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2007年12月15日
“正常的国际融资租赁需经发改委、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并且一般针对飞机、轮船等单价很高的商品。这种中小企业的小型设备进口很难拿到正常的国际融资租赁的许可。”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而港资银行的这一操作实际上已经构成国际融资租赁,但规避了国内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这种灰色操作不符合国内相关政策。”
在具体操作中,该模式也存在瑕疵。
“按实际情况,设备是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进来的,形成的负债应在资本项目项下。国家对资本项目的管理没有放开,需要有很多审批流程。而港资银行的这种方式却将其变成了一般的设备进口业务,其分期付款形成的负债放在了经常项目项下。而经常项目国家已经放开管制,实行外债备案登记制,几乎不需要审批。这种避重就轻的操作干扰了国家的外债管理。”
刘律师进一步指出了该操作的纰漏。
在风险控制环节,港资银行要求内地企业对设在香港的空壳公司提供担保,而在对外担保上,外管局有严格的管理。
“对境外企业担保须经当地外管局批准,外管局要审核内地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还要求被担保的企业不能是亏损企业。这涉及到或有负债的管理。”外管局一位官员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询问了参与这一操作的内地企业主。被采访的业主都声称担保合同没有向外管局报批。
付款环节的漏洞更大。
“由于融资租赁的对外支付金额往往超过外债签约情况表登记的本金和利息,对这部分支付往往走地下通道。这直接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国内某租赁公司经理说。
加剧国内过剩的流动性?
“除印刷设备外,数控机床、纺织设备等都可采用这种模式。实际上只要涉及到中小企业的设备进口,港资银行都可介入。在珠三角,港资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已经占有相当的地位。而这种市场地位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这种灰色操作建立起来的。”该经理告诉记者。
“这种变相的港币信用可以说是国内金融监管的薄弱点。与人民币相比,他们既有利率优势又有汇率优势。在这块业务上,内地金融企业跟港资银行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了。”
另一个观点更加引人注意。
“这一操作也加剧了国内的流动性。”国内某银行人士分析到,“原本进口一台设备,国内购买方会全额支付所有货款,也就是全额付汇,这冲掉了部分流动性。而这种操作施行分期付款的方式,拉长了设备的付款期,相当于部分付汇,这就把一部分本该付出去的流动性留在了国内。”
而一位港资银行的人士则对这种观点不以为然。
“对购买设备的国内企业而言,这种操作大大降低了其成本,刺激了市场需求。港资银行根据资质、信誉还有掌握信息的不同,给内地企业的融资单利在3.5%-5.5%不等,而按复利计算则高达7%-10%,这高于香港市场上的1-3年期利率。设备的进口量大大增加,这有利于降低国内的外汇储备,降低流动性。同时有外管局管理着企业的外债规模,分期付款形成的外债规模国家可以控制。”
如果说有这两种效应起作用是否增加流动性一时还难以确定的话。这种操作对调控的影响则显而易见。
2007年底的中央经济会议明确提出:防止经济增长由过快增长转向偏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向通胀。随后央行上调存款准备率一个百分点达到14.5%,而1-3年期贷款利率高达7.47%,银根收缩趋紧。
12月12日,香港金管局跟随美联储步伐宣布降息25点至5.75%,将其与内地的利差进一步拉大。
而对于从港资银行手中获得融资租赁的内地企业来说,其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这刺激其购买设备加速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