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办公室发生的装修费如何处理?

摘自《大连地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 2007年09月27日

  问题:请问租用办公室的装修费用可以入固定资产吗?如果不可以应该怎样处理?

  答复: 如果是融资租赁,则发生的装修费应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即: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如果是经营租赁,则企业租用他人的房屋发生的装修费用,应按照租赁期确定摊销期限,在租赁期内均匀扣除。企业使用投资者个人房屋、发生的装修费用不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