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售车”只见黎明不见阳光

作者: 翁庆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2005年8月11日

  “以租代售”在国内更像是一种试乘试驾的促销方式
   前不久,北京神龙京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北京推出了“以租代售”的新购车方式,针对的车型为东风雪铁龙旗下的萨拉·毕加索3种车型。
   “以租代售”,从字面上理解,应是以租用的方式使用汽车一段时间甚至很长的一段时间后,可获得汽车的产权。也就是所谓“长期租用,产权奉送”。这种模式有个专业的术语叫融资租赁。但神龙京津相关人士强调,其所采用的销售模式并非真正的“租赁售车”。据了解,真正的“租赁售车”过程,是消费者先付“最低首付费用”,取得汽车的使用权,然后每月付租金,在租赁期满(时间一般较长,最长的可达5年)后再购买该汽车的所有权——如果决定不购买,则消费者将损失预交的“首付费用”。而神龙京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以租代售”,是购车者在交纳适当租金及签订驾车安全协议后,将专门用于试驾的萨拉·毕加索开走,待到试驾到期(3~7天)后,如确定购车,租金可抵购车款。我们可以看到,神龙京津的“以租代售”方式,与通常意义上的“租赁售车”至少有3个区别,一个是消费者先期支付的费用是租金,而不是首付款;另一个是消费者买的车和他租的车并不是同一辆车;还有一个是租赁期时间短。
  根据国外的情况来看,汽车融资租赁和贷款购车是有些类似的,都是要付首付,并且每月要付一定费用,但也有区别,即贷款购车是汽车的产权在首付后归消费者所有,消费者想换车还需通过二手车市场来处理掉旧车;而租赁购车在租赁关系解除之前,汽车产权属于相关的汽车企业,消费者想换车只需解除租赁关系即可,省时省力。以上也是为什么租赁购车在一些国家一经面世便大受消费者欢迎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神龙京津的“以租代售”更像是一种试乘试驾的促销方式,而该公司为什么不索性引入真正意义上的租赁购车模式呢?据了解,这是因为按照我国有关规定,汽车销售公司是不能够参与汽车租赁业务的。我国允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生产管理公司。而对于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来讲,可以经营汽车租赁的只有大中型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两种形式的企业。再根据2003年银监会颁布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开设汽车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面对如此高的门槛,不要说一般的汽车销售公司,即使是汽车制造商,若要组建一个新的汽车金融公司也非易事。
   价格不稳正成为“以租代售”的致命伤
  早已进入汽车时代的发达国家里,汽车租赁业不但有着很长的历史,同时也是汽车销售的重要途径,而其中以融资租赁占主要份额。国内一些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但当时不少公司开展的所谓租赁业务,实际上是变相倒卖进口车许可批文。为整顿市场,财政部1985年明确发文,不允许融资租赁轿车,并切断了租赁公司进口轿车的权利。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汽车经营租赁逐步活跃起来,以前的租赁公司为扩大销售额开始用融资租赁方式来变相销售汽车,也就是先将汽车租给承租人(例如消费者),两年以后再将汽车的产权转移给承租人,实际上是“以租代售”形式的融资性租赁。1997年,财政部再次发布通知,仍旧不允许以融资租赁方式销售轿车。这一情况直到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后才得以改变。所以从时间上讲,我国轿车的融资租赁比国际上晚了半个世纪。
   业内人士指出,通常被称为“以租代售”的融资性租赁,可以说是汽车销售的一种延伸,不但可以令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提高销售量,而且也可以给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带来诸多好处。
  首先,租赁公司将售车形式中的一次性回款变为一到两年间收回,同时承租方可享受到作为租赁客户应得到的车辆手续办理、保险理赔、救援抢修等服务,省却养车的烦恼;其次,以租代售还可解决中小企业由于资金瓶颈以及外资在华企业的用车障碍,同时租赁的特性可为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助一臂之力。
  但是,目前在中国,汽车融资性租赁还处在起步阶段,面临重重约束,使得这项业务一直都未能全面开展起来。首先是汽车价格的不稳定使得租赁公司的租金相对较高。国内新车市场在经历了火爆之后进入低谷,各大汽车厂商都加大了促销力度,不少车型价格一再跳水,有的车型刚上市降价幅度就达10%以上,这显然直接影响到了汽车租赁的发展。由于新车价格下降导致了旧车的贬值,而汽车租赁费用是根据汽车在租用过程中的折旧率来定的,折旧率越高,租金越高,旧车的价格直接影响到折旧率的计算上,如果旧车价格下降,折旧率和租金就要相应调高,不然就会使租赁费用低于实际损耗,从而导致亏损。即使在美国,由于近年来市场疲软,厂商加大了降价力度,汽车企业为了保值必须相应调高汽车租赁费用,目前租车比3年前平均每个月要贵50到150美元,这样租车就变得非常不合算,租车的人大量减少。而且,车市价格的不稳定也使得租车人无心长期租用,更不用说“以租代买”了。
  其次,社会信用体制的缺失,也加大了市场成本交易和风险。一方面,由于对个人信用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导致租车手续繁杂。客户除了要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要缴一笔数目可观的押金。非本地人士租车,还必须找一个当地人作担保。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租赁价格的合理性、售后服务的保障度等也心存疑虑。而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租赁公司为争取客户,有时还会简化租车手续,从而导致了骗车事件更加频繁发生。在美国,租车手续虽然极为简单,但却是建立在良好的社会信用体制上的,顾客只需要提供信用卡号码,租赁公司就可以放心地把车租出去。据了解,目前融资性租赁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客户,虽然私人已成为了目前中国汽车市场的主要购买者,但由于对个人顾客信用的疑虑,使得“以租代售”的业务仍然无法在个人汽车市场中真正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