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能帮助我们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吗?

作者:沙泉

本站与《中国建设报》同期发布

开栏的话: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市场已初步形成,建筑机械租赁也逐步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但是,由于对租赁的宣传不够,尤其是对实际操作的宣传还很不到位。所以企业普遍管理不善,业务素质偏低,这是许多私营业主的致命环节,也是影响和制约租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一些新近进入租赁行业的大型公司,也遇到很多难题。对于许多制造商和施工企业来说,把租赁当成一个产业来做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为了实实在在能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和销售难的问题,让企业真正体会到租赁的好处。本刊决定搭建一个学习和解决问题的平台,特约租赁专家沙泉先生开设“租赁问答”专栏,定期解答企业在租赁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如果您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信件、邮件、电话等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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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媒体的宣传和行业会议的增多,目前融资租赁 越来越被企业、投资人和政府部门所关注。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融资租赁的好处是被公认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使我们感到困惑,融资租赁到底能帮助我们解决那些实际问题?

    看到融资租赁,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融资”,不少人相信,融资租赁公司一定会帮助我们解决企业发展时融资难的问题。相信融资租赁公司一定是大老板,背后有着银行般的雄厚资金,租赁公司对企业的审批一定比银行简单,是一个非常好的融资工具。

    在新经济环境中,有很多新的操作手段解决了传统交易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企业融资的目的,他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征降低了投融资过程的风险,确实是解决企业融资的得力工具。但融资租赁又属于资金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边缘性产业,即要有丰富的金融贸易知识和产业知识,还要掌握有关法律、会计和财务方面的知识才能运作。

    中国在引入融资租赁的初期,大多数租赁公司都把融资租赁当作银行的转贷业务来做,因此银行有什么问题,融资租赁公司就会遇到什么问题,从而制约了融资租赁在中国的发展。

    历史的经验和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对于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实际上是一种融物的行为,类似于分期付款,但所有权只有在租期全部结束,并且承租人按照合同支付完全部租金时,产权才能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在整个交易中没有从租赁公司得到一分钱,反而要向租赁公司支付包括购置成本和利息的全部费用。

    因此企业在找租赁公司时千万不要把租赁公司当作银行,租赁公司通常是不会把资金直接交给承租人,而是通过帮助承租人购买所需要的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如果不能支付租金时不仅要承担拖欠租金的赔偿责任,还要承担租赁物件被收回的高违约成本。看起来租赁公司对企业似乎比银行要求的条件更宽松,但在处置时比银行更有手段。

    融资租赁公司不是傻子,也没有奉贤精神,他们能为企业的设备投资提供服务主要看重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设备控制带来的安全。通常他们只做“锦上添花”之事,不做“雪中送炭”之功。对于没有效益和资金发展的企业,租赁公司是不愿意提供服务的。那么怎样才能和租赁公司建议起业务联系呢?

    首先企业自己要有一定的资金。融资租赁只能对企业添置设备的环节提供帮助。因此企业除了具备30%的租赁保证金以外,还需要企业设备足够的配套资金。租赁公司能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的问题实际上是有限的。如果企业没有配套资金和租赁保证金的话,是享受不到融资租赁的好处。

    第二,租赁就是租赁,不要把他当作贷款来做。首先和租赁公司谈利率就没有意义。因为租金本身不是本金加利息,而是企业用租赁设备产生能够支付租金的资金。虽然也有利率问题,但那是租赁的隐含利率,是用来做会计处理的利率,不是租金计算的利率。

    其次要有租赁物件被取走的思想准备,因为是租赁,所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不全是承租企业的,企业对其只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租赁物件的处分权在租赁公司,一旦承租企业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租赁公司随时都有权利取回租赁物件进行处分。如果处分后,其资金超过债权,超过部分还要退给承租企业。

    再有就是担保问题。按说租赁公司在融资租赁过程中既掌握债权,又掌握物权应该不需要担保。但在中国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尤其是中小企业使用融资租赁,一是要有租赁保证金,二是要用法人代表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做连带责任的无限责任担保。

    当这些条件都具备的时候不要以为租赁公司一定会做这个项目。一是租赁公司是否具备你要租赁的物件的专业知识,二是租赁公司本身的经营能力怎么样,如果他们的融资能力有限的时候不一定会选中你的项目。三是看你要使用的设备是否具备融资租赁的特性,太专业或太非标准的设备租赁公司还是不愿意做。因为背离了租赁物件“轻松回收和轻松处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