,具体开展的公司并不是很多。在已经获得批准的9家租赁公司中,除了2家是专门的汽车金融租赁公司之外,其余几家开展机床租赁业务的并不多。万向租赁有限公司作为这次获得融资租赁资质的企业之一,其实在此之前即已开展机床租赁业务,而在获批之后,他们的积极性则更加高涨。

    万向租赁于1996年成立,在大型设备方面开展租赁业务。2003年他们对机床行业进行调查后认定,此行业在全国形势看好,特别是浙江本省民营企业对于机床的需求强劲,于是决定开展机床租赁业务。由于他们对市场的正确估计,当年他们的租赁额就达到2亿元。随着机床租赁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2005年对机床租赁业务的投入可达2亿元。

    而另有专家分析,万向租赁之所以在机床租赁方面业务量较大,业务做得较为成熟,除了浙江业务环境较好以外,还与万向集团的主营业务有关。万向集团是以生产汽车零部件起家的企业,集团内就有一些机床用户,这就为租赁公司开展机床租赁业务提供了方便条件。由于都是集团的成员,在信誉方面有保证,这就极大地降低了租赁的风险。这对于极重视风险分析的租赁业来说,无疑去除了一大心病。因此这类厂商租赁的业务容易开展,难度相对较低。

    对于机床租赁的开展,有关专家认为,这与地区对于机床的需求量密切相关。浙江突出的一个特点是民营制造企业众多,而且对GDP的贡献大。机械制造业的发展促进了对机床的需求,但是由于我国融资结构中,银行是主渠道,对中小企业关注不够,致使这些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另外民营企业不像国外中小企业那样有多种渠道,比如可通过担保机构、租赁和直接融资市场来加以解决。因此,租赁融资业务的开展对他们很有吸引力。

    机床租赁面临的问题

    内资公司租赁融资资质的开禁,对于租赁业务的开展是一个极大的促进,但这并不是说,该政策就将租赁行业的所有问题都一并解决了,租赁行业要发展还面临许多的问题。

    首先是准入门槛问题。这次获得批准的9家内资租赁企业,之所以能获得融资资格,是跨越了以下几道高门槛的: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4000万元。而对于在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则更高,为1.7亿元。一方面是内资企业希望获得融资资格,另一方面是如此之高的门槛,要求得两全齐美之策,显然并非易事。

    另一个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对于没有取得融资资格的内资租赁公司来说,他们的资金来源渠道只是自有资金。但是租赁行业的业务构架与模式要求这个行业有一个稳定、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仅用自己的资本金去做业务,发展将难以长久。而我国内资租赁公司主体资金来源状况是短期资金长期用,利息上也没有任何优势。不解决资金流入问题,我国租赁业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由于我国租赁公司不像国外同行那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由基金、保险公司资金和商业银行3大机构对他们提供资金支持,因此我国租赁公司在与国外同行的竞争上将面临劣势。

    最后一个问题是,还有近4000家内资租赁公司仍然要承担较高的税负。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具有融资租赁资格的公司无论开展经营性租赁,还是融资性租赁,需承担5.7%的税负;而不具有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内资租赁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适用5%的营业税,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却需要交纳17%的增值税。虽然我国刚刚开展了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有9家租赁企业获得融资资格认定,但取得融资资格的租赁公司相对于内资租赁公司的总数而言,还只是一个很小的比例。融资资格的限制,仍然对租赁行业的发展形成制约。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务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从国外引进的,历经20多年,目前的市场渗透率仍只有1%,远低于发达国家30%的水平。如果融资资格认定没有在大范围内解禁,仍将对租赁行业形成制约。

    应该说,租赁行业虽然总体上的发展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在重型设备方面,比如飞机、航空航天方面、重型发电设备以及工程机械等领域,每年还有一定的租赁额。但是机床租赁方面相比之下,具体开展的公司并不是很多。在已经获得批准的9家租赁公司中,除了2家是专门的汽车金融租赁公司之外,其余几家开展机床租赁业务的并不多。万向租赁有限公司作为这次获得融资租赁资质的企业之一,其实在此之前即已开展机床租赁业务,而在获批之后,他们的积极性则更加高涨。

    万向租赁于1996年成立,在大型设备方面开展租赁业务。2003年他们对机床行业进行调查后认定,此行业在全国形势看好,特别是浙江本省民营企业对于机床的需求强劲,于是决定开展机床租赁业务。由于他们对市场的正确估计,当年他们的租赁额就达到2亿元。随着机床租赁业务的逐步扩大,公司2005年对机床租赁业务的投入可达2亿元。

    而另有专家分析,万向租赁之所以在机床租赁方面业务量较大,业务做得较为成熟,除了浙江业务环境较好以外,还与万向集团的主营业务有关。万向集团是以生产汽车零部件起家的企业,集团内就有一些机床用户,这就为租赁公司开展机床租赁业务提供了方便条件。由于都是集团的成员,在信誉方面有保证,这就极大地降低了租赁的风险。这对于极重视风险分析的租赁业来说,无疑去除了一大心病。因此这类厂商租赁的业务容易开展,难度相对较低。

    对于机床租赁的开展,有关专家认为,这与地区对于机床的需求量密切相关。浙江突出的一个特点是民营制造企业众多,而且对GDP的贡献大。机械制造业的发展促进了对机床的需求,但是由于我国融资结构中,银行是主渠道,对中小企业关注不够,致使这些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另外民营企业不像国外中小企业那样有多种渠道,比如可通过担保机构、租赁和直接融资市场来加以解决。因此,租赁融资业务的开展对他们很有吸引力。

    机床租赁面临的问题

    内资公司租赁融资资质的开禁,对于租赁业务的开展是一个极大的促进,但这并不是说,该政策就将租赁行业的所有问题都一并解决了,租赁行业要发展还面临许多的问题。

    首先是准入门槛问题。这次获得批准的9家内资租赁企业,之所以能获得融资资格,是跨越了以下几道高门槛的: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4000万元。而对于在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则更高,为1.7亿元。一方面是内资企业希望获得融资资格,另一方面是如此之高的门槛,要求得两全齐美之策,显然并非易事。

   另一个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对于没有取得融资资格的内资租赁公司来说,他们的资金来源渠道只是自有资金。但是租赁行业的业务构架与模式要求这个行业有一个稳定、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仅用自己的资本金去做业务,发展将难以长久。而我国内资租赁公司主体资金来源状况是短期资金长期用,利息上也没有任何优势。不解决资金流入问题,我国租赁业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由于我国租赁公司不像国外同行那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由基金、保险公司资金和商业银行3大机构对他们提供资金支持,因此我国租赁公司在与国外同行的竞争上将面临劣势。

    最后一个问题是,还有近4000家内资租赁公司仍然要承担较高的税负。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具有融资租赁资格的公司无论开展经营性租赁,还是融资性租赁,需承担5.7%的税负;而不具有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内资租赁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适用5%的营业税,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却需要交纳17%的增值税。虽然我国刚刚开展了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有9家租赁企业获得融资资格认定,但取得融资资格的租赁公司相对于内资租赁公司的总数而言,还只是一个很小的比例。融资资格的限制,仍然对租赁行业的发展形成制约。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务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从国外引进的,历经20多年,目前的市场渗透率仍只有1%,远低于发达国家30%的水平。如果融资资格认定没有在大范围内解禁,仍将对租赁行业形成制约。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8-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