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怎样解读《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作者:沙泉

    中国的融资租赁机构有200多家,但经营好的也就10来家。要问为什么会这样,从成功企业的发展看 ,这些企业多是有厂商背景的股东。但不能说厂商租赁公司就一定会经营的好。这里还有两个条件,一是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二是厂商本身大都资金雄厚并有获取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这就验证了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的结合,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具备 融资能力和对物权的处置能力。

    中国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既没有雄厚资金实力背景,也没有厂商背景,更没有正确的经营理念和风险控制能力。哪怕是有金融背景或厂商背景的公司,在这种环境下依然不能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和不具备融资的能力。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从客观角度讲我国的资本市场和二手市场不健全给融资租赁带来一定的困难,从主观角度看一是有些租赁公司的股东想利用“融资”租赁公司圈钱意识太强,使得银行把租赁公司当作慎贷企业看待。二是监管部门对批准租赁公司时只看重资本金,从来没有考虑租赁公司今后的资金来源问题怎样解决。结果是很多企业投入租赁公司后把资金撤离,租赁公司本身没有资金运作,自己还有资金问题,怎样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呢?这就是中国新成立或经过重组的融资租赁公司大都不能开展租赁业务的重要原因。

    最近惊悉人行颁布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企业都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这种企业债券只需要备案不需要审批,是中国金融的重大改革,打破企业间不能直接融资的限制。看起来似乎融资租赁公司一夜之间资金来源问题解决了。但仔细分析忧多喜少。

    喜的是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发债的问题解决部分资金来源问题。忧的是:许多企业都可以自己发行债券,不需要通过租赁融资了,使得本来就不值钱的“融资租赁”牌照更不值钱;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不能发企业债券,而金融债券政策还没有放开,享受不到这个政策;银行不 愿意给租赁公司贷款,如果租赁公司用短期资金做长期租赁业务风险更高,难度更大,从根本上看还是没有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尽管从政策上符合发债标准,但从租赁公司本身的条件上看却没有几家可以发债。

    融资租赁公司如何解决自身的“融资”问题呢?我以为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因为还是把租赁公司当作银行,只要筹集到资金就可以像银行那样以放款的方式做“租赁”业务。但是租赁公司永远不会像银行那样有源源不断的资金,银行再也不会轻易给租赁公司贷款,可以说转贷式的融资租赁到此已经寿倾尽终了。融资租赁的“金融”神话彻底破灭了。

    融资租赁公司到底应该定位在一个什么样的机构?从国际、国内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告诉我们,融资租赁公司只不过是一个资金的中介机构,它既不是银行,也不是资金使用单位,他不过是一个对动产掌握所有权的资产管理机构。他需要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需要控制风险的手段,需要处置物件的经验,需要管理资产的能力。从国内的成功企业看,这些公司大都是国际集团公司,许多资源不需要整合,自己就有,因此他们经营的很顺手。这类企业不成功的原因大都是没有本土化的人才。

    融资租赁是知识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如果有知识,有社会资源就算没有资质也能开展业务,反之一事无成。遗憾的是目前的租赁公司大部分企业都不具备真正的融资租赁专业人才,他们掌握的租赁知识还是被扭曲的“金融”业务,在无米之炊的情况下苟且偷生,却又陶醉在金融的光环中。因此在既没有资金,也没有设备的状况下,除了到银行圈钱就没有别的本事了。

    国际上大部分租赁公司都在做什么?他们都在做整合社会资源的服务。就算有实力的集团公司,这些租赁公司的人员依然是经营自己的专业,对于物权的退出、资金的筹措他们根本不关心,只是一心考虑租赁的结构,企业的信用,风险的控制。他们的作用好象是项目策划加信用评审机构(有的连策划都没有),实际上是一个法律和财务的隔离墙,安全门。因此一个公司才4、5个人,经营数亿资产就不奇怪了。

    更多的融资租赁公司是凭借自己对特定行业的理解,以及对租赁的认识,在独有的领域内从事租赁经纪人的角色。他们所做的项目支援都是依靠社会细化分工的企业去做。租赁项目策划由专业的咨询公司去做;租赁物件的退出由二手市场去解决;租赁资产的管理交给资产管理公司去管理,甚至连收租金的事情都包出去;租赁的资产退出由专门的保理公司接单。因此租赁业被细分很多专业分布在许多设备制造领域。

    中国目前还不具备这些条件,现在所做的业务都集中在少数几个领域,大部门企业享受不到融资租赁的技术服务。就算外部条件具备了但租赁公司自己并没有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因此所谓独立资本的租赁公司在目前是难以生存的。现在没有出问题的企业也存在若干潜在的危机。

    我们的监管部门同样也没有认识到租赁公司的定位。他们依然把融资租赁公司当作吸收存款然后放款的金融机构来审批和监管(尽管有些监管部门不具备金融监管资格,对租赁公司的监管无所适从)表面上说是 信用销售行为,骨子里还是把他当作金融工具。他们把持融资租赁的准入门槛的审批权不放,号称不审批就会搞乱中国的金融秩序,因此把借款人当放款人管在中国就不奇怪了。新成立的租赁公司长期不能开展业务同样也不奇怪。因为监管部门在审批租赁公司时从来没有考虑租赁公司是否具备真正能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人才,他们也不知道专业人才应该是个什么标准,一再强调资本金不能低。

    租赁公司的资本金是干什么的?主管部门以为是用来做租赁项目的,因此越多越好。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说,在多的资金要做项目也是不够的。租赁的资本金是用来开发业务的,是通过共同参与项目融资时的种子金。如果都用来做项目,在大的资金几个项目就用完了,股东的资金被长期占压,股东长期得不到回报。在银行切断给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公司又没有其他融资手段,股东又不愿意支持租赁公司的情况下,那么批准这类的租赁他们能干什么?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都允许企业直接融资了,而且不需要审批,为什么成立一个融资租赁公司却非要作为金融业务严格审批呢?看来这里只有部门利益,没有企业利益和行业利益。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出台后对银行产生什么影响呢?过去银行贷款都在做好企业,他们无节制的放款把好企业惯坏,把差企业整死,而好企业和差企业一夜之间就发生变化。因此银行严重惜贷,存差超过8万亿。放款找死,不放款等死是当前银行业的写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出台后,更多的好企业都自己发行债券了,谁还从银行贷款呢?这样下去靠存贷找死的银行不是加速灭亡的时间了吗?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租赁公司不仅拥有债权还同时拥有物权,尤其是在税收方面的好处,使企业逐步认识到租赁比贷款更加优越。因此今后更多的好企业的更愿意通过租赁融资,而不愿意使用银行贷款。因此银行和租赁公司将进入第三次握手期。

    银行和租赁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可以说是“舍不得的情,割不断的恨”,大体上分为三个时期: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外银行为了进入中国金融业,由于受到当时的政策限制,因此很多国外银行都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进入中国,参与租赁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国内银行也跟风进入中国的融资租赁业。由于当时的环境和条件并不成熟,因此转贷方式的租赁大都夭折了,留下一堆烂帐让银行很是伤心。

    1997年金亚洲融风暴以后,银行退出融资租赁业,但和租赁公司的情缘并没有断。由于感受到租赁的好处依然为租赁公司的融资提供大量的贷款。由于德隆系的崩溃,以及一些租赁公司为股东圈钱的行为,又一次让银行感受到痛苦的磨难。他们对租赁公司彻底失去了信任。

    现在银行终于明白,不管是我自己参与经营管理,还是租赁公司自己经营管理,都不是一种安全的方式。与其让租赁公司拿钱去玩,不如我自己控制还款的终端用户。加上现在的技术手段,有些勇于创新的银行又开始关注融资租赁。但这次他们关心的不是租赁公司,而是承租人。他们知道,把钱给租赁公司容易失控,把钱给优质的承租企业更加安全有保障。他们从来没有把融资租赁公司当作金融机构看待,现在只是把他们当作能控制物权和债权的中介机构。

    因此他们通过保理的方式购买租赁公司的优质资产,通过租赁公司直接把回收资金控制在自己的手里,租赁公司的信用和能力已经不太重要了,他们只是一个过桥的工具。在现阶段,凡是把融资租赁公司当作中介机构的银行都可以拿到好企业的贷款(融资租赁)项目,他们通过租赁,把承租企业的结算和现金转到自己的手里,把长期项目短期经营,即降低的风险,又增加了收益。当然经营融资租赁的银行现在还少之又少,但他们成功的经验将成为星火燎原之势不久将传遍中国。

    最后要说的是:租赁公司目前不是缺资金来源问题,而是缺乏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缺乏好的承租企业。如果真能认识到自己的位置,端正思路,借助《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出台的东风,大量开发无风险的中介业务,最终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否则被淘汰的日子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