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会计要素的若干思考

摘自《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2007年10月04日

    会计要素也称为会计对象要素,是反映和监督的具体内容,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就是对会计内容的基本分类,即将会计内容分解成若干个要素。具体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是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和应承担的义务的经济反映的具体化,其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主要反映企业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利润主要反映企业某一段时期的经营业绩。它们是构成会计核算的基础和基本要素。会计要素就是对会计内容的基本分类,即将会计内容分解成若干个要素。将会计内容划分为几个会计要素的根本目的是:便于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分门别类地为企业外部的信息使用者和企业内部的管理者提供有用的经济信息。

    资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这一定义没有真正反映资产的质量特征,忽略了作为企业资产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性质,即资产应当是“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实务工作中企业拥有的资源不能再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仍然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从而造成企业资产不实的情况。例如,由于技术进步,原由设备已经被淘汰或长期闲置不用,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各项资产减值等资产项目,这些项目不能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因其符合资产定义而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其价值仍反映在会计报表的资产方,造成企业虚增资产,虚增利润,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因此也失去其真实性。因此对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重新定义的资产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定义从两个方面对原定义作了修订:一是指出资产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而不是由未来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源;二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企业某项财产预期不能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该财产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资产的特征

    具体来说,资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资产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例如,企业通过购买方式形成某项设备,或因销售产品而形成一项应收账款等等,都是企业的资产;但企业预计在未来某个时点将要购买的设备,因其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就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

    (2)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最典型的例子是融资租赁。作为出租方,在融资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与该租赁物相关的风险和报酬都已经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对租赁物并无实际的控制权,不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为一项资产;而承租方对租债物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拥有控制权,在资产负债表上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

    (3)资产最重要的特征,是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某项支出如果具有未来的经济利益的全部或一部分,它就可以作为企业的资产;否则,就只能作为费用或损失。例如,待处理财产损失或库存毁损的存货,它们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就不应该再作为资产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是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并不一定都是资产,比如,稳定且优良的客户群,广泛而高效的销售网等。

    *资产的分类

    在会计核算中,资产按照流动性质来分类,一般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①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库存现金、各种银行存款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账。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②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价证券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当期的有价证券收益,以及有价证券转让所得的收入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短期投资应当以账面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③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在核算中,应当将营业与非营业性应收及预付款项分开核算;对于营业性应收款项和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可以按国家规定报经批准,提取坏账准备金,作为应收账款的减项,在会计报表中应当列示。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各种应收及预付款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账核实。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已提坏账准备金的,应当冲销坏账准备金;未提坏账准备金的,应当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待摊费用应当按期分摊,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应当单独列示。
④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方法进行日常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开入当期损益。各种存货在会计报表中应当以实际成本列示。

    (2)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这部分资产的特点是,在较长的使用周期内能够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将会由于使用而逐步地减少,即逐渐地从其实物形态中分离出来。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工作量,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或产量)法计算,如符合有关规定,也可采用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折旧多,使用后期提取折旧逐年减少),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要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净值,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无形资产具有如下特征:

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2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3无形资产是为企业使用而非出售的资产
4无形资产在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按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将无形资产分为外部取得无形资产和内部自创无形资产两大类。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出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如本企业以50万元外购“加得士”商标的专利权,同时还发生相关费用2万元,那么该外购商标专利权的成本也即入账价值为52万元。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比如,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了一项专利,为此发生的注册非和律师费等合计4万员。在这个例子中,企业应将申请取得的该项专利按4万元入账。需要说明的是:1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成功前已计入发生当期的费用,在申请成功后不能转增无形资产的成本。2我国会计制度对研究与开发费用规定的处理原则,与相关国际准则不同。国际会计准则认为,研究与开发应予区分;相应地,研究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开发费用则应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各种无形资产应当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5)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初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不能全部记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

    企业在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账。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

    各种未摊销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负债

    我国则将负债定义为:“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将负债定义为债务,在逻辑上犯了重复定义的错误,也未能突出负债的本质特征,“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并不能概括负债解除或了结的方式。例如,企业可通过“债转股”方式把负债转化成股本,最终也会导致资产的减少。因此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表现形式本应是最终资源的减少,而不是“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此外,在负债的定义中,“现时”一词是必要的,这体现了会计的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即企业过去已经履行完毕的尚未发生的未来义务,都不构成企业的负债。同时,“现时”还表明负债是基于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结果。因此,可将负债定义为:“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的特征

    (1)负债是基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导致负债的交易或事项必须是已经发生的。如,企业购置的货物会产生应付账款(已经预付或是在交货时支付的款项除外),接受银行贷款则会产生偿还债务的义务。只有源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上才有可能确认为负债。正在策划的未来交易或事项,如企业的业务计划,不会产生负债。是一种现时经济义务。

    (2)债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由于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法定要求,义务在法律上可能是强制执行的,如,收到的货物或劳务而发生的应付账款,既属于负债。

    (3)现实义务的履行通常关系到企业放弃含有经济利益的资产,以满足对方的要求。现实义务的履行,可采取若干种方式,例如:支付现金;转让其他资产;提供劳务等等。

    (4)负债通常在未来的某一时日通过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来清偿。有时企业也可以通过承诺新的负债或转化所有者权益来了结一项现有的负载,前一种情况只是负债的展期,后一种情况则相当于用增加所有者权益而了结债务。

    *负债的种类

    为了便于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尝债能力,企业的负债应当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部分。

    (1)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例如 本公司进100箱“特齿润滑油”,每箱365元,共计36500元,货款以发出。这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36500
贷:银行存款 36500

    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例如,应付账款一般应按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如企业购入的商品在形成一笔应付账款时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入账金额的确定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账款的总值(即不扣除折扣)记账,在这种方法下,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应付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现金折扣实际获得时冲减财务费用。负债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预计确定的,应当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

    流动负债的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2)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应当区分借款性质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记账。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使用资金而实际发行的一种书面凭证。发行债券时,应当按债券的面值记账。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的,实收价款与面值的差额应当单独核算,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各期的利息支出。

    长期应付款项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长期应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长期负债应当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应当在流动负债下单列项目反映。

    所有者权益

    我国将所有者权益定义为:“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一定义有两点不足:①主体定位不合理,会计要素应以主体假设为基础进行定义,并保持首尾一贯;②未揭示它与资产、负债要素的联系。我认为,所有者权益应当反映两个特征,其一是所有者在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其二是所有者权益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剩余,故建议把所有者权益定义为: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这一条表明,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特征,是企业的剩余利益,它可以因投资者的投资而增加,因企业的经营获利而增加,因投资者的利润分配而减少,以及固企业的经营亏损而减少。

    *所有者权益的特征

(1)所有者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可供企业长期使用,其出资额依法登记后,不得抽回。
(2)所有者投资所形成的资产是企业清偿债务的物资保证。
(3)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享有获取企业利润的权益,同时也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

    *所有者权益的构成项目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一般而言,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是由所有者直接投入的,如所有者的投入资本、资本溢价等;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则是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实现的利润留存在企业所形成的,因此,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被称为留存收益。

    (1)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形式可以有多种,如投资者可以用现金投资,也可以用非现金资产投资,符合国家规定比例的,还可用无形资产投资。投入资本是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各项财产物资。投入资本应当按实际投资数额入账。股份制企业发行股票,应当按股票面值作为股本入账。国家拨给企业的专项拨款,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作为国家投资入账。

    (2)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或者资产。资本公积金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

    资本公积从形成来源上看,它不是由企业实现的利润转化而来的,从本质上将应属于投入资本范畴,因此,它与留存收益有根本区别,因为后者是由企业实现的利润转化而来的。基于此,在核算资本公积是,关键的一点是要将其与收益项目相区分。

    与此同时,资本公积尽管属于投入资本范畴,但它与实收资本又有所不同,是说资本一般是投资者投入的、为谋求价值增值的原始投资,而且属于法定资本,与企业的注册资本相一致,因此,实收资本无论是在来源上,还是在金额上,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资本公积在金额上则并没有严格限制,而且在来源上也相对比较多样,它可以来源于投资者的额外投入,也可以来源于除投资者之外的其他企业或个人,如接受捐赠的资产等。

   (3)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留存收益来源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净利润,它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区别在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来源于企业的资本投入,而留存收益则来源于企业的资本增值。

    留存收益的目的是保证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有一部分留存在企业,不全部分配给投资者,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维持或扩大再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保持或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资金祢补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亏损,也保证企业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基于此,对于留存收益的提取和使用,除了企业的自主行为外,往往也有法律上的诸多规定和限制,例如,我国规定企业必须根据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留存收益主要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应当按实际提取数记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以上各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如有未弥补亏损,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反映。

    收入

    我国把收入狭义的定义为:“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该定义有两点不足:一是将收入定义为“营业收入”,属循环定义;二是未能揭示收入的本质特征。我认为,收入的本质特征应当是经济资源的流入,具体地说,就是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另外,由于我国关于收入的定义是狭义概念,即派生收入的经营活动具有经常性、重复性和可预见性,它不包括非常所得或营业外的收入。由于我国目前的会计要素没有利得和损失,会计要素的定义难以为所有的经济业务提供确认的依据,所以可将收入定义为:“收入是指企业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的特点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可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或劳务抵偿债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例如,商品销售的货款中部分抵尝的债务,部分收取现金。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因此不能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属于本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作为本企业的收入。

    *收入的种类

    商品流通企业将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占企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其他业务收入一般占企业的比重较小,主要包括包装物出租收入等。在会计核算中,对经常性主营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应单独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对非经常性、兼营业务交易所产生的收入应单独设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

    案例:

    销售商品的帐务处理

    例题 本公司售与本地经销商10箱银得乐润滑油,每箱423元,计4230元,进项增值税税率为17%,计724.2元,货款送存银行。

    这笔业务应作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954.2
贷:主营业务收入——银得乐 42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724.2

    结转以销银得乐润滑油10箱的销售成本387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银得乐 3870
贷:库存商品——银得乐 3870

    本公司于3月10日向快捷修配产厂销售(力王)润滑油,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0000元,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本公司在销售时已知快捷周转发生暂时困难,难以及时支付,但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商业关系,本公司将商品销售给快捷。该商品以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本公司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以发生。

    该业务应作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 6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同时将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应收销项税额 17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假定4月20日本公司得知快捷经营好转,快捷承诺近期付款,本公司可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快捷修配厂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
贷:发出商品 60000

    4月28日收到账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应收账款——快捷修配厂 100000
——应收销项税额 17000

    使用费收入的帐务处理

    例如源源轮胎厂要代理本公司加得士商标的使用权,合同规定源源每年年末按销售收入的10%支付本公司的使用费,使用期2年。假定第一年源源的销售收入1000000元,第二年销售收入1500000元,这两年的使用费按期支付。

    则本公司应按下列方确认收入:

    第一年年末的使用费=1000000*10%=1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

    第二年年末的使用费=1500000*10%=150000(元)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50000

    费用

    我国采用狭义的定义,其定义为:“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我认为不能将费用定义为耗费,费用的本质即“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作为会计要素或会计报表要素的构成内容之一,是和收入相对应而存在的。费用和成本是两个并行使用的概念,两者之间即有联系也有区别,所以将费用定义为“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费用的特征

(1)费用最终将会减少企业的资源。这种减少具体表现为企业资金的支出,从这个意义上说,费用本质上是企业的一种资产六畜,它与资产流入企业所形成的收入相反。
(2)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通常,企业的资金流入(收入)会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相反,资金流出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即形成企业的费用。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的支出是不应该归入费用的。例如,企业以银行存款尝付一项债务,只是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的等额减少,对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因此,不构成费用;又如,企业向投资者分配股利或利润,这一资金流出虽然减少了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但其属性是对最终利润的分配,不是经营活动的结果,也不应作为费用。

    *费用核算的一般规则

    企业应当按实际发生额核算费用和成本。采用定额成本或者计划成本方法的,应当合理计算成本差异,月终编制会计报表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本期支付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当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应当预提计入本期。

    *计入成本的费用和产品成本

    计入成本的费用是指直接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商品进价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分配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计算方法。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以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的企业,应当严格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划清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与成本产品之间的界限;划清不同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直接计入营业损益的费用

    直接计入营业损益的费用称为期间费用,包括进货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营业费用不计入成本,直接列作当期损益。企业应当正确、及时地结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成本和营业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 如本公司每天中午的伙食费用都计入当天的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
贷:现金 **

    本公司送货车使用的相关费用如汽油500元,计入营业费用

借:管理费用——油料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利润

    我国把利润定义为:“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这里强调的是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与资产、负债等要素强调经济利益内涵没挂钩。利润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结果。因此将利润定义为:“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

    对利润进行核算,可以及时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和获利能力,反映企业的投入产出效率和经济效益,有助于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据此进行盈利预测,评价企业经济绩效,做出正确的决策。

    *利润的组成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所得税等组成部分。其中,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数额又称之为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数额即为企业的利润。

    (1)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净额。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2)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减去发生的投资损失和计提的投资损失准备后的净额。

    (3) 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4)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其中,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 所得税

    所得税,是指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企业应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

    *利润分配

    企业可分配利润是指税后利润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减去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后的余额。企业如有亏损,应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弥补。

    企业利润的构成和利润分配的各个项目,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仅有利润分配方案,而未最后决定的,应当将分配方案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本公司3月31日结账前的各项收支账户余额如下:

    收入类账户: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23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
支出类账户:主营业务成本 85000.00
其他业务支出 1500.00
营业费用 300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000.00
管理费用 1800.00
财务费用 400.00
营业外支出 300.00

    本月利润账户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23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
贷:本月利润 102500.00

2、借:本月利润 95000.00
贷: 主营业务成本 85000.00
其他业务支出 1500.00
营业费用 300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000.00
管理费用 1800.00
财务费用 400.00
营业外支出 300.00
本月累计实现利润7500元,按所得税33%计算,应交所得税2475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247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475.00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