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财经报》 2004年04月21日
五、合同利率、内含利率、融资费用分摊率和融资收益分配率
1.合同利率。是指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
2.内含利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
3.融资费用分摊率。在分摊未确认融
资费用时,承租人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在采用实际利率法的情况下,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资产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而且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是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分摊率;
(2)租赁资产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而且,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是以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折现率,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合同利率作为分摊率;
(3)租赁资产以原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时,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此时的融资费用分摊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
下面,举例说明如何计算选择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例3、A公司将一台账面价值为190万元的机器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B公司(B公司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双方签定合同,B公司租赁该设备48个月,每6个月月末支付租金30万元,B企业的子公司担保的资产余值为25万元,另外,与A,B两公司均无关的C公司担保金额为10万元,租赁开始日估计资产余值为4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6%。利率见表一。
要求:在实际利率法下,计算B公司应采用的融资费用分摊率。
①最低租赁付款额=48/6+30+25=240+25=265
②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30×PA(8,6%)+25×PV(8,6%)=30×6.209794+25×0.627412=186.29382+15.6853≈201.98
③因为: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190<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201.98
所以:租赁资产入账价值=原账面价值=190
(二者中的较低者)
④按规定,当租赁资产入账价值为原账面价值时,应该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其计算方法为,使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其计算过程列示如下:
30×PA(8,r)+25×PV(8,r)=190
以上列示表明,已知现值求折现率r,此折现率r就是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下面用插值法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r
当r=7%时
30×PA(8,7%)+25×PV(8,7%)=
30×5.971299+25×0.582009=179.13897+14.550225=193.69>190
当r=8%时
30×PA(8,8%)+25×PV(8,8%)
=30×5.746639+25×0.540269
=185.91<190
因此:7%<r<8%(插值法)
现值利率
193.697%
190r
185.918%
(193.69-190)/(193.69-185.91)=(7%-r)/(7%-8%)
3.69/7.78=(7%-r)/-1%
r=7.47%
例3中,B公司未确认融资费用各期分摊过程计算如下:
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65-190=75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实际利率r=7.47%)见表二。
例4,承例3,若该机器账面价值为21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计算B公司应该采用的融资费用分摊率。
①判断该设备的入账价值
因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原账面价值(201.98<210)
所以:该设备的入账价值等于最低租赁额的现值201.98万元。
②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的是合同规定的利率6%,所以融资费用的分摊率只需采用6%,不用再重新计算。
4.融资收益分配率。出租人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应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间进行分配。在与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在实际利率法下,需计算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融资收益的分配率。
例5,承例3,该机器的账面价值仍为19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应该计算A公司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率。
其计算过程列示如下:
①求最低租赁收款额最低租赁收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独立第三方担保余值=(48/6×30+25)+10=275
②求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担保余值二者之和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275+(40-25-10)=280
③求内含利率
根据内含利率的定义,应该将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这二者之和等于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求出内含利率。
30[PA(8,R)]+25[PV(8,R)]+10[PV(8,R)]+5[PV(8,R)]
=190(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用插值法计算内含利率R作为A公司融资收益分配率
当R=8%时
30×5.746639+25×0.540269+10×0.540269+5×0.540269
=172.39917+(25+10+5)×0.540269
=172.39917+21.61076=194.00993>190
当R=9%时
30×5.534819+(25+10+5)×0.501866=166.04457+20.07464=186.11921<190
因此
8%<R<9%用插值法计算如下:
现值利率
194.009938%
190R
186.119219%
(194.00993-190)/(194.00993-186.11921)=(8%-R)/(8%-9%)
4.00993/7.89072=(8%-R)/(-1%)
0.508183=(8%-R)/(-1%)
8%-R=0.508183×(-1%)
R=8%+0.508183≈8.51%
例5中,A公司未实现融资收益各期分配过程计算如下: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表(分配率R=8.51%)见表三。
六、折旧政策、折旧总金额和折旧期间
1.折旧政策。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方法一般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2.折旧总金额。
①如果承租人(包括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折旧总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折旧总金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预计清理费
以上公式说明,如果已经对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此部分就不需要提取折旧,所以要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中,减去担保余值,作为折旧总额。
②如果承租人(包括与承租人有关部门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折旧总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折旧总金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
以上公式说明,如果没有对资产余值担保,去掉净残值后的固定资产价值都要作为折旧金额。
3.折旧期间。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应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来确定。
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选择购买剩余租赁资产,则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此种情况下,折旧期间应为该项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剩余租赁资产返还,此种情况下,折旧期间应为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中的较短者。
现举例说明:
例6、甲公司融资租入一台设备,入账价值为85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中包括担保余值10万元,不考虑预计清理费,该项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租期7年,则甲公司该项设备计提折旧总额为75万元(85-10);折旧期间为7年(租期与尚可使用年限中的较短者)。
例7、承例6,假如甲公司决定在租赁期满时选择购买该设备;其他条件不变,则甲公司该项设备的折旧总金额为85万元;折旧期间为8年(租赁开始日的尚可使用年限)。(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