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体制遗留问题带来挑战
新法律制定难度提高

作者 汤耀国

摘自《中国新闻网》 2007年03月16日

   据《瞭望》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比较容易推出的法律都较早地制定出来,后来的法律往往遇到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大都有一定难度,需要在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实验。

    以今年立法计划中的20件法律案为例,社会保险法、违法行为矫治法、食品卫生法等起草、修改工作的难度还比较大,各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称,在社会保险法中,关于不同部门的权限划分、费用征收机制、保障的范围等,都给立法带来难度。

    同样,食品卫生法亦涉及到农产品、半成品、成品的生产、销售各环节,各部门的权限划分与管理协调都不容易。

    而违法行为矫治法要调整的是有半个多世纪的劳动教养制度,目前各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

    针对难点,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加强统筹和协调,推动起草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抓紧工作,各方面共同努力,使各项法律案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除了20件正式项目和9件预备项目,各方面还提出19件建议项目,包括制定国有资产法、税收基本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期货交易法、反恐怖法、融资租赁法、自然保护区法、海岛保护法、农民权益保护法、资产评估法、国防交通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法等14件,修改预算法、行政诉讼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防震减灾法、预备役军官法等5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到2007年立法任务繁重,为确保重点,这些项目暂不列入正式计划,可由起草单位继续调查研究和起草,待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时再通盘安排。意即留待下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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