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寻获老赖 融资纠纷结案

作者:曾琪

摘自《中国海运总公司》 2007年05月17日

  中国法院网讯 5月15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付某转来的25500元交付于申请人南城富强汽车运输公司,一起车辆融资纠纷案顺利执结。

    申请人南城富强汽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富强公司)与被执行人付某车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南城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9月18日判决被告付某给付原告富强公司车辆融资租赁款38000元。判决生效后,原告富强公司多次向被告付某索要欠款,均未果。2007年1月4日,富强公司向南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立即向被执行人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此时付某已离开南城,下落不明。后经过多方打听查找,才得知付某现位于广东肇庆。2007年4月27日,南城法院执行员赴广东肇庆执行。

    在该地到被执行人付某,但其拒绝履行给付欠款。由于是赴外地执行,考虑到多方面因素,执行法官并未就此返回,而是耐心地给付某讲法律规定,做他的思想工作,并强调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力求和谐地解决问题。

    经过多次沟通,付某终于同意一次性给付欠款,但要求申请人减免部分。后在执行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付某一次性将融资款给付富强公司25500元,其余款项申请人放弃,双方债权债务消灭。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