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式融资租赁
(sales-type financing lease)

摘自《财务信息化交流论坛》 2005年10月03日

   从出租方看具有销售性质的融资租赁。销售式融资租赁与直接融资租赁的条件基本相同,唯一的区别是此类租凭在租赁开始日出租方民产生损益。此项损益是由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租赁资产成本或账面价值的差额而产生的,这一差额在租赁开始日就得到确认。

  销售式融资租赁下,出租人应将因出租资产而获取的未经贴现的总收入(包括最低租总额和预计收到的无担保残值)作为总投资,并按适当的利率计算租赁净投资,租赁总投资与净投资的差额为未实现利息收入。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在租赁开始日应按最低租赁得款额借记应收租赁款,借记预计残值,按租赁资产成本减去无担保残值现值,借记销售成本账户,按最低租赁得款额的现值贷记销售收入,按账面成本贷记该设备。差额为未实现利息收入。

  销售式融资租赁的手续 销售式融资租赁的手续与直接融资租赁的手续基本相同,只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确定的货物价款和租赁合同中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一致,从而使出租方在租赁开始日就得到相当于销售的一笔销售损益。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