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介绍租赁

主编:叶文振

摘自《国际租赁学》 2006年07月05日

    国际介绍租赁,是指由国内租赁机构介绍,国内承租人直接向国外供货厂商签订购货合同(但由于目前国内进口通关的需要,需由国内租赁机构与国内承租人一道作为买方在购货合同上签字),并直接同国外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国外租赁公司根据租赁合同和由国内租赁机构或中国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支付租赁费的担保函,将设备出租给国内承租人使用,国内承租人分期向国外租赁公司支付租赁费。在介绍租赁业务下,国内租赁机构由出租人的身份变为国内承租人的介绍人及支付租赁费的保证人,并且代替国内承租人向国外租赁公司办理支付租赁费的手续。
    其业务程序如下:
    1. 购货合同的签订。
    (1) 国内租赁机构根据国内承租人的要求,向国外租赁机构委托项目。国外租赁机构在接受项目之后,选择国外供货厂商。
    (2) 国内承租人与国外供货厂商进行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3) 国内租赁机构会同国内承租人与国外供货厂商进行项目的商务洽谈,并签订购货合同。
    2. 国内承租人与国外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3. 国内租赁公司向国外租赁机构寄送购货合同转让书,而后国外租赁公司与国外供货厂商签订供货协议书。
    4. 国外供货厂商向国内承租人交货。国内承租人向国内租赁公司支付租赁费;国内租赁机构代理国内承租人向国外租赁机构分期支付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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