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期盼

——聚焦“两会”代表议案、建议
记者 陈宜萍

摘自《金融时报》 2007年03月13日

  春回大地,春意盎然。明媚的春光里,我们迎来一年一度的“两会”,代表、委员们在会上为国家发展、人民生活积极建言,献计献策,使老百姓对这个春天召开的盛会充满了期盼。

  刚刚过去的2006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实施“十一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7%,保持了平稳快速增长势头;企业盈利超过20%;全年进出口总额达到创纪录的1.76万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与此同时,国有银行重组上市等多项改革取得标志性进展。

  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当前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仍然较多。相关调查显示,人们对两会的关注点表现出与百姓切身利益越来越紧密相关的特点,一些诸如“控制房价过快增长,解决住房难问题”、“看病难、看病贵与医疗改革”、“上学难与教育公平”、“就业与再就业问题”、“保障公共卫生,让群众吃得安心,用得放心”等民生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就经济、金融领域而言,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等问题在经济运行中依然突出存在。尤其是我国农业基础依然脆弱,投资反弹并引发经济波动的风险依然存在,经济增长付出的代价依然过大,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矛盾突出,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仍然较多,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因此,促进社会整体和谐的任务依然艰巨,依然紧迫。

  韩平呼吁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人事司司长韩平认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完善了金融业的基本法律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相继出台。但我国合作金融的立法却一直滞后,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目前,国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力度,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能否健康发展将直接影响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韩平代表认为应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产权关系、性质、地位、组织形式和权利义务等,并重点明确以下问题:

  一是定位和服务宗旨。在立法中要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宗旨,体现农村合作金融的特色,即农村合作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将长期存在并始终坚持服务广大农民、农村和农业经济。

  二是基本原则。首先是政府主导和扶持原则。明确规定政府在合作金融体系中的主导者地位,通过建立具体的制度落实扶持政策,如建立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贷款的财政补贴和贴息政策,支农再贷款政策,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等。其次是合作金融组织的公益法人性质。将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定性为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并进一步明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属于公益法人。第三是税赋减免原则。明确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行税赋减免政策,在具体免税和减税项目上作出规定,同时对于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其他金融机构也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三是确立多重监管制度,建立行业协会。在监管体制方面,应考虑建立由人民银行、财政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三者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避免单一监管机构的监管失误和防止地方政府的不当干涉。在管理体制上,应巩固2003年农信社试点改革的成果,确立省级政府管理的体制。另外,授权相关部门组建全国农村合作金融行业协会,建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构建行业交流和合作平台,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

  四是明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产权归属和股权设置。在对现有的信用社清产核资和社员重新登记的基础上确认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在产权组织形式上,坚持因地制宜和服务“三农”方向;在股权结构上,坚持一人一票的原则,限定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另外,在社员结构上,应坚持以广大农户、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中小企业为主。

  五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做到各方利益的均衡和制约。内部民主管理、外部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三者的有机结合,是西方各国合作金融管理的成功经验。我国合作金融机构民主管理的实质是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法律规定以上"三会"的人员组成、活动规则、各自职能、议事程序等,杜绝理事会和监事会形式上共同负责而实际无人负责的现象,形成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

  六是规定适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合作金融业务规程和考核机制。针对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规定符合农村实际的贷款流程和还款期限,扩大业务范围,将实际中成熟的做法大胆吸收进来,如小额贷款、农户连保等。另外,考虑农业的弱质性和季节性,对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考核机制必须加以灵活规定,摒弃不良贷款率和利润作为唯一标准的做法,综合考虑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当地发展中的经济贡献度和农民的人均受益率。

  杨子强建议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2005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两家国际开发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从而在中国债券市场上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为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建议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鼓励优质外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外资企业的国外母公司往往利用自身良好信誉直接在国际市场融资或者在本国金融市场融资。然后,再将资金结汇后调入设在我国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使用。这是导致我国外债增长和外汇储备失衡的重要因素之一。允许优质外资企业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然后将筹集的人民币资金直接给其在我国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使用,有利于降低我国外债压力。在当前我国国际收支失衡加剧、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金融宏观调控形势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有利于缓解我国的外债压力及外汇储备失衡压力。

  “十一五”规划中指出,要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按照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一般规律,在控制资本流出方面,一般都要经历一个先放松境内居民对海外投资,再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在我国筹资,到允许境外信誉卓著的大企业在我国筹资的过程。目前,前两步已经逐步开始实施。下一步,资本项目开放工作的着力点理应放在稳步推进境外优质外资企业在我国筹资上。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引进高信用级别的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利于我国引进国际上债券发行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技术;有利于丰富我国的债券种类,形成合理的收益率曲线;有利于加快债券市场国际化进程,扩大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有利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发展。

  杨子强代表建议尽快组织对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可行性、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研究论证,制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优质外资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具体实施方案;参照人民银行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暂行管理办法》,尽快研究制定境外外资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明确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发行市场范围。

  与此同时,他建议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筹集资金的使用范围。对于外资企业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获得的资金暂时只限于给其在我国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使用,不得兑换成外汇转移至境外;并建议管理办法中明确与境外外资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的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

  李蕴祺再次提议制定《融资租赁法》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银监局局长李蕴祺于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领衔提出了《关于制定〈融资租赁法〉的议案》(第796号)。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审议意见和向常委会提交的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指出,对101名代表联署提出制定《融资租赁法》的3件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纳入立法规划。根据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于2004年3月组织成立起草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出《融资租赁法》草案,并已发全国征求意见。其间,李蕴祺代表亦收到了《融资租赁法》草案文本,并进一步提出了修改意见。

  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步,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晚,但到目前该行业的发展仍然缓慢。据有关资料反映,在许多国家,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投资的比重一般在15%—20%左右,最高的如美国已达到30%,而我国仅为2%。所以存在这样的情况,有着许多的原因,李蕴祺代表认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法律的缺失。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要取得应有的发展,就要解决诸如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市场准入标准、厘定基本的税收原则、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这只能通过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来实现。有一部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再加上《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范,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使之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屈指算来,从《融资租赁法》起草到现在已有3年了,目前仍不能出台,令人遗憾。为此,李蕴祺代表再次提请制定《融资租赁法》,并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强化统筹协调工作、财经委进一步修改完善《融资租赁法》草案文本,使这部法律尽快出台。

  强烈的“职责意识”是来自金融战线的数十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共同点。在过去的一年里,他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大批份量很重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如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议》、《关于尽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条例的建议》、《关于加快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议》、《关于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鼓励优质外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的建议》、《关于统筹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建议》、《关于加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调配合的建议》等七项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人行人事司司长韩平代表的议案和建议也达十几条之多。郭树清、孙工声、左新亚、刘卫星……当记者面对众多代表、委员的议案和建议时,阵阵感动油然而生。

  记者深切感受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今年“两会”的突出旋律。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经济一定能够扬长避短,稳健发展,继续谱写新篇章。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