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获批建金融租赁公司

摘自《城市快报》 2007年09月25日

  滨海新区再添大型金融机构 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好方式

  快报讯 (记者 吕涛) 从中国工商银行(6.49,-0.20,-2.99%)天津分行获悉,9月19日,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金融租赁公司。该公司将由工商银行独资设立,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天津滨海新区。这是天津滨海新区被确定为国家战略后,所设立的最大金融机构之一。

  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是工商银行探索综合化经营战略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工商银行跨市场的服务能力,满足收入多元化、业务多领域的发展需要。工行表示,金融租赁公司将以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为指导原则,发展国际化的经营布局,主要经营船舶、飞机等大型设备的国际租赁业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租赁、租金转让与证券化、资产管理、产业投资顾问等创新型金融服务。

  工商银行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飞机融资银行,也是最大的船舶融资银行之一,具有广泛的客户群。工行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对飞机租赁积累了一定间接的经验,具有比较丰富的人才储备,这为租赁公司的设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国金融租赁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由于金融租赁公司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和保证其发展,导致金融租赁公司定位不清,长期资金匮乏,在根本上制约了期限较长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今年年初,银监会出台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支持金融租赁业健康扩大发展。本市也将金融租赁作为滨海新区金融改革的主要工作之一。在国家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16.77,1.09,6.95%)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战略指导下,本市中小企业将进入迅速发展时期,中小企业融资支持需求会更加迫切,这些都为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专家分析说,目前国内中小企业每年的流动资金缺口巨大,但能获得银行信用贷款的企业却微乎其微,通过抵押贷款的企业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以物流企业为例,他们的投资主要在运输设备及仓库上,但作为服务类企业,物流企业没有比较多的固定资产作抵押,因此他们希望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资金。

  【读报帮助】

  金融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是将传统的租赁、贸易与金融方式有机组合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交易方式。经过50多年的发展,金融租赁已成为设备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渗透率(租赁设备投资占全部设备资产投资的比率)已高达20%至30%。同时,融资租赁已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当前占融资总量的比例已达20%左右。

  金融租赁公司的盈利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息;二是服务费,一般一次性收取融资额即租赁物价值的3.5%;三是名义货价费等。除此之外,金融租赁公司还可通过同业合作如同业拆借、国债回购、委托贷款等获利,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计划托管和租赁理财业务推荐及营销等中间业务也是其盈利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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