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大旗轰然倒下

 作者:沙泉

    年初的时候,本站曾发表一篇文章叫《金融租赁大旗还能扛多久》。才半年多的时间,金融租赁的龙头企业,浙江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租)就被中国华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管,揭示着“金融租赁”这面大旗已经倒下,金融租赁的光环已不存在。 至此银监会批准的16家金融租赁公司中只有5家还在生存。

    浙租的租赁资产近50多亿,不仅在金融租赁公司排名第一,在整个融资租赁行业里也占头把交椅。金融租赁行业里150多亿的租赁资产里他们占1/4强。想当年程东跃担任总裁时,仅上半年的赢利就达5000万。浙租创造的“浙租模式”,给垂延生死的金融租赁业带来一线生机。浙租的创新能力和手段在业内也是手屈一指,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的专职人员工资也是浙租发放的。可以说金融租赁的第二次腾飞,是在浙租的带领下重生的。

    为什么这么好一个企业会突然倒塌呢?是民营企业惹的祸?监管不利造成的?金融体系有问题?还是我们对融资租赁的定位有问题?

    金融租赁第一次危机是在1999年,经过6.4事件和亚洲金融危机,金融租赁公司实际上已经到了历史危难的关头。是关是留当时的主管单位人民银行也在犹豫。99年秦皇岛会议让人们重新认识融资租赁,增加了人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信心。深圳金融租赁公司重组成功,给人行一个信号:金融机构不一定非要花钱关闭,交给民营企业可以起死回生。为此制定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成为非银行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的专属名称。这个《办法》中有些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的牌照着实让民营企业看着心动。三九、德隆、明天、托普、东欧几大系相继进入金融租赁公司。

    进来后他们发现。人行的金融业务是这样给的:在审批的时候给你一个业务范围的资质,在做的时候还需要有指标,具体办业务时还需要审批。名为金融机构,实际上除了当时认为的融资租赁是金融业务外,其他金融业务基本没有给,有的在业务范围内都没有给。不用说,民营企业当时有一种给国企经营不善买单的感觉。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民营企业进来就是为了圈钱,尽管没有给他们真正的金融业务,因为金融牌照已经足够给他们圈钱的,因此他们也是不敢怒也不感言,在下面发几句牢骚了事,更多的精力用在如何圈钱上。从他们进入到现在全部退出,总共从金融租赁里圈了近50亿,加上历史遗留的两个公司亏损30亿。金融租赁行业的150多亿资产中至少有一半是不良负债(真正的租赁资产经过整顿质量有长足的提高)换句话说,有1/3的租赁资产实际上是用来圈钱的假资产。

    对于民营企业控股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是否正确还不能简单地下定义。但有一点可以看出,现在尚在生存的企业都是由国有资本控股的。虽然不能说国有企业控股的租赁公司经营的如何好,但在圈钱问题上,高层管理人员至少没有那么强烈的愿望。经过这次阵痛,银行和社会对融资租赁认识的更加清楚,对“金融牌照”的价值认识更加深刻,如果你没有更高的骗术,很难再从银行那里圈钱(假租赁,真套钱)。

    如果说监管部门没有对金融租赁公司严格监管是冤枉他们了,如果说融资租赁是金融业务,必须交给银监会监管又太高抬他们了。在浙租常驻的监管人员至少有三人,尽管给浙租的金融业务范围是最多的(但不能运作),浙租的每个创新业务都必须通过银监会的批准,稍感不对就叫停。就这样也没有管住。反而给外界的欺骗性更大——因为他们有银监会的严格监管,给他们钱应该最放心。

    融资租赁是金融和贸易结合的产物,它是一种金融中介的工具。把借款人当吸收存款的放款人监管,怎么看怎么错位。加上是边缘产业的原因,监管部门要管租赁,必须向租赁公司学习。这种猫向老鼠学艺式的监管,能管住金融租赁公司才怪呢。

    我们也不认为商务部就应该成为融资租赁唯一的监管部门,但他们管理的企业虽然监管不足,但没有发生像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那样出现扰乱金融秩序的错误。融资租赁到底是不“是金融业务,必须由银监会”监管的说法不攻自破。16家企业管的就剩5家,大量的违规业务都产生与有金融牌照的租赁公司。谁对金融体系的破坏力更大,不言而明。

    这里不想说银监会无为,他们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监管的政策,10多年来不敢批一家新的租赁公司,该给的金融业务都没敢给。结果是老的租赁公司还没有清理完毕,新的租赁公司又留下一堆烂包袱。不管银监会是否愿意管还是不愿意管,管理不到位是不争的事实。但这绝不是工作人员不努力(因为我曾与他们共同努力过,深知他们的难度和感受),是中国的融资租赁公司根本不适合由银监会来管。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个问题,如果政府还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清,只能给这个行业造成更大的伤害,给我国的金融体系造成更大的伤害。

    金融租赁公司里最大的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和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先后都倒塌了,现有的企业也不会再有什么最大的意义了。尽管还有人喜欢“金融租赁”这个名词,有些单位还把融资租赁当作金融板块来管。但金融租赁公司的辉煌不再依旧,银监会对新公司的审批更加趋向保守,区区几家租赁公司能代表一个行业吗?这就是要说金融租赁大旗倒塌的原因。

    国务院非公36条鼓励银行开办融资租赁业务,现在有些省份的银监部门也开始制定银行开展融资租赁的制度。融资租赁仅是一个工具,不是一个行业的定位现在非常明确,银行开办融资租赁业务不是混业经营。事实上有许多银行已经开始了直接或间接的融资租赁业务。2006年银行的融资租赁额将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希望银监会把银行当作吸收存款的放款人对银行的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严格监管,只准他们作简单融资租赁业务,不允许租赁业务创新。一方面防止金融漏洞,另一方面也给有风险控制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的租赁公司一点生存空间。

    最后加一个忠告,银行最好不要把融资租赁当作放贷业务来做,应该把它作为中间业务,把租赁资产拿到资本市场或资金市场再融资,这才是银行做融资租赁的真谛。不要忘记历史上也叫停银行做融资租赁业务,这次的进入应该是一个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