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法律教育网》 2006年06月09日
出售回租(Sales-lease-back)是指承租人为了筹集资金的需要,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出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租回使用的租赁形式。在出售回租的情况下,承租人以其自有设备为载体,实现融资的目的,租赁物在形态上没有变化,仍然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控制,出租人和承租人仅仅是在纸上交易,先由承租人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给出租人,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件款,然后承租人再租回使用,这在国际上是通行的做法,并且在英文中有专用词汇sales-lease-back表示,九十年代以来在我国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大部分租赁公司尤其是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最近几年的业务以出售回租为主。出售回租是盘活存量资产、扩展资金渠道的一种很好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