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中的租金设计
与风险控制

作者:沙泉

本站与《工程机械与维修》杂志同期发布

    一看到“融资”二字企业就比较兴奋。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长期捆扰他们的就是融资难的问题。如今在工程机械领域里听说有“融资”租赁这种先进的融资方式,以为企业一定是可以 融资通过租赁公司这样的“准银行”解决资金的问题。这种理解其实不完全正确。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 达到企业融资的目的。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解决的是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他们融不到资金,只能融到物。因为租赁公司不是通过提供“资金”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回租除外),而是提供“设备”变相解决“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因为有了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征,才使得出资人降低了对企业的信用要求。一般银行不给 信用等级比较低的企业贷款,通过融资租赁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渠道。 这不是租赁公司比银行的条件宽松,也不是租赁公司比银行傻。而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发,绕开一些门槛和障碍,享受一些行业的特殊待遇才取得的。

    现在对融资租赁有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为什么还要描述上段内容呢?就是让人们从本质上认识融资租赁,以便正确地操作,减少不必要的扯皮时间。现在许多潜在的承租人(包括租赁公司)把融资租赁当作贷款来做,甚至和银行给出的利率进行比较。如果一个企业能从银行贷款, 完全可以不使用融资租赁,因为租赁公司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因此融资租赁的利率一般比贷款高。

    如果考虑潜在承租企业信用度不高,考虑到融资 活动以外的场外费用,考虑到税收政策因素,考虑到项目成交的时间进度与提前投入使用设备产生的综合效果。融资租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否则就不会成为贷款以外的第二大融资渠道,不会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 有效法宝。在实践中工程机械领域的承租人深有体会。

    现在有一个怪现象就是: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甚至有些厂商都把利率当成优先谈判的焦点。这固然和租金计算有关,但租金不是依靠一个利率就可以确定的,而是需要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企业的盈利能力 、风险控制手段和信用程度来确定的。租赁谈判结束后为什么会出现一个利率?这是租金偿还计划和租赁条件产生的一个必然结果。按说租赁就是要支付“租金”(不是还贷款!)。承租人只要接受出租人给的租金还款计划就可以成交,没必要讨论什么利率问题。但这么多人关心“利率”还是要说一下利率问题。

    俗话说“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如果把租赁公司当成卖利率的,一般文化程度的中小企业领导人是难以搞清他们到底卖的是什么利率。首先他们要搞清楚所谈的利率是年利率?月利率? 或是什么其他时间段标准的利率?其次是指整个租赁费扣除融资成本的收益率?还是表面利率或者是实际利率?不同的利率有不同的描述,相同的利率有不同的算法,其结果不同,一般人难以搞清楚。 有些租赁公司甚至可以给出“0”利率,但那是一种促销的方式,利息早就隐藏在购置成本里了。因此讨论利率就更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其次是租金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条件 的不同,也会造成不同的结果。通常情况下融资租赁的租金计算是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计算租金。由于还本付息的条件不一样,还款的方式不一样结果有很大的差异。因此承租人还要搞清租金偿还是起初付款还是期后付款?是等额付款还是变额付款?是单利均息还是年金法计算 租金?出租人是否象承租人支付保证金利息?本来在算法上就花样繁多,在加上利率的复杂因素,就更难以搞懂他们之间的关系。

    在比较规范的算法(年金法:金融界公认的计算方法)里,租赁条件相同,还款方式不同,会产生不同的计算结果。但那也是“五马换六羊”、“朝三暮四”的文字游戏。承租人占用 资金本金部分时间长,租金总额必然就高,反之租金总额就会少,那不是因为“优惠”给企业“让利”,租赁公司的收益一点没有减少。

    如果真想要一个利率的话,租赁公司在合同签定后可能会给出一个利率,但这个利率不是讨论出来的 ,而是根据租赁本金和偿还租金的现金流量加上交易过程中的一些损益推算出来的,是企业内部收益率(IRR)。这才是租赁使用真正的利率,是租赁合同的隐含利率, 如果不掌握租赁公司的收支状况和基本的财务原理,外界很难知道真实利率。

    从道理上讲,收益率是租金的逆运算,因此它不可能用它来计算租金,而是提供给承租人进行会计处理的参考利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第十二条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按照这个标准进行会计处理。

    其计算方式为:“第十三条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可见目前流行的多种租金计算公式都是先给个参考利率测算承租企业还款能力的。只有确定租金以及支付方式和具体时间,才能最终确定利率。这就是融资租赁与贷款最大的不同。贷款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执行,因此先有利率后有还款计划。融资租赁利率是双方商定的结果,因此是先有租金偿还计划,后有推算利率。因此更贴近企业现金流的实际情况,更容易适合承租人的支付能力,减低因为租金设计不合理造成的人为风险。有些租赁公司为图省事,迁就承租人给个利率确定租金了。结果问题往往出现在这个地方。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承租企业的获利能力不会像租金计算公式算出的那样有规律,如果扣除企业经营成本还能偿还租金的话,说明这家企业的支付租金的能力很充裕。如果不足,或者在某些时间段内付租金有问题,就会出现拖欠租金的可能。为了防止出现这个问题,唯一的方式就是延长租期。遗憾的问题又来了。现在的租赁公司为了“降低风险”,都限定了最长租期的时限。超过这个时限,租赁公司就放弃这个项目(显然竞争还不激烈)。

    为什么确定最长时限就能“降低风险”?笔者并不完全认同这种看法。一个项目有它自己的规律,关键看是否有稳定的现金流,看租赁公司的金融手段是否强大。如果这个项目本身现金流不稳定,发展前景有限,企业的获利能力又在平衡点之间左右摇摆,这种项目不值得一做。如果是全行业的现象,那就更不值得去做了。不做项目就没有风险,当然也没有收益。

    为了有收益,就要延长租赁时间,如果这个产业是朝阳产业,设备的保值率又很高的话(工程机械设备具备这个特点),适当延长租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急功近利人为地缩短租期,就是人为地制造风险。本来企业不是没有支付租金的能力,而是租金计算不合理给企业造成很大的付款压力。因此租金的确认是否合理,与企业付款风险有很大关系,如何科学地考量企业的支付能力和设备的余值风险,是一个值得租赁公司认真研究的问题。

    如果说租期延长就有风险说明项目本身就存在着许多不定因素,使得出租人提心吊胆地做这个项目。首先应该检讨是否应该上这个项目。如果不是这样,说明出租人是在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股东贷款玩这个项目,担心夜长梦多,资金占压时间长,租赁公司没那么大资金实力,受不了长期占压。

    都说融资租赁是金融业务,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买设备给承租企业玩那根本算不上什么金融,任何企业都可以做到这点。真正的金融应该是将租赁资产销售出去。尤其是租期较长的项目更容易做保理业务。因为银行只做一年的保理,租期越长,后面的可担保的余值资产越多,承租企业付款压力越小。租赁公司不愿意做长期租赁就是项目本身有问题或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不强。

    租金到底应该怎样设计才能减少人为的风险呢?建议采用“减法”原理。首先要看承租企业是否有制作蛋糕的能力(用租赁设备产生的获利能力扣除成本后能支付租金并有一定的余量),根据企业过去的业绩以及对未来的预测,编制出新的现金流量表。然后考虑怎样怎样“瓜分”这个蛋糕。

    首先要满足出资人的胃口,扣除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和租赁公司的收益,他们是最大的收益者,也是最大的风险承担者和责任人。其余部分分给完整的产业链上其他合作伙伴。如果项目本身风险比较小,涉及的参与方不多,各参与方获取的利益就多,反之就少。合作参与方不仅要考虑收益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分配原则是:多劳、多担风险的多得。由此可见融资租赁是一个合作的产业,风险控制不是一家努力就可以完成的,是由多家的能力靠利益锁定和责任的划分完成的。

    鉴于上述理由,希望今后不要在提问租赁利率的问题,不要在提问某单一机构怎样控制风险的,融资租赁是智者群之间的游戏,是责任者的受益工具。要从租赁结构看风险,科学合理地确定租金,它不仅是收益问题,也是风险控制问题。

《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