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租赁、转租和回租

主编:叶文振

摘自《国际租赁学》 2006年07月05日

    直接租赁是指出租人用在金融市场上筹措到的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租赁设备,然后直接出租给最终用户的租赁。
    转租赁是指由出租人从一家租赁公司或制造商租进设备或转租给用户的租赁形式,它适用于自身借贷能力不强,资金来源有限,融资技术不发达的租赁公司或者在跨国租赁中,通过转租赁以低廉的租金方式与外国租赁公司分享外国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
    回租是指设备物主将自制或外购的设备先行出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向该租赁公司租回的一种租赁形式,它是资金短缺的企业,为改善财务状况而采用的方式。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