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资产余值的财税处理

摘自《山东会计网》 2007年07月05日

   融资租赁资产余值的会计处理涉及到承租人和出租人两个方面,是一个较容易出错的地方,必须注意区别对待。 

  承租人对余值的

   会计处理

  对承租人而言,租赁资产余值是否被担保将直接影响到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计算,进而影响到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当租赁资产余值被担保时,承租人最低付款额现值即是年租金付款额现值加计有担保余值的现值,因为有担保余值的现值可视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时以资产或现金向出租人另外支付的一笔租金。而当租赁资产金值未被担保时,就承租人而言,即相当于该租赁资产在租期届满时无余值,最低付款额现值也就不包括有关余值的部分。

  例:出租人将一台公允市价为100000元的设备出租给承租人,租期5年,每年年末由承租人等额支付租金;出租人隐含利率为10%,该租赁资产租期届满时预计余值5000元。,但假设无论余值是否被担保,承租人向出租人年支付租金额均为25560.7元,两种情形分别计算如下:

  可见,余值担保与否会直接影响承租人应予资本化的金额。由于所记录的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余额不同,承租人在租期内的租赁摊销表亦有差别。

  在余值被担保的情形下,承租人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基数为9500元(100000-5000),每年折旧额19000元(95000/5)。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账面净值则为5000元。承租人归还租赁资产的会计分录为:

  借:租赁负债 5000

   租赁资产累计折旧 95000

   贷:租赁资产 100000

  如果在租期届满时租赁资产实际余值低于被担保余值,那么承租人就要支付这笔差额,从而形成了承租人的一笔损失。假设上例中租赁资产租期届满时实际余值为3000元,则承租人须支付被担保余值与实际余值的差额2000元(5000-3000)。其会计分录为:

  借:资本租赁损失 2000

  租赁负债 5000

  租赁资产累计折旧 95000

   贷:租赁资产 100000

   银行存款 2000

  在余值未被担保的情形下,租赁资产租期届满时实际余值与预计余值之间的差异与承租人无关,故承租人无须确认损益,只须将租赁资产归还出租人。

  出租人对余值的

   会计处理

  对出租人而言,租赁资产余值无论担保与否,都不影响出租人的投资净额,并且租赁资产在租期届满时均要归还给出租人。至于收回余值的可实现程度如何,在租期届满租赁资产归还时再行确认。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