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存差的再认识

作者:李扬 彭兴韵

摘自《中国金融》 2006年12月26日

  近年来,金融系统中的“存差”问题在社会上引起颇多责难,很多人甚至将目前所谓“流动性过剩”以及相关的经济问题归咎于此。我们认为,“存差”(相对中国金融系统中的“存差”分析对应的概念是“贷差”)作为一个产生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概念,如今已基本丧失了科学性。因此,用之分析当前我国的金融现象,得到的将是似是而非的结论;用之来指导货币金融政策,更会产生严重误导。

  “存差”(贷差)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分配资金的概念

  “存差”作为一个概念,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因此,要了解它的准确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进而明了它何以不再适合用来刻画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的特点及其运行状况,必须从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以及与之适应的资金分配机制的分析入手。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之前,中国事实上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与这种简单的银行体系以及资金分配的制度相适应,中国金融管理的主要工具是“信贷计划”和 “现金计划”。在宏观上,有如下公式成立:贷款-存款=现金发行。上述三个项目构成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主要科目。如果是贷款大于存款,则称存在“贷差”,这时便需要有一个现金的净额发行予以补差;与此对应的宏观经济运行,便可能有通货膨胀的压力。反之,如果存款大于贷款,则称存在“存差”,这时便会产生现金的净额回笼;与此对应的宏观经济运行,便可能陷入经济衰退。显然,在这种体制下,存差(贷差)是一个衡量全社会金融运行松紧如何、良好与否的关键指标。数据显示,到1994年之前,中国金融体系均为贷差,与此对应的中国经济则始终处于通货膨胀的压力之下。

  上述从宏观层面上概括人民银行总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存款、贷款和现金发行之间关系的等式,又被同样套用到人民银行的各个分行、二级分行以及支行。同样地,如果某行贷款大于存款,则称其为“贷差行”;反之,则被称为“存差行”。于是,确定各地区存贷款规模,并据以在地区间调动资金和分配现金发行计划,便成为人民银行金融调控的主要任务之一。

  简言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民经济是高度实物化的。资源配置依靠的是无所不包的增长计划、生产计划、物资(商品)供应计划和收入分配计划,那时的资金分配事实上只是完成这种指令性经济计划的一个手段(所谓“钱跟物走”)。加之中国资金短缺,而金融活动也只有存款、贷款等极为简单的品种,人民银行将其调控的着力点置于存贷款之上,并用存差(贷差)来刻画宏观金融运行的状况,在当时是比较适合的。这一结论当然就意味着:上述条件发生任何变化,存差概念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就可能部分或全部丧失。

  1984年以来中国金融体系发生的所有变化,恰恰都是在改变着上述条件。1984年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央行职能以后,我国开始形成由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构成的“双层”金融体系,原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便被相应分解为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其后,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国金融体系日渐多样化,金融产品也日趋丰富。可以说,至少在形式上,如今的中国金融体系已经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相差无几了。这样一些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根本上削弱了存差概念存在的基础。金融机构及其资产负债表的多样化,事实上使得我们已经很难准确度量存差(贷差);央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双层金融结构的运行,使得货币供应量取代贷款成为金融调控的核心;而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则使得存差(贷差)作为衡量金融机构金融行为之概念的合理性基本丧失。

  金融机构多样化使得“存差”(贷差)概念复杂化

  中国金融改革的成果之一,就是金融机构日趋多样化。与此相应,宏观金融分析中应当关注的资产负债表已经衍生为一个庞大的家族。到今天,这个家族中至少有如下五类需要关注:

  一是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其资产主要为对商业银行、政府的债权以及外汇储备等;其负债则主要为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和现金发行(两项合称为“储备货币”)以及政府存款等。

  二是存款货币银行。由各类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而成。其资产主要为各项贷款,其负债则主要为各项存款。

  三是货币概览。由各类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邮政储汇局等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而成。这是一个反映货币供应以及与之对应的资产结构的统计表。其主要科目包括国外净资产、国内信贷、货币供应、各类债券、实收资本以及其他。

  四是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由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货币概览与“特定存款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而成。

  五是银行概览。其统计对象与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相同,只是若干统计科目进行了取舍、合并处理。从统计数值来看,银行概览较之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覆盖的范围更大。

  不难看出,由于金融机构日趋多样化,且各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了复杂的存—贷款关系,我们事实上已经很难找到与原本的存差分析框架有对应分析意义的资产负债表。

  我们注意到,目前的一些分析文章所指称的存差,主要是从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计算出来的。但是,考虑到传统的存差概念是全部存款和贷款的差额,这个计算口径似乎不能完全对应。如前所述,在现有的各类金融系统的资产负债表中,银行概览覆盖的范围最大。因此,用银行概览的数据来做比较似乎口径更为接近。我们分别计算了这样两个口径的存差(见图)。由图可见,依据不同的统计数据,计算出的存差规模可能相去甚远。计算口径的不确定,是使存差概念丧失其科学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金融产品多样化使得“存差”难以衡量金融体系的资金使用状况

  如果金融系统只有发放贷款一条途径来支持经济建设,用存差(贷差)来衡量金融系统的资金使用状况便有合理性。问题恰恰在于,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金融系统中出现了多种金融工具可供企业和居民使用。如果银行将其吸收的存款投资于这些金融工具,其支持经济建设的效果与发放贷款毫无二致。

  银行购买各类可交易金融产品,是在支持经济建设。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银行持有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总量不断增长。1995年我国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占其资金运用的比率仅为5.7%,到2006年8月底,其总额已达37389.33亿元,占比也上升到10.88%。这相当于最大口径的“存差”余额的35.4%。银行购买债券与发放贷款具有相同效果。银行购买国债,其存款资金便转给了政府使用;购买公司债券和票据,发行债券和票据的公司便获得了资金;购买由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则经过政策性银行的转化,这些资金成为各项投资或贷款,从而有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三农” 发展的效果;等等。重要的是,通过投资于各类可交易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得到大大提高,从而增强了防范风险的能力。

  银行购买外汇,是在支持对外部门发展。从整个金融体系来看,外汇占款增加是我国存差增长较快的最主要原因。到2006年6月底,我国的外汇占款已达82874.24亿元,相当于存差的80%左右。外汇占款的对应面是中国巨额的外汇储备。外汇储备的增加主要来自国际收支的盈余。如果购汇来自经常项目,则金融体系将存款资金提供给了进出口企业;如果来自资本项目,则向中国输出资本的外国企业或引入外资的国内企业获得了人民币资金,从而得以在中国展开购买和投资活动。这里的机理简单而明显:金融体系增持外汇储备,同样是在支持经济建设。

  现金需求趋缓引起的存差,说明金融体系的效率在提高。近年来,我国居民和企业对现金的需求逐步减弱,并造成流通中现金的增长速度低于存款的增长速度,这也是造成大量资金涌入金融系统形成存款的原因之一。对于我国企业和居民现金需求增长速度趋缓现象,大致上可以从两个方面寻找原因。一方面,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我国金融体系向企业和居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金融投资工具和渠道,这有减少人们手持现金的作用。另一方面,多样化电子支付手段的发展,已经而且还在相对减少人们对现金的需求。显而易见,由上述两种原因造成的银行存款相对富余,对经济运行并无不利影响,相反,它倒是金融体系效率提高的表现。前者说明,我国的“金融上层建筑”日趋丰富,企业和居民可以有更多的渠道和方式来为自己的经济活动筹集资金;后者则意味着,借助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和更高效率的支付清算体系,金融体系以相对较少的资金支持了经济的发展。

  “存差”是现代金融制度运行的基础条件之一

  如前所述,从1984年开始,中国的金融组织体系一直处于剧烈变动之中。直至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颁布施行,中国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定型。

  现代金融体系与传统计划经济的金融体系存在着若干根本性区别。其中之一就是,全部金融机构被划分为功能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一类是不从事任何商业性业务,专以各类金融机构为其服务对象,并对金融总体实施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货币当局;另一类则是直接面向经济主体和经济活动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

  金融组织体系这种双层结构的确立,致使金融体系的资产负债表也分化为双层结构。第一层是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货币发行、各类金融机构缴存的准备金、发行债券与政府存款,其中货币发行和各类金融机构缴存的准备金存款构成作为货币当局货币调控核心的“基础货币”。其资金运用主要是持有外汇储备、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债权以及对政府的债权。第二层则是种类越来越多且日益复杂的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类存款和债券发行,其资金运用则主要是各类贷款、债券投资和持有外汇。

  金融组织体系双层结构的确立进一步在金融体系内导致了一系列根本性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有三点:

  其一,金融体系形成了性质迥异的双层运行格局,并直接表现为上述双层资产负债表。在第一层上,货币当局通过调节其资产负债结构形成对基础货币的控制,辅以对货币乘数的调控,最终实现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在第二层上,各类金融机构则专司吸收存款和发行债券筹资,并主要通过发放贷款和从事证券投资来使用这些资金。在这个调控机制中,基础货币构成某种核心,以它为纽带,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紧密联结并形成互动。问题恰恰在于,基础货币的主体是商业银行上缴的准备金,这是其所吸收的存款的一部分;商业银行上缴准备金,当然就意味着它不能将自己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存差于是就出现了。到2006年8月底,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准备金存款余额为37832.02亿元。其中,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接近9%,超额准备金比率则在3%左右。这一运行机制表明,存差事实上是现代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

  其二,为了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同时也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货币当局还进一步对商业性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之间的比例关系作出了硬性规定。1995年施行的《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到2005年底,我国银行贷款占其总资产的比重为63.68%)。这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保有不低于25%的存差,是法律的要求,而法律之所以如此要求,则是综合考虑了诸如调控货币供应、保持金融稳定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上图显示,中国金融体系的存差恰恰是从1995年方才开始出现。这说明,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金融体系,只是从那时才开始在我国运行的。事实上,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在其吸收存款的一定比率内发放贷款,是全球金融界的通则。例如,2005 年底,美国全部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为53856亿美元,其资产(主要是存款)总额则为93242亿美元——其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只有57.75%。

  其三,双层金融体系的形成和运行,同时就宣布了货币供应量取代贷款总量成为金融调控的核心。在这一体系下,观察金融体系运行松紧如何、良好与否,关键要看货币供应量是否适度,信贷总额则退居次要,成为一个参考性指标。这时,存差作为一个与信贷供应相关联的指标,也就丧失了其存在的经济意义。

  另外,还有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因素造成了我国存差的扩大,这就是: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加大了剥离与核销不良贷款的力度。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截至2005 年末,至少有数万亿元的贷款被剥离、核销或实行债转股。一方面,存款在高速增长;另一方面,贷款却因核销而在相对减少,银行体系的“存差”增长,便成为必然的结果。当然,因剥离不良资产而造成存差扩大,只应存在于某一特殊且有限的时期中。否则,存差当真就成为我国金融系统低效率的表现了。

  储蓄大于投资是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现代金融体系下,存差(贷差)已经很难准确界定,更不是衡量金融运行状况的科学概念。继续使用这一概念,可能混淆视听。

  然而,人们在运用这一概念过程中表达出的对金融体系问题的担心却是要认真分析的。在我们看来,当前经济的核心问题在于储蓄大于投资。举凡长期贸易顺差、外汇储备快速增长、国内投资过旺、流动性过剩等等令人担心的经济现象,皆根源于此。但是,需要清醒地看到,储蓄大于投资,主要是实体经济的现象。它根源于我国“人口红利”的变化、城市化进程加速、高新科技迅速产业化以及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这些因素皆非简单的着眼于需求管理的各种政策所能改变的。在上述实体经济因素继续发挥作用的未来时期中,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一方面是弱化其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则是更有效地利用储蓄大于投资的良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