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6681财务信息化交流论坛》 2006年08月26日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上述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陈旧等造成的损失等;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在资产可使用年限内直接使用资产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资产增值,以及处置资产所实现的收益等。
企业在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各种因素。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但是,如果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当包括在内。
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砌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履约成本是指,在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成本,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揩,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重新改制,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20条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根据这一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上述科目计算后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案例182]
[案情说明]
康迪柏(娄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租赁业务,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2年7月应泛丽华(娄底)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的要求,康迪柏(娄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一批货物租赁给泛丽华(娄底)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并转让了货物的所有权,取得租赁费180
000元。康迪柏(娄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租赁业5%的税率缴纳了营业税,没有缴纳增值税。
2002年5月28日娄底市国税局第十九分局稽查局在对康迪柏(娄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指出该项收入应该缴纳增值税,并对康迪柏(娄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做出了补税及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要求解答]
康迪柏(娄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应交营业税还是该纳增值税。娄底市国税局所作的决定是否正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
[业务解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文件的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康迪柏(娄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的该笔租赁收入180
000元应该缴纳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对你单位所作的税务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