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国家计委》 2002年11月05日
租赁业发展概况:
租赁是一种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营销方式,发达国家现代租赁业是在60年代“滞胀”时期发展起来的,占GDP总量高达20%,占市场份额30%以上,其中大型设备的租赁额占到其流通量的80%以上。据统计,近10年间,美国仅电脑租赁额增长了13倍,其全年租赁经营和消费额高达2200亿美元,占全球的40%左右,英国电脑的50%用于租赁,法国个人轿车每年的租赁量可达12万辆,在这些国家,租赁业与销售业平分秋色,已成为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中国1996年租赁营业额仅为16.5亿美元,相当于美国的1%,日本的2%,1999年中国租赁额占设备投资总额的比重仅为1.36%,占GDP的千分之1.43,其市场渗透率的低下水平可见一斑。我国融资租赁虽然是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引进的新的金融工具,但其发展速度却大大落后于股票、票据、债券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租赁业的现状是规模小、档次低、适用面窄、普及率低和分散无序。
按照租赁的性质,中国的租赁业分三部分: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融资性和经营性租赁;外经贸部管理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经营融资性和经营性租赁;原国家内贸部管理的内资经营性租赁公司,目前管理权转到国家经贸委。截止2001年,经外经贸部审批成立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已有33家,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有12家,还有近20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兼营融资租赁业务。我国目前只允许部分非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其他的企业则在政策上给予种种限制。其结果是拥有融资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只有很少的公司开展租赁业务,而不具备融资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却以各种方式变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目前中国市场上有众多的经营性租赁公司违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按租赁收益的7%缴纳营业税,而经营性租赁按租金总额〈租赁资产+租赁收益〉的5%缴纳营业税),
严重搅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我国从1981年首家租赁公司成立以来,金融租赁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但由于行业自身局限于简单融资,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多数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萎缩,发展十分缓慢。迄今,12家金融租赁公司的重组工作,有3家完成,另有8家进入了尾声。据统计,12家金融租赁公司2002年上半年有7家赢利(其中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盈利5,000万元,人均创利47.4万元),2家预计年底扭亏,只有3家仍无起色。今年全行业有效净资产有望达到50亿元人民币,租赁资产实现翻一番(由95亿元提高到200多亿元)。
在33家获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中,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有8家,加上重组成功的3家公司,目前其有效净资产合计为1.41亿美元,其余的22家公司中,有8家已经着手或准备清算解散,有14家已经停止业务开发。
金融管理权是造成多头管理的主要原因。我国是金融管制国家,经营金融业务需要特许批准;我国同时也是贸易管制国家,外贸经营权也需要特许批准;另外,我国的税收制度还未完全和国际接轨,税制的不同造成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的税收待遇不同。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租赁行业协会,现存的两个最大的行业组织:金融租赁研究会(挂靠在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外合资租赁委员会(挂靠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不具备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主要提供行业服务。
就租赁立法而言,中国最早发布有关融资租赁的法规文件是1996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目前关系租赁业发展的四大法律框架已经形成。在租赁业的交易规则方面,1999年10月1日颁布的《合同法》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作为列名合同单独列项。在租赁业会计准则方面,2001年1月18日财政部制定并公布了《租赁会计准则》,界定了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财务处理方式以及信息披露的一些规章制度,促进了中长期经营性租赁业务的规范发展。在租赁业的行业监管方面,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6月30日正式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各种形式的租赁业务,加大了监管力度,实行资产负债风险管理。
制约我国现代租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传统的消费观念仍占主流,强调所有权,忽视使用权,租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较弱;全社会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信用评估体系,信用基础差;多头管理,条块分割,法规不完善,缺乏政策扶持。国内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地方政府管理,税基和税率不同,另外,国家规定制造业不具备介入融资业务的资格,使租赁业的实体范围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金融机构对租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由此造成目前我国的租赁公司发展滞后,表现为小型、分散和无序,适用面窄,普及率低下,租赁行业里尚未形成有相当知名度的品牌企业,行业性服务标准和经营规范都未形成。由于保障体系不完备,承租人欠租、违约现象比较严重,租赁物丢失、损坏、变卖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困扰着租赁业务的开展。
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企业从简单融资需求转变为促销过程中提供金融服务、项目策划、企业管理和理财服务。租赁业在启动消费、扩大内需、开拓市场方面具有独到功能。目前,我国库存商品达3万亿元,通过租赁消费,企业可以以租代销、以租促销,拓宽营销渠道、盘活存量资产、融通资金、消化库存,提高市场占有率。另外,新产品更新换代越来越快,常租常新、先租后买的营销新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因此,可以说,我国租赁业的发展势在必行,模式多样化、业务领域多元化、租赁资产证券化将是未来我国租赁业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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