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时代信报》
2007年09月11日
几千万税款 使重庆轨道交通建设融资租赁受阻
几千万元税款,挡住了建设方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轻轨设备之路
几千万元的税款,成了重庆开投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轻轨设备的拦路虎。
●依据规划,目前重庆市已经拿到国务院“建设令”的3条轨道交通路线,预计总投资高达242亿元,其中前期启动资金就需要90多亿元。但是据悉,负责这几条轨道交通路线建设的重庆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开投),按其目前的财务结构,却难以满足如此庞大的融资需求。
●如此现状,使得重庆开投与重庆银海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银海租赁)一拍即合,打算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解决轨道建设过程中购买设备的资金问题。
●然而,当重庆开投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解决了进口设备的资金问题时,重庆海关认定,其进口轻轨设备不符合免税条件,必须补缴几千万元进口税款,其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尽管重庆开投董事长马述林坚持把它当作进口轻轨设备应享受免除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政策,依然难以改变海关的决定。
重庆轨道建设
的融资租赁梦想
提起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重庆开投董事长马述林感慨良多。
2006年6月,重庆市3条轨道交通路线拿到了国务院的“建设令”。国务院签批的《重庆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显示,这3条轨道交通路线总长82公里,其中,地铁1号线连接朝天门和大学城,轻轨3号线连接南岸和江北龙头寺火车站,轻轨6号线则将打通南山-江北城-北碚的通道。如果项目顺利实施,重庆的公共交通状况将获得很大改观。
但是,在全市人民都在为轨道交通建设齐欢呼之时,如何筹集所需资金,却成了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重庆开投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因为这3条线路涉及的总投资高达242亿元,其中仅地铁1号线的预算就有109亿元。
据重庆轨道交通总公司相关人士介绍,上述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国债和政府资金,其余部分则需要企业自筹。而按照国家规定,以公益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40%计算,3条轨道路线需先行筹集90多亿元资金才能启动。然而现实是,重庆开投的财务结构难以满足90多亿元的融资需求。
事实上,早在1988年,重庆市就提出了修建地铁的想法。不过由于缺乏资金,重庆地铁1号线从规划到获得国家批准立项,经历了长达20年时间的波折。
有感于此,重庆开投董事长马述林认为,“重庆开投迫切需要拓宽自己的融资渠道。”
据了解,在轻轨项目中,除去土建所需资金,资金投入主要集中在机车、线路等设备方面。按照国家目前对新报审轻轨项目的要求,项目所使用设备的国产化率必须达到70%。“而另外30%的设备,如今在国内是暂时不能解决的。因而,重庆轨道交通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从国外进口设备,而且数额很大。”马述林告诉记者。
正在重庆开投为融资购买进口设备而发愁时,银海租赁公司如雨后甘露一般降临了。银海租赁的出现,让马述林看到了一条宽阔的融资大道。经过初步接洽,银海租赁总经理张子春向马述林表示,银海租赁不仅可以为重庆开投提供直接租赁业务,还可以为其提供“售后回租”服务。
几千万元税款
成了一道融资门槛
在此之前,轻轨2号线上运行的的进口机车就是以融资租赁方式,从从美国GE(美国通用电器在中国的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过来的,每辆180万美元,总共花费了2亿元。
而重庆开投和银海租赁的合作,就是要利用这部分设备,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弄出点流动资金去干点别的事情。”
重庆开投的具体计划是:把轻轨2号线上的机车卖给银海租赁,然后再租回来使用。如此,重庆开投只需要缴纳租金,就可以从银海租赁获得上亿元的流动资金,并可以继续使用机车。“如果这项融资租赁业务进展顺利,以后重庆开投就多了一个融资渠道。”
重庆开投的想法正好迎合银海租赁的意思。“重庆轨道交通建设仅在设备的需求上,就要花费上百亿元。如果有一部分资金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解决,银海租赁就找到了巨大的市场。”张子春说。
然而,重庆开投与银海租赁的如意算盘却至今未能实现。其原因在于,重庆海关要求重庆开投补缴关税和进口增值税。按照20%的综合关税税率计算,重庆开投需要补缴几千万元的税款,这成了其不敢逾越的一道融资门槛。
对此,重庆海关审单处处长夏耘的解释是,重庆开投用于融资的设备已经享受了减免税政策,而按照相关规定,此类设备不能转让,否则就要补缴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同时,“国内目前也没有这方面的先例。”
夏耘所称的规定,出自于《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其主要内容是: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国外投资项目,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前提条件是投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企业以生产性企业为主体。
“据此,贸易型企业都不可以享受此项政策优惠,而融资租赁公司就属于贸易服务型企业。所以,无论是美国GE和银海租赁,都没有资格享受减免税收的政策。”夏耘解释。
而在重庆开投和银海租赁看来,按照相关规定,即使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口的轻轨项目设备,免税也照样顺理成章。
为此,张子春曾到重庆海关与相关负责人进行过3次协商,但最后得到重庆海关的答复是:“国家的减免税政策原则是谁有资格享受,谁向海关申请。按照现在的规定,只有生产性的企业才能享受,而银海租赁没有享受减免关税的条件。”
就此问题,重庆发改委也从今年年初开始,与重庆海关进行了多次探讨。得到的答复是,这不是重庆海关能够解决的事情,它需要上报国家海关总署和国家发改委才能解决。
同一份《通知》
成了双方争论依据
令人惊讶的是,争论各方提出的依据,居然是同一份《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据了解,《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不免目录》),所涉及到的商品有通用机械、冶金、矿山机械、食品、包装、环保、仪器仪表和电子,其中严令禁止免税的商品主要有汽车、电子办公设备等。
不过《不免目录》并不是一程不变的。国家财政部曾在2000年和2006年对其进行过修订。这几次修改虽有增有删,但目的都一样,即为了给国内装备制造业进行自主创新提供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把国内已具备制造能力、技术水平已能满足要求的设备,以及部分市场容量较大,国内有可能在短期内形成制造能力的设备列入其中。
另一方面,我国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不免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虽然现在的国产轻轨机车和相关设备在一定程度实现了国产化,但是仍未被列入《不免目录》。同时,轻轨及地铁的建设、经营项目还被列入《鼓励外商投资业目录》和《鼓励内资投资业目录》两个目录。
经过企业界呼吁,相关部门后来又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修改,允许企业利用已经享受了减免关税的设备,再向银行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和售后回租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企业在占有设备的情况下进行的融资行为。”张子春认为,轻轨项目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售后回租并不影响企业享受减免关税的政策。
重庆开投董事长马述林对《时代信报》记者说,轨道交通项目建成后,因其特有的优势,会形成稳定而充足的客流,经营收入能得到保障,所以其投资风险是相对较低的。“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轨道交通设备的技术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其中一些设备国内还不能生产。在这种情况下,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外国资金和先进设备是一条好途径。”
对此,重庆工商业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蒲成毅称,融资租赁在国际上从不被视为“对外负债”。“充分利用融资租赁,可以在不影响我国对外负债总额的情况下,从国外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从而扩大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能力。”他同时认为,用10年前的一个《通知》来指导现在的金融行为,是不合时宜的。
重庆海关的夏耘则对《时代信报》记者表示,融资租赁公司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事情,而《通知》是1997年出台的,当时国家制定政策时并没有把融资租赁纳入其中,同时金融租赁业务使用的也不是租赁公司自己的资金。所以,国家在这方面的限制非常严格,“能不能突破,我们也不得而知。”
不过她同时称,从逻辑上讲,融资租赁业已经介入到企业的项目投资领域来了,“我们可以提请国家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但在结果出来前,很抱歉我们必须按照现在的规定办。”
新闻深读
轨道建设的融资新途径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一些大城市正在兴起一股兴建轨道交通的热潮。北京、上海、重庆、青岛、沈阳、武汉、长春等20多个城市,都在筹建不同形式的轨道交通系统,拟建的轨道交通线路超过20条,总长度约2000公里。据专家测算,“十一五”计划期间,我国地铁建设投资将至少达到2000亿元,轨道设备对资金的需求,可达上千亿元。
在此情况下,一些城市已经把融资租赁,当作了轨道交通建设的融资新途径。据悉,2002年,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车”)就参与了广州的轻轨项目建设。具体操作模式是:由广州中车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采购地铁一号线运营车辆及相关服务并租赁给地铁总公司使用,地铁总公司则分12年偿付广州中车的车辆租金。租赁期满后,车辆产权归地铁总公司所有。
此外,目前上海等城市的地铁建设项目单位,也在积极探讨采用融资租赁模式采购相关设备。而香港地铁已将融资租赁作为其重要的融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