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自购POS机 有政策激励

记者刘成云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006年11月27日

   购房、买车等大额消费被拒绝刷卡;用餐后,餐馆称没有POS机,让你掏现金……这些问题将逐渐得到改善。记者日前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将促进商户受理银行卡

  《意见》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到2007年末,全省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力争达到30%;到2008年末,这一比例力争提高到50%以上。”随着银行卡受理市场的扩大,持卡消费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比例也将得到提高,2007年末达到8~10%,2008年末提高到15%,成都力争达到30%以上。

  《意见》还提出,尽快在成都市的商业核心区建立“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并逐步在二级地市推行“刷卡无障碍”示范区。

  为达到以上目标,我省将制定产业激励政策,通过税收和工商政策促进商户受理银行卡。商户自行购置或融资租赁POS机等用卡机具的,对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不再提取折旧;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可按现行规定办理。对实行定期定额征缴税收的商户,在实行银行卡结算后的一定时期内维持原税收征管方式。加强对不受理银行卡商户的财务会计审核和税收稽核,将营业额较大但不能受理银行卡作为税务检查的一个选案参考指标。

  政府部门要带头刷卡

  《意见》要求商业银行新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必须符合我国人民币银行卡技术标准,并尽快完成现有非标准银行卡的换发工作。在此基础上实现所有内地银行发行的银联标识卡、港澳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在成都可以联网通用和交易清算。从而确保“2008年底全省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6%以上,各银行内部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和对外服务。”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要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要利用银行卡办理各种公务支出和各种福利费用、代扣费用,差旅费报销也要逐步使用银行卡办理。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