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商品的账务处理

摘自《山东会计网》 2007年07月17日

   1、购进用于出租的商品

  借:商品采购

   贷:银行存款

  同时验收入库:

  借:出租商品——库存出租商品

   贷:商品采购

  2、从库存商品中划出转作出租的商品

  采用进价法进行核算:

  借: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

   贷:库存商品

  采用售价法进行核算的:

  借: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商品进价)

    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贷:库存商品(商品售价)

  3、收到出租商品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它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出租商品——出租商品摊销(已摊销额)

    其它业务支出

   贷: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

  4、出租商品的成本摊销

  借:其它业务支出

   贷:出租商品——出租商品摊销

  出售尚未出租过的商品,即新的商品。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有关账户)

   贷:其它业务收入

  同时,按购进原价结转销售成本:

  借:其它业务支出

   贷: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

  5、出租商品报废的会计处理

  借:出租商品——出口商品摊销(已摊销额)

    材料物质(残料价值)

    其它业务支出(原价减已摊销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

   贷: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账面原价)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