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温州探私企 “36条”春光融融

——《大突破——新中国私营经济风云录》连载之六十一
作者:马立诚

摘自《铜陵日报》 2006年06月22日

    【内容提要】2004年8月28日下午,温家宝总理来到温州瓯丽斯出口产品展销中心,在眼镜、打火机等特色轻工业产品区停了下来,了解温州连续两次打赢打火机反倾销官司的情况。温家宝说,我最关心打火机的情况,我说了好几次,温州的打火机一定能胜诉,如果对方再想出什么新办法,温州也有新办法对付。

大突破

——新中国私营经济风云录

第六章 十五大——十六大:大江东去

(1997—2005)

    14、温家宝温州探私企 “36条”春光融融

  2004年8月28日下午,温家宝总理来到温州瓯丽斯出口产品展销中心,在眼镜、打火机等特色轻工业产品区停了下来,了解温州连续两次打赢打火机反倾销官司的情况。温家宝说,我最关心打火机的情况,我说了好几次,温州的打火机一定能胜诉,如果对方再想出什么新办法,温州也有新办法对付。

  在康奈集团的生产车间,康奈集团董事长郑秀康汇报说,康奈的皮鞋在美国、意大利等国家开设了80多家专卖店,营业情况良好。郑秀康建议说,要把海外华人资源用起来,更好地把中国品牌推向国际市场。温家宝点点头说,你们已经走出去了,国际化做得很好。

  在夏梦服装公司的车间,温家宝询问正在缝线的湖北女工杨良琼的工资。该公司董事长陈孝祥说,夏梦公司为每个员工投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投了失业险。温家宝说:“你为民营企业带了一个好头!”

  当晚7点,在温州景山宾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开始,9位私营企业家参加了会议。原定3人发言,每人10分钟,但温家宝让每个人都谈谈感想,并取消了事先安排的浙江省领导汇报会。私营企业家们轮流发言,谈自己企业的发展和面临的问题。温家宝不时插话询问,企业家们的紧张感渐渐消失了。会议上,一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讨论文件发到每个企业家手中,讨论之后收回了。“文件共有36条,提到了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给了民营企业很大支持。”与会的一位私营企业家高兴地说。

  与会的企业家不约而同地谈到了这一年4月开始的宏观调控对私营企业的影响。有的企业家说,过去,原材料价格上涨很厉害,拉高了生产成本,致使许多订单完不成。宏观调控之后,从7月开始原材料价格逐渐平稳,形势有所好转。但是,由于调控之后控制了贷款,资金比较紧张。还有就是温州土地供应本来就紧张,宏观调控之后更是“紧上加紧”。针对这些情况,温家宝对企业家们说,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政策总体上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你们要抓住机遇、调整结构、提升层次。宏观调控并不是针对哪个所有制的企业,主要是解决经济运行当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仅有利于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当晚9点30分,会议结束。一位与会的企业家说:“如果‘36条’能够落实,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将产生无法估量的影响。”他说的“36条”,就是后来2005年2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了解这个重要文件从酝酿到成文的整个过程,并且参与了文件的修改。他介绍说,2003年下半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就开始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全国调研,由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担纲。这一年年底,《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的调研报告写成。温家宝批示要求继续研究,形成一个指导性文件。此后,国务院研究室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开始起草。2004年4月,在北京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同月在南昌召开全国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座谈会。

  恰在此时,国务院进行铁腕调控,严控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汽车五大行业。这些“暴利”行业恰好是私企摩拳擦掌希望进入或刚刚进入的领地,结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由私营的铁本公司出面,投资巨大的常州钢厂于4月被紧急叫停。铁本老板戴国芳由于提供虚假报表骗取巨额贷款、偷税漏税等问题被拘留。常州市委书记等8名政府和银行的相关责任人或受严重警告处分、或被责令辞职、或被撤免。东方希望公司的刘永行在包头的百亿元铝业投资计划也被迫搁浅。全国贷款突然紧张,金融部门严把信贷关,金融机构向私企的贷款急速下滑。私企老板的日子难过起来,发展速度明显放缓。

  “其实,文件的起草和宏观调控本来是政府两件平行的工作,两者的利益并无因果关系,只是因时间关系发生了交叉。”李曙光说。

  2004年7月,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会上讲话说,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此时,文件内容是40条。之后就是同年8月温家宝的浙江之行,此时文件内容由40条变为36条。

  到年底,文件修改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全国工商联召开了5次研讨会,自2003年起担任新一届全国工商联主席的黄孟复亲自主持了其中3次会议。

  2005年1月12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文件。2月24日,文件正式下发,名为《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黄孟复激动地说:“这是建国50多年来第一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是非公经济界的一件大喜事。”

  难怪黄孟复如此激动。国家发改委调查显示,到2004年,非公经济在近30个产业领域存在着“限制进入”的情况。在沿海某省,国有经济可以进入80多个行业,外资可以进入60多个行业,私营资本仅能进入40多个行业。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拒贷率超过56%。与此同时,银行资金超过70%贷给了国有部门。而不足30%的资金支持的私营经济,却创造了50%的GDP和70%的就业机会。

  全国工商联根据2003年的统计数字得出结论:民营工业总产值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GDP会提高大约203元;民营工业增加值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GDP提高大约202元;城镇就业中民营经济就业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该地区人均GDP会提高大约518元。上述情况表明,消除歧视,不仅是发展私营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中国经济的内在要求。

  “36条”要解决的正是这些问题。

  在2004年,除了宏观调控给部分私营经济带来冲击之外,还有对原罪的讨伐和郎咸平要求停止国企改革的争论。这三关,让不少私营企业主心情低迷。而“36”条的出台,真是恰逢其时。“36”条包括“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和“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七个部分。

  在“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这一部分,提出了私营企业渴盼已久的内容:1.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在投资核准、融资业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2.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3.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4.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5.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6.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7.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8.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西部大开发。

  在“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这一部分,提出了以下几项内容:9.加大财税支持力度。10.加大信贷支持力度。11.拓宽直接融资渠道。12.鼓励金融服务创新。13.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

  事实上,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决定》第5条说:“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36条”正是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

  《南方周末》2005年3月10日发表《民营经济辩与变》一文,说“36条”的出台,不仅使一年来饱受责难的民营企业家尝到了苦尽甘来的滋味,并使民营经济获得了与国资、外资并驾齐驱的地位。《法制早报》2005年3月1日报道说,“36条”最大亮点是以中央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赋予了非公经济国民待遇——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

  《法制早报》还说,“36条”明确了非公有资本可以进入铁路、探矿等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对此,有些业内人士认为,每到春节坐火车难的问题,将有可能随着民营资本的进入而得到解决。过去,市政公用事业是国有资本把持的一个行业,价高质次,老百姓颇有烦言。非公有资本进入,可以增加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另外,有学者指出,最出乎意料的是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虽然距离变成现实也许还需要一段时间,但这一条足以说明此次改革幅度之大之深。

  广东民营企业文化协会副秘书长王理宗说,把原来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国际形象的项目、领域完全向民间资本开放,说明中央政府决策理念有了大突破,即从过去的“唯成分论”向“国民主体论”转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说,从目前来看,正在系统形成建国以来最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体系。

  《南方周末》2005年3月3日发表高辉清的文章《民营经济期待真正意义上的暖春》。说是“期待”,含有再看一看的意思。高辉清说,他亲眼看到某地政府年初制定计划时提出全年工作三个重点,第一引进外资,第二引进外资,第三还是引进外资。这种片面强调外资的现象并非偶然。即使在上海,“引入外资”也同样被提升到了“经济发展生命线”的高度。一些投资项目明明民营资本可以做,但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当地政府宁愿把它以低价转让给外商。高辉清说,“36条”出台,民营企业可以在同一个游戏规则下与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展开竞争,有助于改变这种结构失衡的状态。一是今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发展将逐步走向和谐;二是民营经济与外资经济的发展将逐步走向和谐,三是城乡发展相对走向和谐。但高辉清对于“36条”的落实提出了两点“期待”:一是制定配套细则,打破“说归说,做归做”的陋习;二是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他说去年国家发改委出台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本意是要给民营经济进入垄断领域创造更好的条件,但是在现实中,一些地方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难度反而加大了。

  《法制早报》2005年3月1日发表文章《“非公经济36条”尚需法律保障》表达了同样意思。黄孟复说:“能否起到实际效果,关键看地方政府能不能落实这些原则性规定。”另有学者指出,应制定一部关于非公经济的专项法律,细化非公经济的国民待遇,做到有操作性。不能像现在有些法律那样,由于操作性不强,只能形同虚设。经济学家晓亮对《中国财经报》记者说,“36条”的落实,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各地应该根据这个文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国务院发展中心技术经济部部长郭励弘说,民营经济要进入一些“禁地”,要打破三大障碍,一是利益障碍,二是审批障碍,三是体制障碍。

  应当说,“36条”的出台,是中国市场化进程当中的大事件。政府的“清道、开闸”,还体现在这几年《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小企业发展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先后出台,以及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和《破产法》、拟定《物权法》、《反垄断法》、《国资法》和《融资租赁法》。这一系列体现市场化导向的法律与“36条”一起,正在整体塑造市场经济的制度框架。

  “36条”出台之后,形势朝着有利于私营经济的方向迅速发展。

  2005年2月17日,中国民航总局向私营的奥凯航空公司颁发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25日,奥凯航空公司从韩国租赁的首架波音飞机飞抵天津。26日,奥凯航空公司与湖南黄花国际机场就开辟天津—长沙—昆明航线签约。同年3月4日,民航华北管理局向奥凯公司颁发了运营合格审定证书,奥凯公司于当月投入运营。3月底,奥凯公司从韩国租赁的第二架波音飞机也抵达天津机场。这之后,私营的春秋航空有限公司投入运营,中外运集团也通过持有四川航空集团的49%股份,挤进一向封闭的民航业。6月,国家民航总局决定,年底之前将按照逐步放松管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把航线经营许可管理的严格审批制度改为“以登记制为主,核准制为辅”。8月,民航总局通过了《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对民航业涉及的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民用机场、空管系统、民航相关项目的投资实施了全方位开放。当然,在这方面,不能不提到温州均瑶集团在2003年就出资收购了宜昌三峡机场,并控股东方航空武汉航空公司18%的股份,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2005年7月,铁道部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决定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从七个方面为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提供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持和保障。7月23日,铁道部宣布,对非公有资本开放铁路建设、铁路运输、装备制造和铁路多元经营四大领域。此前一个月,我国首条民资参股的铁路——衢(州)常(山)铁路开工建设。这条铁路全长63公里,总投资近7亿元,由铁道部、常山县政府和私营企业常山水泥有限公司三方合资兴建。当然,有人指出,铁道部自身的体制和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才能真正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比如,铁路如何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有关投资的规范细则如何等等,都需要进一步努力。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上海早就迈开了改革步伐。到2004年,民间投资已经占据上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总量的一半。在上海高速公路网的投资中,70%左右来自民间投资。

  2005年5月27日,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颁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根据这个《办法》,私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将获准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人民日报》5月28日报道此事的标题是:《非公经济单位参与国防建设渠道畅通》。《民营经济报》7月24日的标题格外吸引眼球:《民营企业可涉入军火市场》。全国政协委员、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于宗琳说:“《办法》出台是国防科工委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重要措施,同时也为民营经济进入军工领域扫清了障碍。”

  2005年6月,《中华工商时报》报道说,多年来游走于黑白地带之间的民间融资终于被金融管理当局予以肯定。在中国人民银行25日发布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央行首次对民间金融给予正面评价,称之为“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而在过去,有关方面一直称民间金融是“隐患”,是“非法融资”。据统计,2004年,浙江民间融资规模为550亿元,福建450亿元,河北350亿元,相当于这三个省贷款增量的15%到25%。对此,温州一位私营企业家说:“这意味着在政策上对民间资本开始转向利好,民间融资可以浮出水面、走向前台。下一步将是民间融资的组织化、机构化,最后发展成为民间银行。”

  此前,随着《中国对外贸易法》的修订,个人也可以从事对外贸易了。

  2005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发布。《决定》规定,文艺表演团体、文艺演出场所等领域,非公有资本可以控股;但在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放映,有线电视接入网的建设和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等领域,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新闻媒体和新闻宣传业务等领域,则不允许民营资本进入。

  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平均每年增长速度达到20%。到2004年底,个体、私营经济占GDP的50%(另据经济学家厉以宁在2005年6月一次报告中说是60%,见新华网2005年6月7日首页,时事报告),每年GDP增长70%依靠个体、私营经济增长拉动。

  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在2005年12月6日、14日和17日三次公布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统计,到2004年底,个体经营户达到3921.6万个,个体经营人员达到9422.4万人。私营企业达到198.2万个,其中从事工业和建筑业的私营企业单位共有101.39万个,就业人员4097.73万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私营企业单位共55.7万个,就业人员542.1万人;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私营企业单位共青团46892个,就业人员163.7万人。这样算来,个体经营户和从事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一共约为1.5亿人。不知道什么原因,《公报》没有统计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房地产等产业的私营企业户数和就业人员。

  另据《公报》统计,同期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19.2万个。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共15.2万个。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中,从事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单位共有12万个,就业人员共有2153万人。

  不少权威人士认为,实际上私营企业的户数、规模和从业人数高于有关方面公布的数字。据这些人士估计,目前全国私营企业达到400多万个,全国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接近2亿人。

  另据《人民日报》2005年12月10日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说,2005年,民营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在产值方面,预计民营经济2005年的产值将占GDP的65%;在就业方面,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数量占全部城镇就业比重的75%。

  为了进一步解决制约私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经济学家樊纲建议设立公平交易委员会。2005年11月,他在上海参加“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国际研讨会发言时提出了这个建议。樊纲认为,“36条”发布之后,私企相对于国企、外企,在享受公平待遇方面还有差距。不公平待遇最严重的是在油、电等资源领域以及电信、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在采矿、金融方面的问题也很多。“民企的不公平待遇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原因之一是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制定相应的制度,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考虑设立一个公平交易委员会,解决民企的不公平待遇。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解决民企不公平待遇的成功例子目前已有不少,比如韩国的经验我们就完全可以借鉴。”樊纲说。

  经济学家厉以宁在2004年3月7日十届全国政协第二次大会上的发言中,指出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我国个体和私营企业99%是中小企业,其中77%资金短缺。在申请贷款时,非公有制企业往往面临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另外就是在税收方面存在税率过高、税负过重、重复征税等弊端。

  2005年12月8日,黄孟复在全国工商联九届四次执委会议工作报告中说,国务院2005年3号文件(即“36条”),充分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新的一年里,要积极落实“36条”,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快行业商会的建设,积极发展光彩事业,推动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素质,在他们当中树立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新形象。
 

非《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7-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