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法院为中冀汽贸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摘自《消费日报》 2007年10月17日

  中新河北网保定10月17日电 地处晋冀交界的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是晋煤东出南下的重要通道,煤炭运输业成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捷径。但由于经济相对落后,不少群众难以一次性交款购车。为此,保定中冀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当地群众租赁车辆。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购车人以租赁方式分期支付车款,逐月清偿,购车人付清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购车人。

  此举大大调动了当地群众从事煤炭运输的积极性,近年来,阜平县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中冀汽贸公司的车辆多达1000余辆,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煤炭运输业的发展,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但是,有一些购车人缺乏商业信誉,在支付部分车款后,认为车已到手,便不积极按合同约定偿还车款,有的甚至在购车时便假借他人身份证购车,待车购买到手后,便转卖他人,甚至远走他乡,恶意逃避债务。由此导致中冀汽贸公司大量车款不能回收,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河北省阜平县法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合议庭,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审理拖欠中冀汽贸车辆款案件。针对当地村民居往分散、欠款人难寻、欠款车辆难找的问题,办案人员起早贪黑、加班加点,跋山涉水、下乡进村,积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以来,阜平县法院共受理拖欠中冀汽贸公司车辆款案件145件,审结97件,为中冀汽贸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此举对维护正常的商业信誉、培育当地群众的诚信意识、优化县域发展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王新发、常贵民)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