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际租赁业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主编:叶文振

摘自《国际租赁学》 2006年07月05日

    一项国际租赁业务,由于当事人属于不同国家,而且租赁物件也要从一个国家运到另一个国家,涉及的当事人多而且复杂,还常常面临交易货币的汇率风险。因而,承租人在办理国际租赁业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选择资信好、商誉卓著、业务成绩大的国外租赁公司。国内承租人应事先通过多种对外渠道和窗口(例如国内租赁机构或对外经济合作公司等)进行咨询,选择诚实的出租人,避免国外一些租赁公司利用我国企业贸易经验不足和政策上的疏漏牟取不义之利。
    2. 必须了解出租人所在国家的法律和税收制度,以便选择合适的商法作为鉴定和阐释国际租赁合同的依据,防止因法律选用不当而使国内承租人处于被动地位。
    3. 在现行浮动汇率制度下,合同应加列处理汇价风险问题的条款。在交易币种的选择上,进口或支付租金时应争取选用汇价趋于下浮的软币,产品出口则应争取选用汇价趋于上浮的硬币。
    4. 要防止国外出租人乱收费用。一般而言,承租人除了支付租金以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所以诸如承担费、代理费、杂费及管理费等各种在银团贷款中方会出现的费用,承租人应予拒绝。此外,倘若国外出租人在收取租金之外,另要单独收取手续费时,必须在确认原租金不包括此项费用的条件下,方能同意支付。
    5. 在技术把关上,国内承租人务必了解国内外有关行业的技术进展概况,进行必要的预测,以防止租赁物件由于无形损耗在租赁期内就丧失使用价值的风险。
    6. 重合同、守信用、严格履行义务。像其他合同一样,国际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承租人不得无故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但如发现合同不合理,则可根据国际惯例,及时提出重新谈判,进行修改或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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