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税务教育网》 2006年06月11日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一直是并行互补的,租赁准则对租赁的有关概念和处理原则作了详细的规定,而企业会计制度则偏重于实务操作方面,本节将在讲解租赁业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税法中有关租赁业务的条款进行讲解,并比较其异同,详细说明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
一、租赁会计的相关概念
1.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时期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2.租赁期,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3.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其中,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4.未担保余值,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
5.最低租赁付款额,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但是,如果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当包括在内。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履约成本是指。在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成本,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6.最低租赁收款额,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7.租赁内含利率,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
8.租赁投资净额,指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
二、租赁的分类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进一步指出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而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方便企业判断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