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银行可持续盈利能力

——访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总行行长马蔚华
记者 刘泰山 贺林平

摘自《人民日报》 2007年03月08日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加快金融银行体制改革,我们深受鼓舞。”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总行行长马蔚华接受专访时认为,从当前形势看,深化银行改革,提升国内银行可持续盈利能力,最为迫切、最为重要的,是加快推进综合化经营进程。
  近年,我国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公开发行上市,在资本市场上有很好的表现。银行股价要实现持续稳定增长,保持平稳上涨态势,上市银行必须具备强劲的持续盈利能力。但客观地讲,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的盈利能力还不高。马蔚华解释说,随着企业越来越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过去国内银行所依靠的优质大企业已经逐渐转向直接融资,带来金融脱媒和存贷款利差收窄,国内银行传统的以批发性信贷业务为主导的盈利模式正面临严峻考验。同时,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理财观念的更新,人们更渴望在“金融超市”中获得“一站式”全程金融服务,这就要求银行在充分挖掘客户信息的基础上,创新服务内涵,设计出高附加值、个性特征强的金融产品,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计划,并与客户建立互信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以此降低双方的金融交易成本。

  马蔚华说,外资银行在母国实施的普遍是综合化经营。尽管在华外资银行分支机构也必须遵循我国的分业经营制度,但他们完全可以通过与母国银行的前后台配合,对客户提供多种产品的交叉销售和“金融超市”式的服务,实际上实现了综合化经营。相形之下,国内银行则完全囿于分业经营的限制之中,这样实际上的不平等将使我国的中资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面临不利的处境。

  基于以上三点原因,马蔚华建议,加快推进综合化经营进程刻不容缓。为此,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强化风险隔离,建立退出机制,进而构建综合化经营的安全保护网。更重要的是,要积极营造综合化经营的制度环境。他强调,要抓紧修改《商业银行法》,将间接的“预留通道”式规定修改为直接的“开放通道”式规定,使商业银行在经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核准后,可投资入股或控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年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用卡公司和保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