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
加快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

 

摘自《经济日报》 2006年09月18日

  加快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和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是银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营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场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变革。因此,需要银行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进行探索、实践和总结,在小企业贷款的体制、机制、产品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中进一步提高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和促进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对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尽快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05年7月,银监会制定颁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和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坚持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发展和改革创新的原则,提出建立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六项机制”,即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从一年来的情况来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进行了许多探索,出现许多可喜的变化。但距离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本解决尚有很大差距,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认识还未完全到位,经营理念还未真正转变,体制和机制还未有根本性变化。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对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要认识到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是改变小企业在我国融资格局中弱势地位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以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生机与活力的群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并在产品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崛起、解决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中国现有的金融服务水平与能力难以适应和满足小企业迅速成长所带来的旺盛金融需求。据统计,目前,小企业贷款仅占中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4.7%,这与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融资难”问题成为了制约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因素。因此,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满足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从而推动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要认识到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是银行实施发展战略调整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的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银行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建设和贷款质量管理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银行业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了提升。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银行业还没有完全摆脱粗放式的经营。因此,银行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新确立经营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调整信贷结构和投向,开展一系列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多元化金融服务,走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道路。

    第三,要认识到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是银行强化风险管理的迫切需要。

    当前,随着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贷款约束不断加强,银行贷款趋向谨慎。与此同时,银行的贷款集中风险日益突出。银行贷款的行业集中度也在提高,银行贷款不断向大客户和部分行业集中,导致贷款信用风险高度集中,形成了巨大的潜在和实际损失风险。银行要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就必须转变观念,重新审视小企业金融服务,将发展小企业金融业务摆在战略高度来认识,改变以往“贷大、贷长、贷集中”的做法,大力发展小企业贷款,不断提升小企业贷款比重,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集中度风险,并通过风险管理理念、制度、机制以及技术方法上的创新,来提升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满足银行发展和整体风险控制要求。

    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力度

    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是银行业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想长期、稳定、大规模地开展商业可持续的小企业贷款,我们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化对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认识,切实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

    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从根本上转变经营理念,加大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力度,要根据小企业特点,加快开发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等贷款管理新技术,积极建立健全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并形成一套自成体系的授权、审批、管理、核算、考核、激励、审计、问责免责机制,从而深入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实现“六个专业化”,即建立专业化的队伍和支持部门,开发专业化的产品和配套服务,形成专业化的审核审批机制,研发专业化的风险评估和定价技术,健全专业化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办法,搭建专业化的后台支持和信息系统。特别强调,在产品创新方面,要建立起一整套全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并为每个产品的核心绩效设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标杆;在小企业贷款流程方面,要注重审批权限的适度下放以及审批程序的简化;在信息工作方面,要贷后评价、违约通报以及审计工作三管齐下,以达到既防范贷款风险,又促进小企业贷款增长的目标。

    其次,监管部门要制定符合小企业金融服务特点的监管框架和制度。

    监管工作寓于服务之中,要发挥引导、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正面效应,通过合理的监管制度安排来保障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高效率、高质量。一方面,通过改善准入管理和对银行战略性的引导,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地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另一方面,考虑到小企业贷款在原理、方法和风险上的区别,按照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的原则,对现有监管制度与框架适时进行调整。即针对小企业贷款的分类、拨备、坏账核销和考核问责制度进行调整。目前,在法律法规和市场约束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监管部门还应当重视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工具的重要作用,应当通过改革开放和鼓励金融创新,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保理和租赁等融资工具的开发和对市场的服务。

    第三,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优化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外部环境。

    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信用环境,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增加守信回报,加大失信成本,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通过政策扶植、资金支持等方式对担保机构进行支持,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担保环境;通过调查研究,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原有法律法规内容,扩大抵质押的范围,降低小企业贷款的门槛,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法律环境;通过适当的税费减免政策,对优质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植,为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培养优质客户,从而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环境。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