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跨越式发展需要资本市场的广泛参与

        ——访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

摘自《人民铁道报》 2005-08-01

  7月29日,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2005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公开发行。

  发行铁路建设债券不仅可以吸纳社会资金支持铁路项目建设,有效扩大铁路建设资金的来源,也为国内资本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带来优质的投资品种。

  为进一步了解铁道部投融资体制改革情况,记者采访了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

  记者:请您向广大读者介绍一下加快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义和总体思路。

  陆东福:加快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化融资机制,是铁路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适应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快速扩充铁路运输能力、快速提升铁路技术装备水平,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快铁路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优化配置铁路国有资产,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中国铁路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广阔的市场前景。2004年和2005年,相继有80多个铁路建设项目实施,总投资规模6000多亿元;“十一五”期间还将开工建设一大批项目。铁路建设项目市场信誉好,收益相对稳定,投资风险较低,适合广大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

  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

  政府主导:铁路是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大,回收期长,公益性与经营性共存,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并为各方投资的介入创造良好的法律与政策环境。

  多元化投资:铁路建设资金需求巨大,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带来了有稳定可靠收益的投资机会。发挥各方投资铁路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是铁路发展与资本市场完善的必然结果。

  市场化运作:尊重市场规则,依据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组建规范的合资铁路公司,构建独立的法人主体,使出资者各方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记者:铁路在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都取得了哪些进展?

  陆东福:加大了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力度。2004年以来,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与30个省市自治区政府就发挥双方优势,加快铁路建设达成了共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各级地方政府参与建设铁路的积极性很高,对铁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许多省市自治区政府以征地拆迁费用、资金入股、动员企业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铁路建设,并在政策导向和资源利用等方面提供优惠与支持。

  积极探索吸引社会投资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铁路投资风险小、收益稳定的优势,已经给资本市场带来很大的吸引力,迁曹铁路、衢常铁路、石太客运专线等项目已与一些国有、民营企业达成合资协议;一批客运专线、集装箱中心站等投资效益较好的项目,多种投资方式的合作、合资洽谈已广泛开展。

  以存量换增量,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对于有一定规模、盈利能力较强的既有铁路资产,进行重组改制,通过公开上市发行股票或增资扩股筹集资金。

  组建了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公司主要履行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出资人代表职能,对其控股的项目公司经营状况、投资效益等进行考核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在客运专线建设等重大项目上,已经开始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最近,铁道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请您谈谈《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陆东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务院于2005年2月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并特别强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这些都为非公有经济参与铁路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难得的机遇。

  当前,铁路正处于全面深入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加快铁路建设和铁路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企业股份制改革,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多赢局面。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是构建铁路多元投资主体,多渠道筹集铁路建设资金的迫切需要;是快速扩充铁路运输能力,快速提升铁路技术装备水平,消除铁路运输“瓶颈”制约的迫切需要;是优化铁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促进铁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铁路股份制改革,实现铁路体制、机制与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

  记者:铁路都有哪些领域对国内外非公有资本开放?

  陆东福:铁路建设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以投资参股、项目融资以及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和既有线改造。

  铁路客货运输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及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铁路客货运输经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设立非公有资本控股或独资的铁路货运企业。合资组建铁路客运公司,需由国有资本控股。允许非公有制企业以包租的方式,经营铁路旅客列车行李车、行包专列、行邮专列。

  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参与铁路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铁路线路、桥梁设备设计与制造,快速、重载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领域,可以采取合资、独资、合作、联营等多种方式,没有股权比例限制。

  多元经营领域。在铁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改革中,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辅业领域,参与多元经营企业重组改制。允许非公有资本控股或独资。

  记者:铁道部为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提供了哪些政策法规保障和具体措施?

  陆东福:一是研究探索合资铁路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积极扩大合资建路规模。充分利用铁路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集装箱站场等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风险低、经营前景好、收益比较稳定的优势,积极吸引各类非公有资本投资参与建设经营,扩大合资建路规模。研究借鉴特许经营、委托经营以及各种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模式,探索适合我国铁路特点的合资铁路经营机制,并在有关投资补偿、融资渠道、财税政策、运价机制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入铁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市场化融资机制,为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构建有效的融资平台。充分发挥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的投资杠杆作用,吸引个体、民营等非公有资本对铁路建设项目参股;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铁路等公益性铁路建设项目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政策,降低融资成本;有条件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也可以探索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设备融资租赁等多样化融资方式。

  三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铁企业重组改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有一定规模、盈利能力较强的既有国铁运输企业优良资产进行重组,吸引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参股,组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公司;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铁路辅业改制。

  四是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运输经营创造平等的政策环境。

  在维护路网完整、保持运输集中统一指挥、提高运输效率的前提下,对各类所有制形式的铁路运输企业实行无歧视的运输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建立法制化、市场化的建设管理机制。鼓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所有铁路建设项目,都要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引进国内外先进、科学的项目管理模式,严格控制投资概算,规范项目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

  六是改进政府投资调控方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铁路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政府通过对项目注入资本金等多种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铁路;建立铁路建设投资信息平台,定期开展项目推介、招商洽谈会等,通过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咨询和中介服务,实现资金与项目的对接、政府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完善铁道部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规范铁路市场准入许可,做到依法行政。

  七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结合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进程,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铁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行业的准入条件和办理程序,通过行政立法,把国家关于支持铁路发展、放宽市场准入、促进铁路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度化、法制化,使之成为各方面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