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物流企业遭遇“融资难”

作者 贺登才

摘自《中国商报》 2007年05月25日

   民营物流企业是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他们在发展中遇到了诸多困难,特别是“融资难”已成为这些企业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

快速发展遭遇资金难题

  10多年来,我国民营物流企业经过艰苦创业,取得了超常规发展。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06年中国最具竞争力50强物流企业排序名单》中,有14家民营物流企业入选,占总数的28%。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有13家,超过10亿元的有8家,超过20亿元的有3家。如民营物流企业顺丰速运年营业收入超过30亿元,员工3万余人;宅急送年快件发送量达3200万件,正在谋划上市融资;远成集团已经拥有多条行邮专线和行包专列,年营业额近40亿元;长久物流汽车整车物流的规模已近40万辆;上海成协物流已成为沃尔玛、家乐福等国外零售巨头的专业配送商。

   民营物流企业的发展,加速了我国物流产业市场化的进程,提高了物流业的供应服务能力,扩大了国家税源,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如浙江传化物流基地2006年实现营业额23亿元,吸引400余家省内外的专业运输、仓储、零担、货代和综合物流企业进驻,整合了30多万辆的社会车源,服务于杭州市及周边地区18000多家企业,为这些企业降低物流成本40%。民营物流企业已成为中国物流市场的主体,也是推动我国物流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民营物流企业的发展与其他企业一样,需要建立正常的融资渠道与大量的资金支持。民营物流企业一般靠自有资金起步,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成为最主要的企业发展资金来源。随着自身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持续扩张,资金的压力越来越大。一是设施设备的投入压力。物流行业是资金密集、劳动力密集、技术密集的行业,网点建设,运输、装卸设备以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投入。二是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如人员工资、设备租赁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购置和维修费、物流业务外包的垫付款等。三是客户应收款帐期压力。大中型物流企业与货主之间的应收账款平均账期在3个月左右,客户越多、客户规模越大,物流企业流动资金占压越大。四是业务保证金和押金所占压的流动资金压力。物流企业与货主企业签订合同时,为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部分货主企业需要物流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些物流企业向铁路、民航等部门包车、包机,也需要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资金“瓶颈”的症结

  经过10多年发展,达到一定规模的民营物流企业基本上完成了企业组建期,进入发展的“平台期”。他们已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客户关系、市场份额、人才队伍和经营经验,具有比较好的发展基础和前景。但是,在企业发展的诸多制约因素中,缺乏企业正常发展所必须的融资渠道及流动资金匮乏,已成为这些企业发展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正如有的企业所表述的那样,不是没有业务,而是没有钱。民营物流企业的“融资难”,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有效、正常的融资渠道。民营物流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以自有资金为主,仅有少数的企业建立了银行信贷、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融资渠道。一些企业开始尝试上市和发行债券等社会融资方式,但目前少有成功的案例。与同类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相比,民营物流企业的财务报表上资产负债率普遍不高。主要是因为这些企业很难建立正常融资渠道,信贷资金占民营企业融资比例远低于社会一般水平,而民间融资负债及成本在报表上则往往不能真实地表现出来。

   二是银行贷款困难。“民营”加“物流”,这两个新概念的组合加剧了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民营物流企业在贷款融资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银行对民营物流企业信贷业务手续复杂、条件苛刻,审批时间较长、贷款额度较小,难以满足快速扩张的需要。许多企业在银行信贷无门的情况下转入民间借贷等非正规渠道,造成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及金融秩序的混乱。

   三是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目前银行信贷的抵押物仍以不动产为主,对于民营物流企业的车辆、物流设备、应收账款等抵押担保业务还没有普遍开展起来。同时,行业“互保”、“联保”等增信机制还没有建立,政策性担保手段还在探索中。社会担保体系的不健全,也是民营物流企业取得银行贷款的一大障碍。

   四是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缺失。目前,由于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的不完善,银行信用贷款只针对大型企业,中小民营物流企业很难得到信用贷款。目前,银行和部分社会机构都在进行企业信用评估,但没有一个全社会的社会信用评估体系,无法发挥信用信息的最大价值。一些物流行业特有的信用信息没有列入评估范围,物流行业内部的等级评定还缺乏社会认可度和权威性。

   五是社会资本市场不完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复杂,门槛太高、成本太大,企业无力承担。债券融资“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加上企业债券难以得到投资者的认同,融资就显得更为困难。

   六是其他融资方式缺乏。除了传统的融资方式之外,还有很多的金融服务是民营物流企业经营中急需的。融资租赁就是其中一种特殊金融产品,它融合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在经济发达国家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目前在我国针对物流业的融资租赁的服务还远远没有普及,民营物流企业还无法真正从中受益。

   七是缺乏适合民营物流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制。物流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有其自身经营特点和盈利模式,需要相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比如“重资产型”物流企业基础设施投入大、回报周期长;“轻资产型”物流企业不动产规模不大,但掌握着大量的流动资产;物流企业流动资金需求越来越大。这些特点决定了物流行业需要定制化的金融服务。

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针对“融资难”的问题,民营物流企业提出了不少有益的建议:

   一是建立解决物流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综合协调机制。应在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框架内,吸收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参加,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就物流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提出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建立针对中国物流产业的担保体系。研究行业特点,在加强担保管理,控制担保风险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担保模式:对负债率较低、内部管理严格的民营物流企业,可适当放宽抵押担保的要求;随着《物权法》的正式通过,明确了担保的抵押物范围,要在物流行业扩大动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推动物流业良性发展,可以建立国家级的专项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专业化管理,统一对民营物流企业银行信贷提供第三方担保;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可凭借公信力和中立性,联合有实力的民营物流企业,建立行业“互保”、“联保”机制;构建民营企业信贷信用平台,用多种金融手段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

   三是加强社会(行业)信用评级工作。政府要加强对社会信用评级工作的推进,在金融机构内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增加优质民营物流企业获得信用贷款的能力,这对银行和企业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作为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信用建设可以委托具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来参与并统一组织。

   四是拓宽融资渠道。为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健运行,国家应对民营物流企业在股票上市、债券发行予以支持,允许有发展潜力的物流企业发行债券和进行股票发行试点。还可由相关金融机构、企业参与共同组建“物流银行”,筹集民间或行业资金,服务于发展较好的物流企业,或者用于调节企业周转资金余缺,开拓中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新渠道。

   五是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应该研究行业特点,开发符合物流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可开展更多的融资租赁业务,这也有利于物流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快速扩张。银行机构可针对行业特点,开发对应的担保融资业务,充分利用银行资金成本低的优势,满足企业业务规模扩大对周转资金的压力;针对物流行业客户代收货款服务等现金流量大的特点,探索开展“物流一卡通”结算业务。

   六是政府应该对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给予政策支持。重要的物流基础设施带有公益性质,政府应该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可以考虑设立国家物流发展基金,对于布局合理、具有发展潜力的物流园区(基地、中心)给予优先贷款和贴息;国家投资参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租赁给物流企业经营,减轻企业一次性投资的压力;允许经营物流平台的企业税前还贷,提高其融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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