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突破行业限制 加速进军金融租赁业

 

摘自《中国金融网》 2007年07月24日

  金融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是将传统的租赁、贸易与金融方式有机组合后而形成的一种新的交易方式。经过50多年的发展,金融租赁已经成为设备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渗透率(租赁设备投资占全部设备资产投资的比率)已高达20%至30%。同时,融资租赁已经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当前占融资总量的比例已经达到20%左右。

  目前,多家商业银行正积极涉足金融租赁业,有的甚至已进入开业准备阶段。并购、控股、合资、新设等方式成为不同商业银行进军金融租赁业的多元化方式。监管部门也在大力推进商业银行、租赁公司、大型设备厂商之间的整合。

  银联信分析:

  【伺机而动】银行多元化进军租赁业

  中国建设银行正与美国银行协商成立一家合资金融租赁公司,前期的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业务范围也基本明晰,目前正在等待监管部门的审批,预计不久将会开业。

  某国有商业银行正拟通过并购一些经营业绩良好的租赁公司,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办理牌照和审批的程序及费用,而且由于吸纳了既有专业优势,还可以节省成本。

  在入主金融租赁业上,股份制商业银行表现得更为活跃。某股份制银行已经开始了租赁公司成立的筹备工作该行拟出资5亿元发起成立一家新的租赁公司,该公司将隶属于该行的控股集团,筹备工作已在紧锣密鼓之中,很快就会开业。

  民生银行( 14.58,0.54,3.85%)将成立一个类似于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来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在方式上,新设或兼并等方案都有可能,有关的操作细则已报相关部门,还需等待审批结果。

  【行业现状】租赁行业陷入危机

  截至2006年底,国内的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2家,其中6家持续经营,账面资产合计142亿元人民币,负债112亿元,所有者权益30亿元,当年共实现税后净利润1.3亿元。

  2004年以来,相继有两家金融租赁公司进入破产,两家公司被停业整顿,还有两家多年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行业的不景气也促使金融租赁公司迈出寻求合作的步伐。

  目前金融租赁业内细分市场的情况已经阻碍了行业的发展,虽然专业化有利于突出竞争优势,但市场狭小、专业的金融租赁公司发展后劲不足。通过与银行合作,可以借助综合化的经营平台,促进不同业务的创新发展,为以后的发展开辟新空间,这样才能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行道。

  在混业经营日渐明朗的态势下,单个独立的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着很多业务发展的掣肘,商业银行的并购可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与融资平台,但商业银行要避免并购那些些有历史遗留问题、经营资质较差的租赁公司。

  【机遇与挑战】银行并购金融租赁公司后的困难与前景

  专业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不足、观念陈旧等问题是金融租赁业日后发展亟须解决的。并且银行进入金融租赁行业后,如何有效规避风险,如何使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业征信系统等都是商业银行要面临的挑战。

  同时,银行的进入将极大提升租赁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银行运用其客户网络优势、资金优势、人才优势和品牌优势,不仅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还可以充分发挥租赁在交易结构设计等方面的灵活特点,提供传统银行信贷方式无法满足的服务。

  商业银行纷纷涉足金融租赁业目前已形成一股潮流。除了既有的资金优势,商业银行还可以发挥客户资源和网络优势,在业务种类和信息方面进一步丰富与完善。商业银行还可加强同信托公司、证券基金公司的合作,在租赁业务上采取一些证券化的手段,如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来运作资产,这样不仅能控制风险,而且还会带来更高收益。

  在业务上,银行可与相关公司展开合作,推行新的租赁方式,这样不仅有利于金融创新,也能促成租赁业的快速发展。

  【发展潜力】金融租赁的五大作用

  1、金融租赁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手段。当前,随着WTO的加入,中国产业发展置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成为世界经济产业的一部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把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将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金融租赁是银行资本、工商业资本相结合的产物,可在制造业、商业和金融业三大行业之间发挥传承转合的功能,并在充分体现资本市场化国际化性质的同时,提高资金的科技含量。生产过程中设备租赁的需求过程,往往正是生产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过程,进而形成新的产业结构的过程。通过金融租赁公司对产业和市场的综合分析判断,将有利于资金投向的合理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2、金融租赁具有激活社会资金流和物流的功能。金融租赁业务本身是一种以实物为载体的融资手段,是承租人扩大投资、进行技术改造、实现资产变现、增加资产流动性、缓解债务负担的有效筹资渠道,特别是,促销功能是租赁业务不同于其他融资方式的特色。通过金融租赁,可以沟通金融、贸易、工业生产三个市场,引导资本合理有序地流动,促进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在市场上相互渗透与结合,这种作用是简单的融通资金所无法达到的。

  3、金融租赁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金融租赁帮助中小企业利用资金规模小的“特长”,用支付租金的形式实现融资和投资的结合。由于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并不是利用该项设备创造利润的必要条件,以较少的租金获得机器设备的使用权,同样也能创造利润,达到经营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方式更经济,更适合中小企业的要求。同时,金融租赁一般不计入资产负债表,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供给企业根据需要,进行其他融资的便利。

  4、金融租赁可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金融租赁具有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衔接产销的桥梁和纽带。发展金融租赁可使供需直接见面,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有利于投资品加速进入投资领域和消费领域,从而带动制造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机器“无形磨损”大大加速的情况下,全额设备投资往往由于设备的“无形磨损”而带来一系列的风险,使得实力本就不大的中小企业面临较大风险。通过金融租赁,为中小企业规避机器设备的“无形磨损”所带来的风险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不断跟踪先进技术,加快更新改造的节奏,使用先进的机器设备生产科技含量高的产品,进而保持竞争优势。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可以规避机器设备“过快淘汰”的贬值风险。中小企业通过不断承租先进设备,保持技术上的领先,对于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影响。

  5、金融租赁有利于中小企业开拓产品市场。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销售问题可能是仅次于资金问题的第二大瓶颈问题。只有成功销售,才能回笼货币、实现利润。企业通过租赁而不是简单地通过直接出卖来实现销售,由于首付租金相对于一次性采购成本相比低得多,因而降低了购买的门槛,活跃了交易。由于全部费用在租期内以租金方式逐期支付,不必一次性全额支付,节省下的资金使客户获得更大的购买力;同时,金融租赁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沟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承租人得到了更好的租中、租后服务,生产厂商也可以在整个租赁期间得到用户最宝贵的使用意见,从而能根据客户的反馈信息,对商品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更新,以保持产品的领先优势和比较优势。

  【投资机会】银行发展金融租赁业的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的经济增长期,由于金融租赁灵活自主、投向合理、代价小、经营范围宽,在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方面潜力很大。

  1、金融租赁业要树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理念。金融租赁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不仅是业务问题,更为关键的是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观念要确立,这一点是其作用发挥的首要条件。

  2、金融租赁公司要促进租赁方式多样化。金融租赁公司首先要立足于国内制造业,采取一些灵活的融资方式,为承租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其次,要积极开展出口租赁业务,开拓出口租赁业务市场;最后,金融租赁公司积极进行服务创新,增加租赁方式,提高金融租赁的宽度和深度。

  3、金融租赁公司要做好风险管理。金融租赁业的实践表明,风险管理水平高低是衡量金融租赁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关键。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特征复杂决定了金融租赁风险的多样化。当前,我国的融资环境正在改善,为金融租赁公司加强风险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金融租赁公司要做好风险控制,实现金融租赁平稳、健康的发展。

  【背景链接】《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28日经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设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必须是符合资质的商业银行、租赁公司、制造商及银监会认可的合格金融机构。

  1、相关名词解释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 5.49,0.13,2.43%)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是指符合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2、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

  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具备符合规定的出资人、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有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融资租赁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制度,具有合格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等。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需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申请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申请人应当提交筹建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章程(草案)、出资人基本情况、出资人最近2年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等。

  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筹建工作报告和开业申请书、境内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对拟设金融租赁公司名称的预核准登记书、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金融租赁公司章程、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详细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拟办业务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营业场所和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等。

  3、业务范围

  金融租赁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

  (五)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外汇借款;

  (九)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售后回租业务

  (一)售后回租业务必须有明确的标的物,标的物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并有权处分。金融租赁公司不得接受已设置任何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其所有权存在任何其他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标的物。

  (三)售后回租业务中,金融租赁公司对标的物的买入价格应有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不得低值高买。

  (四)从事售后回租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应真实取得相应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产权转移必须到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财产类别的,金融租赁公司应进行相关登记。

  5、监督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

  (二)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计算对客户融资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承租人提供的保证金;

  (三)单一客户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30%;

  (四)集团客户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50%;

  (五)同业拆借比例。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的100%。

  (六)金融租赁公司应实行风险资产五级分类制度。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呆账准备制度,及时足额计提呆账准备。未提足呆账准备的,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