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国家计委》 2004年09月08日
在中国,现代租赁业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我国已有42家合资租赁公司,15家金融租赁公司,还有近20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兼营融资租赁业务,已形成了一个遍布全国、沟通海内外的业务网络。
但由于在法规、政策、信用、观念、人才等方面存在瓶颈制约,中国现代租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目前,在银行投资控股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厂商投资设立专业租赁公司两方面还存在法律和制度障碍,使中国现代租赁业难以摆脱“幼稚期”。与此同时,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海外金融服务和租赁营销体系已经或正在抢摊潜力巨大的中国设备租赁市场。
融资租赁业作为现代租赁业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起步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转换的历程逐步发展起来的。经济政策、管理体制、信用机制的变化以及租赁公司自身管理的原因,一些成立较早的租赁公司大量租金被拖欠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太少,高负债经营,抗风险能力太差;一些金融租赁公司由于经营不规范,租赁主业不突出,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后,缺乏资金来源,资金周转发生严重困难,资产状况恶化;一些合资租赁公司由于合营期限到期或因中外方股东投资政策变化及自身经营状况的原因,近几年来停止了新业务,一些外方投资者处于观望状态,有的租赁公司已开始做清盘准备。
业内专家指出,进一步完善中国现代租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业务环境,发展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租赁公司,特别是鼓励中国制造厂商成立租赁公司,或与租赁公司结成战略合作联盟,组建集团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的专业租赁公司,构建租赁营销体系,打造设备流通领域中的“沃尔玛”,已成为中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航有300多架飞机,金额达150亿美元,绝大部分都是国外的租赁公司或金融机构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进入我国飞机市场的。中国东方租赁公司也曾用融资租赁方式将一般轮船出口国外。中国重汽集团财务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销售汽车,累计金额达3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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