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建租赁公司为何能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几点说明

作者 钱亚军

摘自《中国航空信息网》 2007年03月15日

   拟建租赁公司必须要获得当地银行的信贷支持,这是租赁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从一般意义上讲,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会遇到很多困难。做为一家新建公司,要取得较大规模的授信和大额贷款更是一件困难的事。股东的高层领导对此产生疑问,也是可以理解的。为此我们就拟建租赁公司如何取得银行的信贷支持等问题、结合我们自身参与实际工作的体会做以下说明。

    一:从认识层面上讲,银行已将与租赁公司的合作,看作是谋求自身利益的机会。

    1、厦门属经济发达地区,当地众多企业的发展水平和经营能力现状,对银行而言,尚不具备良好的信贷资信。银行的资金出口存在困难,致使当地银行不得不将大量的资金上划总行,影响了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因此,各商业银行专门成立了信贷营销中心,建立了客户经理人制。

    2、对于银行来讲,租赁公司希望获得信贷支持,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贷款。从本质上讲,租赁公司只是银行的“中介机构”。正是基于租赁公司独特经营方式,可以为银行创造出新的价值。

    比如:

    A 向租赁公司贷款,具有相对较小的风险

    由于租赁业务是一种以物为载体的融资服务和物权服务的有机组合,资金不易发生挪用。所以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不仅可以主张租赁债权受益,还拥有设备所有权,租赁资产不属于企业破产财产范围。

    其一:银行在支持企业进行设备购置或取得设备使用权业务活动中,与租赁公司合作,为企业提供租赁服务。银行提供资金给租赁公司,购买企业所需的固定资产,而后租赁公司购买指定设备,租赁给企业使用,将设备所有权抵押给银行,向企业收取租金,偿还信贷资金,企业无法挪用资金从而达到专款专用的作用。

    其二:银行对一些企业企图通过破产赖掉银行债务的做法,往往也束手无策。如果采取银租合作,可以获得一种保全资产的新办法。银行可以将设备贷款应收债权通过租赁公司转成租赁资产,将企业的设备抵押资产变为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的抵押。一旦企业破产,租赁资产不在破产范围,设备处置所得可以全部收回。还可以通过收回设备、转让租赁合同给第三人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出现的巨大损失。所以银行认为对租赁公司的信贷支持风险相对比较小。

    B:向租赁公司贷款,可以帮助银行资金进入受政策限制的领域和行业

    例如,人民银行规定信贷资金不能进入股市。但是证券公司要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证券公司它又是银行的优质客户,能给银行带来大量的存款,银行想给与证券公司支持但又苦于政策受限。这时候租赁公司出面购买证券公司的固定资产,而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有证券公司担保,绕过政策限制达到三赢的局面。我们在深圳金融租赁公司发展此业务达7亿人民币,并无一例欠款。

    C:向租赁公司贷款,可以帮助银行资金突破地域限制

     例如,海南航空航材租赁项目,厦门当地银行不能跨省开展业务,通过租赁公司向海航购买航材,在厦门当地融资就可突破地域限制。实际上,通过我们租赁公司这个中介,使厦门当地银行的资金实现跨地域经营。

    D:向租赁公司贷款,可以帮助银行资金参与优质项目开发建设

    例如,青藏铁路建设2008奥运会 大型电力项目 飞机租赁 船舶租赁等,大都属银行追捧的业务,竞争激烈。我们租赁公司可以独特的业务模式,参与其中,再通过银租合作,可使厦门当地银行的资金进入这些项目的开发建设,这是银行求之不得的好事。

    E:银租合作,可以帮助加快银行自身设备的更新换代

  面对日新月异的金融科技,银行必须加快自身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网络运营、运营网络监管、网点设施、运钞工具的建设。金融科技的更新往往决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但这些设备的资金需求大,分期购置不能满足业务需求。设备更新速度快,买断购置容易发生设备陈旧风险。

    银行设备采用租赁,也同企业一样,可以获得优化财务报表、合理避税、改善现金流管理、避免设备陈旧风险、服务便利等好处。某商业银行厦门分行有意与租赁公司合作,新建30家无人自助银行,意向是,某商业银行向租赁公司贷款、由租赁公司购买ATM机一批,向某商业银行租赁。

    二:从操作层面上看

    1:银行界的同仁已逐步了解和熟悉租赁公司独特的经营方式,以及这种经营方式为银行信贷工作所能产生的价值。首先从观念上不再将租赁公司的信贷请求视为一般企业贷款申请,而是将与租赁公司的合作看做是发展信贷工作的一个新的途径和方式来加以考虑。工总行已下发对“租赁行业信贷工作指导意见”(附后),国家开发银行正在制定的针对租赁行业信贷政策也即将出台。也正是由于银行界同仁对租赁行业观念和认识上的转变,才为租赁公司取得信贷支持创造了条件,也为租赁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2:目前,厦门某商业银行内部专门成立了“租赁工作小组”加强与租赁公司的沟通与合作。

    3:厦门当地银行,非常关注租赁公司寻找和启动的具体项目。实际上,银行的兴趣点并非租赁公司本身,而是租赁公司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和具体项目。同时控制信贷资金风险和取得资金效果的关键也源自具体的项目。做为银行信贷中介机构的租赁公司,说服银行并取得信贷支持靠的是所寻找的项目和针对项目所设计的业务模式,使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成为多赢局面中的受益者。这也是我们与银行沟通和合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当我们涉及一些租赁项目需要取得银行信贷支持时,如“海航航材租赁项目”。工行与我们共同研究项目的操作程序,从市场调研、航空公司的经营模式、竞争地位、经营收入、现金流、工行收益方式、风控手段,以及对海航高层管理人员的考察等方面工行要求与我们一起工作,全程参与、深度介入。因此,在此项目中,表面上看我们与工行之间是借贷关系,而实际上,工行是利用我们租赁公司做“跳板”,介入了它想参与的航空领域,为它的资金寻求了一个好的出口。直白的说,在航材租赁项目的运作中,工行与我们租赁公司之间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与此同时,工行还要求参与“航材租赁项目”的保险公司可否能将保险金存放工行。

    目前看来,银行从主观上越来越重视与租赁公司的合作,以谋求它自身的发展,这是一个对我们极为有利的局面。做为拟建租赁公司,为了能顺利的取得银行的信贷支持,我们的策略考虑是,迎合银行的思路,将我们定位成银行资金的一个“跳板”。一定意义上讲,是在为银行寻找和设计受银行青睐的项目和业务模式,对银行自身而言,我们实际上在扮演一个“壳”的角色。用银行自身的利益驱动来争取银行的贷款,将是我们解决银行信贷支持问题的指导思想。

    因此,基于我们与厦门当地银行同仁的良好关系,将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们探讨和研究此类问题,将被动的向银行争取贷款问题转化为如何利用租赁项目的优势为银行谋取利益的问题。这不仅是一个思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我们认为,只要我们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加上我们的努力,问题最终会得到解决。

    基于前期与厦门工行就航海租赁项目的充分沟通和协商,我们的目标是,以此项目的成功操作来做为新公司展业的突破口!

附件

1:工总行对租赁行业信贷支持意见(请在工行内部网站查询)
2:中国银行关于租赁网页:
http://www.bank-of-china.com/../rate/../product/enterp/a5_2.shtml
3:建设银行关于租赁网页:
http://www.ccb-on-line.com/corporate_banking/international/operation1.html

《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