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金保理业务及额度授权的议案》

 

摘自《中国证券报》 2007年08月31日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8月28日9时—16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五名,独立董事王忠明先生因公出国,未能收到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故无法参加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就《关于开展融资租金保理业务及额度授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金保理业务及额度授权的议案》。

  1、授权中联新兴开展融资租金保理业务

  融资租金保理业务的主要流程为:承租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联新兴*ST建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新兴)提出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中联重科产品的申请;中联新兴将从中联重科购买的产品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中联新兴支付租金;中联新兴将应收租金转让给保理银行;在发生约定情况时,中联新兴负有向保理银行回购该笔受让的应收租金项下所有各期租金的义务;中联重科为租赁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回购承诺保证,在满足约定的回购承诺履行条件时,保理银行有权向中联重科主张回购产品的责任。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授予中联新兴拥有向有关银行办理转让融资租赁应收租金余额不超过4.5亿元额度的权力

  为了更好地做大做强融资租金保理业务,中联新兴需向有关银行以有追索权保理方式申请融资租赁应收租金保理余额额度,董事会授予中联新兴拥有向有关银行办理转让融资租赁应收租金余额不超过4.5亿元额度的权力。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