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国际租赁学》 2006年07月05日
国际租赁贸易业务大致包括以下步骤:
(一) 选定所租赁的设备
由客户根据生产的需要,与制造商就规格、型号、交货期、价格及维修保养条件等进行谈判,出租人一般不承担技术谈判责任,但可为用户介绍制造厂商及有关的机器设备。
(二) 租赁预约
承租人选定设备后,应将设备提供商的价格、交货情况提供给出租人,并要求出租人提出资金估价,双方共同协商后,即可办理租赁预约。
(三) 审查
租赁公司接受租赁预约后,承租人向租赁公司提交企业经营的各种报表,由租赁公司对承租人的经营和经济状况进行审查,并根据租赁公司自己掌握的有关资料确定能否同意租赁。
(四) 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人对用户进行审查以后,如认为符合要求,即可与承租人商定租赁条件并签订合同,同时,用户就设备的维修安装、人员培训、零部件供应等向制造商签订服务合同。
(五) 定购设备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对设备的要求,向制造厂商定购设备,订货时须与制造厂商签订购货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所需资金由租赁公司提供。
(六) 交货与验收
由设备提供商根据租赁公司的订货要求,按期向用户直接交货。设备安装完毕、试运转结束,而且开始租赁的各种条件齐备后,承租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即开始计算租期。
(七) 支付货款
按照订货单上的支付条件,由租赁公司向制造厂商支付设备货款。
(八) 支付租金
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向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九) 办理保险
由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
(十) 签订维修合同
由承租人同制造厂商签订维修合同并支付费用。
(十一) 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租赁期满后,对租赁务的处理按租赁合同办理,如合同未作具体规定,经双方协商,用户可以将设备退还租赁公司,或续租设备,或将设备购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