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 租赁运输

作者:张晖

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各位来宾、各位尊重的商业界的朋友:
大家好!
    一、运输市场现状
    众所周知,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各省、市、地都在大力加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建设。“要想富,先修路”,新修的公路方便、快捷、安全,并且大大缩短了地区之间的距离,极大地推动了各省、市、地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同时,公路的扩展带动了运输业的迅猛发展,但是,发展的背后亦是强大的竞争,尤其是客运市场近来竞争日益激烈。为了适应竞争,达到更快、更安全、更舒适的客运目的,许多的客运企业不得不断得大量地更新高档和豪华大客车。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化不断的进程,运输行业在原有的购车模式下,银行、制造商和客运企业之间的风险和问题日益突出。
    银行方面,对需要贷款的运输企业财务情况无法做真实的考评并且贷款成本也非常高;一方面,因为部分运输企业经营不善,偿还能力极低,造成了银行的大量坏帐;另一方面,第三方担保难以确保信用,形成了金融信用陷阱;同时,车辆抵押担保因为所有权无法确定,并且处置手段也很单一,所以车辆的变现率极低。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撤出购车担保业务后,银行车贷业务就更加难操作。
    制造商方面,由于近年来国内客车制造业的飞速发展,形成供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市场也逐步向买方转移,若以分期付款或以租代售的形式购车,必须要有雄厚资金后盾,否则造成卖得越多欠账越多。协助用户向银行按揭贷款,必须承担车辆回购担保的风险,一旦用户不能偿还银行贷款,制造商必须执行车辆回购担保的条款。
    运输企业方面,以往运输企业通常是通过保险公司担保,银行按揭贷款,或向制造厂家分期付款,再者自筹资金三种方式购车。但是,当出现了有代理商以假购车合同骗保套现的欺诈行为后,保险公司的担保风险加大,导致保险公司纷纷退出购车担保业务。其次,银行大大提高按揭贷款门槛,靠贷款购车就更难操作了。此外,传统的购车方式使企业负债率不断上升,财务结构极不合理,税负不均衡,大量资金占压。若向制造商分期付款购车,紧俏车型较难以成交。
    二、融资租赁购车的业务模式
    目前,在国外运输行业,采用车辆融资租赁的方式,很好得解决了以上这些问题。尤其是发达国家,租赁经营却是普遍的做法。在美国,有1/3动产的产权都在租赁商手中,有许多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生产线、发电机组、飞机、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都是租来的,将生产经营成本日渐合理化,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我国,现有金融政策、运输行业特点,从事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的车辆,能否也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解决运输企业购车按揭贷款的困难呢?答案是肯定的,并且已经有了成熟的操作办法。
    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制造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与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车交易的特征主要有:第一,交易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租赁公司、运输企业和制造商,并且至少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 第二,拟购买的车辆由运输企业自行选定,租赁公司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车辆,不负担车辆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维护的义务。 第三,全额清偿,即租赁公司在基本租期内只将车辆出租给一个特定的运输企业,出租人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据出租人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如80%。换而言之,出租人在一次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 第四,对于运输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属于资产负债表内的科目,车辆应在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因此是由承租人对车辆计提折旧的。设备的保险、保养、维护等费用及过时风险均由承租人负担。 第五,车辆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车辆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租赁公司,车辆的使用权在经济上属于运输企业。 第六,基本租期结束时,运输企业一般对车辆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 第七,不可解约性。对于运输企业而言,租赁的车辆是运输企业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车辆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于租赁公司而言,因车辆为已购进产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提高租金。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无权中止合同。目前车辆租赁期限基本为12个月至36个月,承租人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和服务费,然后客户根据租赁利率按月支付租金。
    三、融资租赁购车对运输企业和制造商的好处
    现代租赁业将租赁的功能从单一的融资向金融服务、资产管理、理财服务等多方面的增值服务的功能演变,租赁公司的出现,成为制造商、银行、运输企业三者之间的中介和桥梁,四者互相合作,达到“四赢”的效果。
    租赁公司的参与,解决了运输企业和制造商的诸多困难:
    第一,理顺了购车方的融资渠道。融资租赁作为金融工具,将供应商和车辆运营商有机结为一体。运输企业谋求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入的中长期资金的融资活动中,抓住商机和降低融资成本是两个最重要的考虑因素。由于现有的筹资方式各有各的利弊和先决条件:增资扩股、项目融资、上市发行股票都需要较长时间的前期工作;发行企业债券,中长期银行贷款不仅手续繁杂;票据、典当很难筹措到中长期贷款,因此在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的情况下,企业想要一笔与自己的承债能力相适应的融资,融资租赁无疑是一种最便捷有效的途径。
    第二,涵养企业税收,有利于企业增加自有资金的积累。由于车辆租赁的年限一般低于车辆规定的折旧年限,同时国家还允许租赁设备采用年数总合法进行折旧,这些都相当于加速折旧,从而减缓了企业的纳税负担,有利于增加企业前期自有资金的积累。
    第三、改善运输企业的财务报表。租赁公司集中采购和统一结算的优势,可降低经营及管理费用,如果以经营性租赁模式,经营租赁中,用户支付的租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并且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租赁负债。这对用户平衡利润,减少税赋,维持自己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保持银行信贷额度,发行企业债券等无疑非常重要。
    第四,灵活的租金支付方式为用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案。运输企业可根据今后的效益预测、市场前景的判断,与租赁公司商定支付方式。新产品利润率高,市场变化风险大,可前期多还些;建设期长,市场稳定,收益可靠,前期可少还点。合理的支付方式,有利于保持企业效益的稳定增长,减少市场变化可能带来的欠租风险。手续便捷、支付灵活,现金流相匹配正是企业在进行“是租还是买”的决策时,选择租赁的重要因素。
    第五,闲置车辆利用率最大化。租赁公司可以合理调配运力,有效地把不适合跑长途线路的车辆,由租赁公司整容后,转租给旅游包车公司和短途运输公司,或直接进入二手车市场,做到物尽其用。
    与此同时,融资租赁还促进了制造商的销售,厂家可利用租赁公司的资金优势,按照自己的销售战略,为客户提供相当于分期付款的金融服务,厂家也可及时收到货款,减少销售环节的资金占压,促进生产的良性循环。
    四、展望
    金融租赁业已在国内日益成熟,可喜的是,今年全国人大已委托有关部门起草《融资租赁法》。但营运大客车的融资租赁在国内基本上是一个空白,需要各级政府从政策、财力、人力等各方面的扶植和支持。
  对于政府来说,需出台相关政策和管理条例,培育和营造市场环境,鼓励运输企业租车经营。如各省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给大客车专设车牌号,运管部门打破省内地区界线,只要省内上有租赁牌号的安全可靠的车辆在全省各地市县都可以发放给运输许可证,不受地域限制,这样有利车辆调配,并规范营运车辆租赁业的市场行为,使其有序健康发展。政府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出租人和残值投资者,从折旧抵减税收,使其得到一定的实惠,可以鼓励市场,提高投资人的积极性,推动投资人和客运企业的合作。
    目前我们国家车辆租赁还是很小一部分,希望制造商和运输企业联合起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一种资产的联合体,租赁企业搭一个平台,运输企业加盟,大家建立了一个良好的信用平台,普及车辆租赁业务,可以提高资金、资产以及原材料的利用效率,形成各方共赢。为此,各位在座的朋友,让我们一起来努力,早日实现这一平台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