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开路
海外融资租赁偷潜内地

作者:黄玲雨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2007年12月15日

  “在数控机床、印刷设备领域,国内的融资租赁市场有很大一部分是外资在做。”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在国内金融市场没有完全放开,内地也仅有五家银行刚刚拿到开设金融租赁公司许可的情况下,这一海外资金通过灰色途径以资产形式流入国内可能导致国内流动性过剩的操作方式,无疑让业内大吃一惊。

  记者曾暗访操作过该业务的海德堡中国有限公司某销售经理、香港富邦银行某经理以及其他有关各方,试图探明这一操作模式。

  “便捷”跨境操作

  “按现在的政策环境,在内地肯定没法直接做。这需要你先在香港设立一个空壳公司。”香港富邦银行某位客户经理直言。

  “所有费用加起来只需港币1万元左右,并且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走完所有的流程也就是几个工作日的时间。你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证件和1万元的费用,我们会以你的名义替你操作。”该经理很是爽快。

  “公司设立后,我们和你香港壳公司的名义签订融资租赁协议。我们直接给海德堡公司付款,设备你使用。你每个月付给我们租赁款,租赁期一般为三年,款没付完前设备的所有权归我们,付完后所有权归你。”

  “为防范风险,我们还要和你内地的公司签订一份担保协议,由你内地的公司为香港壳公司每月按时支付租赁费而提供担保。”

  港资银行对香港壳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实际规避了内地金融机构和国内商务部的监管。

  记者向一位做过这种融资的内地印刷厂的业主进一步求证。

  “做法和你说的差不多,听起来似乎很复杂,但其实都不用我们参与,只需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和担保合同就好。还有一个细节,设备进关前,在香港设立的壳公司还要从香港政府手里获得设备转移的批文,设备才能通过香港海关。这一环节也由银行操作,不过要多等几个工作日。”该企业主回应。

  阴阳合同

  问题是,这台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租赁而所有权还在境外的设备如何进关呢?

  某操作过此业务的人士告诉记者:“这当中存在某种程度上违规的阴阳合同,即同样一个设备的购买却有着两个不同的合同。”

  国内的设备需求企业和设备提供商签署一份“阳合同”,也就是正常的购货合同。合同显示国内的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国外的设备。国内的企业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同时承担债务。这应付了海关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管。

  而在香港,却有着另一个“阴合同”。设备提供商和银行之间签署真正的购货合同,银行再与内地企业在香港设立的空壳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香港空壳公司再向香港政府申请将设备转到内地使用。

  “在进关环节,我们通过进口代理商走正常的设备进口程序,因为我们和海德堡签署了正常的购机合同和分期付款合同,单证齐全,一般来说海关检查不出问题。”上述国内设备需求企业——某家印刷厂的业主对记者说。

  海关的职责主要有三个:一是保证进口行为是真实的,防止假进口、真付汇。这一点通过实物验收和单据对应完成。而内地企业与设备供应商有正常的购机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单证齐全,不存在任何问题;二是执行贸易政策,如果某一产品的进口有配额,海关查看是否有许可证;三是征缴关税,而内地企业按照设备价格照章纳税,也不存在纰漏。

  海关可能检查出问题的地方是,融资租赁的设备上都有出租人贴的标牌。这显示出租人对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也防止国内印刷公司对该设备进行抵押贷款、回租等活动。

  “不过,海关一般不会察觉,他们还是以合同、发票等为准。”某操作过这一业务的进口代理商对记者说。

  一阴一阳,既完成了设备的租赁,又实现了了设备的进关。

  灰色资金渠道

  记者发现,在每月偿还港资银行设备租赁款时,屡屡突破人民币不得自由兑换的上限。

  “国内的企业和设备提供商签署了购货合同和分期付款合同,按合同,国内企业应每月向设备提供商支付货款。但实际上设备提供商已经收到了银行的全额货款,因此他会授权我们将钱打到内地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壳公司的银行账户上。香港这家壳公司本身就是提供融资租赁的香港银行帮助设立的,因此该壳公司的银行账户也由港资银行控制,实际上钱已经还给了香港银行。”浙江进出口代理企业的一位经理对记者说。

  但购货合同上注明的分期付款总额是设备的货款,正规的渠道只能汇出货款部分。但,融资租赁合同上的付款总额却有货款和港资银行收取的超额利息,两者之间的一个利益差额如何支付出去?

  “这部分资金需要走灰色通道了,现在付汇的渠道很多。个人的年度付汇额就有5万美元,三年下来也有15万美金,对于500万左右的设备,这足够付利息了。”该经理回答,“个人付汇还算麻烦的,一般都不走这个渠道。现在人民币汇率升值很快,很多地方可以提供换汇付汇业务,比如一些地下钱庄都能做这个业务。”

  记者采访了一些珠三角的印刷企业,其中个别企业的付款方式更为离谱。

  “500万的设备如果是三年期分期付,一个月也就是10来万块。生意的缘故我经常去香港,到还款日我直接把钱带过去还给银行。香港的银行可接受人民币还款,汇率也比外汇牌价高,这样付款更省钱。”一个深圳的印刷公司老板说。

  三保险

  通过上述三个流程,香港某些银行完成了对内地企业的融资租赁的全过程。实际上,港资银行做该业务也面临着较大风险。

  正常的融资租赁风险相对于其他贷款要低,因为出租者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如果承租方不按时缴纳租赁费或有其他违反协议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处置设备。

  对于这种跨境的灰色操作,出租方的风险则很高。由于这种融资租赁的行为没有政府的批准,银行作为出租方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一般是设备的销售方介绍银行过来跟我们合作,他们对我们的经营情况都很了解,对业主的信誉也心中有数。”南宁一家印刷公司的业主告诉记者,“银行还会评估我们的资产情况,比如土地、厂房、设备等,另外还通过账本等来评估经营情况。”

  “我们有一些硬指标来衡量企业的资质,当然客户的信誉还是最重要的。这是最重要的一次把关,事前控制的效果肯定会好于事后控制。”香港某银行内地代表处的经理说。

  在签署融资租赁协议时,银行还要求内地的企业对香港的企业提供按时付款的担保。这将香港公司和内地公司的还款义务捆绑,可以说是第二层保险。但这份担保的约束力值得怀疑。

  港资银行与设备出售方之间的协议——第三层保险可能最有效。内地企业和出售方之间签署有设备购买协议和分期付款协议,而这些协议受法律保护。

  “设备出售方将内地企业的分期付款的收款权转给了银行。”上述进出口代理道出了其中的玄机。而在这个环节上的保障最有效力。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