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金融服务外资“怕”、内资“爱”

作者:王华敏

    2004年8月以来,上汽通用、大众、丰田、福特等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但在中国市场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被媒体戏称为“雷声大雨点小”。而内资汽车厂商背景的一汽、东风财务公司近日才开始涉足汽车消费信贷。然而从目前的实际行动看,内资汽车金融公司动作来得更快。
    一、 汽车金融服务
    汽车金融服务不仅包括汽车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的汽车消费信贷、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支持,还包括对汽车营运机构及用户的融资租赁。从金融服务方式看,除提供信贷业务之外,还包括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和信用卡等。
    汽车融资租赁是买卖与租赁的结合,出租人给予承租人的是承租期内的汽车的使用权,既是融资又是融物。同单纯融资的汽车信贷相比,承租人享有租赁期满后的自主选择权(option),方式比较灵活;同汽车信贷的债权控制相比,融资租赁控制着汽车的所有权和应收租金的债权,风险更容易控制;汽车信贷的债权在破产清偿顺序中处于不利地位,今后有特定担保物的汽车信贷债权可能也不例外,而汽车融资租赁汽车不列为破产财产不受破产影响有限;在融资租赁方式下,折旧可以抵扣所得税,比汽车信贷更具有成本节约的好处。
    目前我国的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和内资金融机构的汽车金融服务主要局限在对消费者的汽车消费信贷、对经销商的分期付款和库存融资范围内,汽车的产权属于消费者或经销商。汽车融资租赁基本没有涉及。
    我国通过汽车金融实现的销售所占比例最高不足20%。在欧美,汽车金融服务的市场渗透率达到了60%~80%。以中国每年500万辆汽车、3000亿元销售额的汽车市场估算,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空间巨大。
    世界汽车产业的发展经验证明,随着汽车制造产能的扩大,汽车制造利润锐减。汽车金融服务已成为许多跨国汽车制造商的救命稻草。2003年,通用金融信贷公司的利润占到通用汽车总利润的71%。2004年仅上半年,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的利润就占据了通用汽车利润总额的50%以上。同期,福特汽车则几乎所有的利润都来自福特金融公司。
    二、要说爱你不容易—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对于中国汽车金融服务又爱又怕
    正是看中中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商机和其中蕴藏着的巨额利润,国外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垂涎三尺,有的甚至从1996年就在北京蹲点值守,并通过所在政府在中国WTO谈判时施加压力,虎视眈眈要撬开中国汽车金融服务的大门,抢食这“最后一块蛋糕”。
    2003年10月3日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随后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公布和实施之后,银监会先后批准了上起通用、大众、丰田、福特、戴-克5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但面对梦寐以求的中国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处境尴尬,发现多年来孜孜以求的不是“肥肉”而是“鸡肋”。汽车金融公司既不能开设分支机构,又不能经营占据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所获利润60%的融资租赁、信托租赁、汽车分期付款合同的转让与再租赁等风险较小、回报率稳定的中间业务,仅准许提供汽车信贷和担保业务。
    对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来说,国内银行在汽车信贷方面经历的风险,正是他们的前车之鉴。因呆坏账而全线退缩的银行汽车信贷业务,表面上看是给外资金融公司一次很好的机会,但实际上也无异于一个警示。外资汽车金融公司虽然具有和汽车生产商结合紧密、整合资源能力强、国际化的成熟运作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等比较优势,但在开展汽车信贷和担保业务时,受制于网点、利率限制和对中国信用环境的不适应,试图在控制风险和开拓汽车金融市场两个目标中寻求平衡,但正如丰田金融执行副总裁傅朗东所说:“如果必须择其一的话,我们还是会选择控制风险”。这样业务做起来也是“底气不足”,惧“怕”风险而小心翼翼。虎视眈眈,却又不敢全面出击,这就是目前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现状。
    尽管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汽车信贷和担保业务量很不理想,但它们普遍寄希望于汽车金融政策的逐渐放松和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放眼于未来的汽车金融市场和自身的盈利前景,绝对不会轻言放弃。
    三、爱是一道“难题”—内资金融机构在汽车金融服务上的选择
    内资金融机构清楚地感受到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对中国汽车金融市场的热望,并深切认识到这种威胁,尤其是内资的汽车财务公司,唯恐会影响到自身品牌产品的销售及生产。因此内资汽车财务公司跟随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积极推广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并且不惜和其他外资合作伙伴竞争,除了希望个人消费信贷能促进汽车销售外,更重要的是汽车金融被业内看成是一块肥肉,害怕坐失这块汽车产业链中最后的阵地。
    如果说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拿到的是一块不完整的“蛋糕”,内资金融机构在汽车金融服务上拿到的是完整的“蛋糕”,不但可以经营汽车信贷和担保业务,在2005年2月24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面简称为“若干意见” )第(十二)款中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业务,其中当然也包括汽车融资租赁业务。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具有利率灵活(甚至可以是零利率)、风险控制容易等优点。在同样的信用环境下,汽车融资租赁的物权保障是最有效对抗信用风险的手段。同时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是汽车金融服务中利润空间最大,发展前景最好的一部分。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所获利润的60%来自融资租赁、信托租赁与再租赁等业务,这些风险较小、回报率稳定的中间业务才是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中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之所以没有完全向以外资为主的汽车金融公司开放,有中国政府保护内资金融机构在汽车金融服务市场的利益、从而进一步保护本土汽车制造业的良苦用心。但是这种保护不会是无限期的,在外国政府和WTO的压力下势必要逐渐完全市场化运作,完全开放汽车金融服务市场是大势所趋。
    因此,内资金融机构、特别是内资汽车财务公司要抓住机遇,在风险大的汽车信贷和担保等“鸡肋”业务中避开和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正面冲突,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放在汽车金融服务业的真正“肥肉”——融资租赁业务,利用融资租赁的低利率挤压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市场空间,而低利率的融资租赁损失通过汽车厂商的让利和销售的扩张得以弥补。而且由于融资租赁特有的风险控制优势,只要汽车融资租赁结构设计合理,在保持汽车融资租赁高速扩张的同时仍然可以保持较低的风险。
    四、内资金融机构对于中国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选择
    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有两种发展模式,第一种是汽车制造厂商和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是建立了一个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的平台,融资租赁公司依托汽车制造厂商的专业背景为承租人提供售后服务和收回租赁汽车的处置服务,汽车制造厂商借助融资租赁公司销售汽车产品,银行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供融资服务;第二种是内资汽车生产厂商和其所属的汽车销售公司、汽车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构筑的紧密型汽车融资租赁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涵盖所有汽车消费需求,无论是一次性购买汽车、融资租赁汽车、经营租赁汽车和汽车短期租赁要求全部可以得到满足,而且在汽车售后服务和汽车处置变现方面更有保证,并可以通过对这种风险控制更有保障的汽车金融产品整体打包给可以直接融资的银行或信托公司打通资金来源渠道。
    中国重汽财务公司在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上已经做出有益的尝试。重汽财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做法是:用户与重汽租赁公司商谈确定所选汽车车型,按照重汽集团公司统一确定的汽车产品价格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重汽销售公司负责租赁汽车产品的售后服务,重汽财务公司冲减重汽销售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以支付车款。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客户预交20%以上车款的保证金和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其余车款按月交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客户以较低的名义价格取得汽车所有权,完成全部租赁过程。
    国际工程机械巨头卡特比勒的融资租赁业务对中国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更有借鉴意义。卡特比勒租赁公司充分利用各地的经销商网络承揽融资租赁业务并完成对当地承租客户的资格审核,降低了租赁业务成本,提高租赁业务效率。卡特比勒生产厂商设立了完备的工程设备翻新体系。凭借严格的6西格玛系统,以零缺陷工作和100%满足顾客为目标,卡特比勒有效实现各个部门的协调运作,共同控制融资租赁风险,既获得了市场份额,又实现了融资租赁的销售、金融服务、翻新三者利润最大化,持续地改进企业竞争和赢利能力。
    中国内资金融机构是否能吃到汽车金融服务这块“肥肉”,不能仅仅依靠政策的扶持,更需要在经营观念、汽车金融服务的模式选择以及业务管理上下功夫,否则将永远把汽车金融服务市场拱手让给外资汽车金融公司。

《现代租赁网》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更新日期:2006-03-07