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信用销售最好的方式吗?

作者:沙泉

本站与《中国建设报》同期发布 2005-10-10

    企业为了促进自己产品销售,在不得以的情况下,采取所谓信用销售的方式销售自己的产品。信用销售就是通过对购买人的信任,将自己的产品先交给购买人使用,然后逐步或约定期限内收回销售款。通常采用的方式有:赊销、寄售、分期付款、以租代售。因为我国的信用环境不好,而且占用企业大量的资金, 恶化财务报表,很容易形成债务纠纷。因此企业希望借助外部力量推动信用销售,而不是用自己的资金和信用拼这个不成熟的市场。

    外部力量采用的销售方式主要有:买方信贷、按揭贷款、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 买方信贷因银行惜贷,这条路比较难走。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更是大问题,除非有政策性贷款;按揭贷款只适用于不动产的销售,把它引入动产销售等于把企业的风险转移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经过一轮的较量后,不管是出资人还是保险公司都不愿意再对动产做什么所谓的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看起来是一种很安全的做法,在过去被经常使用。当出现债务纠纷和借款企业破产时发现动产的抵押权实际上没有什么力度。抵押品处置后,首先要支付清算组的费用,然后是下岗职工安置费用,内部集资债务、拖欠的税款,银行优先的债务,等轮到抵押权人手里时已经没有什么了。

    相比之下,融资租赁要比其他几种外部信用销售方式更好。一是依靠外部服务机构为制造厂商的销售,提供金融服务。这种方式使得采购资金不足的企业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设备,销售一方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货款。它是一种把企业之间的信用,转化为以物权为基础,债权为依据的技术手段来控制。把信用销售变成技术销售(对于需要融资单位来说是把信用融资转变为技术融资),把对企业信用的依赖为主转变为对租赁技术的依赖为主。从而使过去看来不可能解决的事情得到解决。

    其二是融资租赁不仅有债权,还同时拥有物权。租赁资产不参与承租企业的破产清算,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收回租赁设备直接处置,同时还可以追索债权。这就是技术上的“双权”控制。这是融资租赁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其他任何一种方式都不可能达到租赁这种结果,并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三是融资租赁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因此承租人在融资过程中始终见不到资金,只是对租赁物件拥有用益权(占有、使用、收益)。它的好处是避免了承租企业挪用融资资金,和租赁物件有关的维修保养费用、运输保险费等杂费都是由承租人负担,保险的收益人却是出租人,又增加了一道融资风险屏障。技术上称之为“挡风墙”。

    四是设备制造企业用自己资金和信用直接参与信用销售一是资金风险大,二是信用受益企业往往把赖帐和厂商的维修保养联系起来,形成的债权纠纷剪不短,理还乱。通过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交易可以割断销售方与使用方的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关系,保障信用资金安全回收。技术上称为防火墙。

    五是融资租赁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其中有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因此融资租赁不仅是融资和促销的工具,还有盘活闲置资产、资产管理、节税和美化会计报表等多项功能。在技术上称为理财的功能。

    六是融资租赁是一个边缘产业,它涉及金融、贸易、法律、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业商品知识等多学科、多领域。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营性租赁可以灵活地调配社会资源,越来越多地被人们重视,并应用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在国外的融资租赁中,80%以上的份额是经营性租赁)。

    融资租赁这么好怎样才能使用它呢?这还要从外部和内部来分析。现在外部的融资租赁机构有200多家,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只有60家左右,一部分因为历史的原因还在整合之中,一部分是厂商自己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只做自己的产品。剩下的大都是以资本类的独立机构,他们既没有充分的资金来源,也没有广泛的产业知识,因此经营的产业同质化、同领域化非常严重。而且现在只在少数几个领域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因此要依靠外部租赁公司为自己的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首先是租赁公司已经开发了这个领域的租赁项目服务,其次是厂商还要被占压一部分资金作为回购的保障,三是还要有具备一定实力的客户。最后要攻克与租赁公司沟通的难关,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才行。

    最有效,最应鼓励的应该是厂商自己成立独立(厂商资本为主)的融资租赁公司,他的作用和第三方租赁公司是一样的,却可省去许多纠纷和麻烦。如果所有类别的设备制造企业都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那么我国的设备销售市场至少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大10倍。俗话说:求人不如求自己。与其等待人帮助,不如自己办租赁公司。既可解决自己的问题,有可帮助别人。外资企业在华已经行动起来了,内资企业还在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