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银行联合信息网》2006年08月31日
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进入租赁业,银行发展租赁业务其中的信贷风险也凸现出来。银行信贷由过去直接向企业发放(设备)贷款改为支持租赁业,由租赁公司购入设备租赁给最终用户(企业)的信贷业务流程。这就使得风险主要集中体现在银行以贷款为主的信贷资产质量上,尤其是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占比过多,贷款流动性差已成为信贷资产质量主要问题。因此,如今银行发展租赁业务信贷风险是不容忽视的。
尽管自1981年4月,我国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中外合资的中国东方租赁公司就已经设立,但因为种种原因,租赁业
似乎从一出生就发育不良,20多年来发展缓慢。事实上,租赁业多年来举步维艰,租赁公司难辞其咎。当初租赁行业在起步阶段时,不少租赁公司操作不规范,造成拖欠租金、企业赖账和破产,甚至导致与之有业务联系的银行也因此积累了大量坏账。
银行发展租赁业务贷款流动性风险是其中一大隐患。贷款流动性的原本含义是银行将贷款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也就是银行通过多种途径收回贷款的难易度。许多人从一国金融总量上分析得出结论,中长期贷款多则贷款的流动性差,并由此简单地把贷款的期限结构视为贷款流动性指标。但进入银行的中观、微观经营层面(即银行省及省以下机构),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对一个优质客户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的变现能力可能高于一个普通客户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因为前者现金流、盈利能力、自有资本,以至于重新借款的能力都比后者强。因此,在银行的经营层,不可简单用贷款的期限来评判流动性。同时,更有必要打破租赁贷款虽为流动资金贷款,但全是中长起贷款,因而信贷慎入的传统思维,反而是通过支持租赁,优化信贷结构。
租赁比直接给企业提供设备贷款具有更好的抗风险力和流动性。所以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都将贷款和租赁一同经营。在银行内部贷款和租赁共同经营,运用租赁优势,可以扩大银行资金的运用渠道,提高资产的安全系数,提高银行的盈利水平。中国金融严格分业经营的政策,租赁单独成为一个产业--金融租赁和租赁服务业。那么银行要分享租赁的好处,就是更多地了解租赁、钻研租赁机制、理解租赁功能,进而给予租赁更大的信贷支持力度,把租赁渗透力(租赁占GDP的比例)由中国目前初始起步阶段的1.5%,尽快提升到与发达国家的水平相当(占20%-30%),以至于与租赁最发达的美国(45%)水平接近。
银行发展租赁业务还需降低不良贷款比例降低风险。银行贷款给租赁公司比直接贷款给企业风险更低,形成不良贷款的可能性更低。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重要原因之一是抵押物不落实,形成贷款缺乏相应的物资保证。尤其是贷款企业以周转中的原材料、库存产品,以及无严密登记制度的机器设备作抵押,都容易造成抵押悬空,成为事实上的信用贷款。而租赁公司比之银行更重视实物监管,对资产的管理也更专业。有承租人的保证金和租金加速回收机制,因此租赁公司只要把出租标的物管住,出现经营风险收回标的物,实现自己的物权就可基本安全退出。贷款给租赁公司而不是贷款给企业,租赁公司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外包银行实物监管的功能。
银联信分析:
随着银行进入租赁业以后,信贷风险也随之凸现,主要表现在贷款流动性风险和不良贷款比例高这两方面,银联信分析师认为降低这两类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贷款流动性风险方面分析师建议:
1.银行一次评审可以杜绝更多主观随意性风险和道德风险,也可避免评估技术上的盲点和疏忽导致的信贷风险。
2.银行向租赁公司放款,在银行监控下专款用于购买出租设备,并以之设置抵押,抵押真实有物。
3.企业保险意识又淡薄,财产保险须落实。
4.租赁公司在这里对贷款的最终归还具有一个担保功,比之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直接贷款,增加了一层保障。
5.租赁具有速回收功能,即租期比设备可使用年限短得多,租赁融资成本也比信贷高,因而租赁对项目盈利能力要求也更高。真实的高盈利力本身也是很好的抗风险力。
在不良贷款比例这方面分析师建议:
1.租赁合同的转让比企业设备的转让更容易。银行把直接对企业的设备类贷款转变为对租赁公司贷款,由租赁公司采购通用,易监管的设备出租给企业。而贷给租赁公司,以该租赁合同收益作抵押,当租赁公司其他项目出险时,由于租赁合同的可转让性,银行还可直接转移抵押权,转移风险。
2.租赁设备的制造厂商的回购是租赁公司(及银行)变现的重要保障。
3.租金高频率归还,一方面可减缓一次性巨额资金还债给企业经营资金带来的波动,另一方面可以更早暴露客户(企业)经营中的问题,防微杜渐,避免银行往往到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地步才知悉真情的被动局面。
4.租赁公司通过贷款形成租赁资产后,按同类标的物(比如租赁飞机,医疗器件,水电设备等)发行租赁债券,信托产品等证券,是世界通行运作方式,比一般工商企业以其设备等资产发企业债券更容易。因而,可以发债资金更快的归还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